铝碳酸镁的合理用药
常规用药
与胃酸分泌过多相关的胃部疾病以及不适症状
成人常用剂量
国内批准适应证
口服给药
1、颗粒剂:
(1)急、慢性胃炎;
(2)胃、十二指肠溃疡;
(3)反流性食管炎;
(4)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酸性嗳气、饱胀等;
(5)预防非甾体类药物引起的胃黏膜损伤。
2、片剂/混悬液:
(1)慢性胃炎;
(2)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国内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
1、颗粒剂:
(1)直接口服或温水冲服,1~2 袋/次,3~4 袋/天。除非另有医嘱,一般成人在餐后 1~2 h、睡前或胃不适时服用。病情严重者遵医嘱增加剂量。
(2)治疗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时,在症状缓解后,至少维持 4 周。
2、咀嚼片:0.5~1.0 g/次,3 次/日。餐后 1~2 h、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3、混悬液:10 mL/次,4 次/日。餐后 1~2 h、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胃炎
成人常用剂量
胃灼热和胃酸分泌过多等胃疾病
1、每天数次在两餐之间或睡前咀嚼服用,每次 1~2 片药剂。
2、或在发生与胃酸分泌过多有关的胃部不适时按需服用。
3、每天的剂量不应超过 8 片,相当于 4000 mg。
给药说明
1、在吞咽之前,应充分咀嚼。
2、应在饭后 1 至 2 小时或夜间服用。
3、因为抗酸剂和其他药物对其吸收相互作用,必须在摄入抗酸剂和其他药物之间间隔 1 至 2 小时。
4、如果在治疗期间症状没有消退,最迟应在 2 周内复诊。
贮藏
请勿在 25°C 以上储存。
特殊人群用药
妊娠分级:B 级。
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
1、发生率:0.01%-0.1%(罕见)
(1)消化系统:消化不良、呕吐、大便粘稠和胃肠道不适(如腹泻)
(2)内分泌系统及代谢:磷酸盐缺乏综合症
2、发生率:<0.01%(非常罕见)
免疫系统:过敏性反应
3、发生率:未知
(1)精神疾病:痴呆(2)神经系统:脑病
(3)血液系统:高镁血症
(4)肌肉与骨骼:骨质疏松症
禁忌证
以下情况禁用铝碳酸镁:
1、对本品中活性物质或任何赋形剂过敏的患者;
2、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 < 30 mL/min)患者;
3、低磷酸盐血症、胃酸缺乏、结肠及回肠造口术、原因不明的胃肠出血、阑尾炎、溃疡性结肠炎和憩室炎、慢性腹泻及肠梗阻患者。
注意事项
1、抗酸剂一般不应长期和大剂量服用。
2、严重和持续的症状可能是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或恶性肿瘤的迹象。如果在使用铝碳酸镁治疗期间症状在 14 天内没有改善,应咨询医生进行诊断评估,并应进行进一步检查。如果出现柏油样大便或血性呕吐,应立即就医。
3、对于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应考虑进行幽门螺杆菌检查。如果发现,应考虑采用公认的根除疗法,因为如果根除成功,溃疡病通常会愈合。
4、长期使用时,应定期监测血清中的铝浓度,不得超过 40 µg/L。
5、对于肾功能受损(肌酐清除率在 30~89 mL/min)、患有阿尔茨海默病或其他形式痴呆的患者、患有低磷血症或长期保持低磷饮食的患者,应考虑短期高剂量服用,避免长期使用。
6、在肾功能受损的患者中,长期服用高剂量铝碳酸镁存在中毒的风险。在长时间的高剂量服药和低磷酸盐饮食下,可能导致磷酸盐耗尽,并有骨软化的风险。
7、由于氢氧化铝的肠道吸收增加,铝碳酸镁不得与酸性食物(葡萄酒,果汁等)同时使用。
8、患有罕见的果糖不耐受遗传问题的患者不应因胃灼热而服用铝碳酸镁咀嚼片。
药物相互作用
1、铝碳酸镁可以减少其他药物的吸收,例如强心苷、四环素、喹诺酮类(例如环丙恶嗪)、H2 受体抑制剂、香豆素衍生物、氟化钠和鹅去氧胆酸盐。
2、考虑到吸收可能受损,铝碳酸镁和其他药物的摄入之间通常应间隔 1~2 h。
3、尿液 pH 值的增加会改变一些活性物质的排泄,例如肾水杨酸排泄减少或肾奎尼丁排泄增加。
4、因可增加肠道对铝的吸收,故应避免与酸性饮料(果汁、葡萄酒等)或食物同时摄入铝碳酸镁咀嚼锭剂。这也适用于含有柠檬酸或酒石酸的泡腾片。
5、与四环素类、喹诺酮类、铁剂、抗凝剂、鹅去氧胆酸、地高辛及 H2 受体拮抗剂等合用,因含有铝、镁等多价金属离子,可能干扰多种药物的吸收,必须合用时应错开服药时间至少 1~2 小时。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