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和医生
小编按语:前不久与一个高中同学偶然聊天。他毫无恶意充满好奇地问:“你们律师是不是都非常厉害,可能把黑的说成白的,没理的说成无过错的?” 这反映了社会对律师行业的普遍误解。作者是一位在中国执业的律师,和大家叨叨。
律师和医生都是最洞察人性的职业,医生见惯了生离死别,见证人生的起点和终点,自然熟知人性。而律师则有机会直面各种罪犯和各色当事人,人性的狡诈残忍、善良美好也通过办案了然于心。
上学时,有篇课文讲国家主席和掏粪工人的故事,我记住了一句“革命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这“和谐”地诠释了社会分工,其核心都是“服务”!律师和医生也一样,都为社会服务。
律师和医生都是为解决麻烦问题而生的,不同是律师解决的事(讼)症,而医生解决的是人(病)症。最初把律师和医生联系在一起的是听出过国门的人所讲,在欧美国家律师和医生属比较好的职业,收入高地位高。
我小时候对律师的印象定位停留在课本中的“讼师”、“讼棍”角色,信口雌黄、颠倒黑白、助纣为虐……“医生”则不同,过去在河南老家,对医生的称呼叫“先儿”(即先生,还有一个叫先生的职业是教师)。提起“先儿”,无论书香之家还是泼妇赖汉都会肃然起敬,不敢造次。
从老辈人口中,洛阳白马寺有一位会正骨的神“先儿”,是一位老太,技术精湛,医德高尚,曾给国民党高官医好过病,也给街坊亲戚正过骨,从不以人的身份而区别对待,小孩骨折对有过失的家长定会训教一番,高官也不例外。神老太用一把笤帚疙瘩治病。几十年过去了,乡人谈起来仍是一副景仰感激之情!
最早对律师的直观印象来自于一部港片《法网柔情》。律师们头戴假发套,身披大黑袍,在法庭上走来走去,目光犀利,咄咄逼人。比如:法官大人,我反对!请控方证人回答, 5月20日当晚你在哪里?和谁在一起?……对方在狡辩,法官大人,我的话问完了”。
改开以后律师渐多,加上自己也从事法律工作,开庭接触律师的机会也更多,才知道“讼棍”和“假发套”的理解有多荒谬。我96年第一次上法庭时是在一国企做法务,在一中级法院办理一起复杂建设工程案。我作为被告代理人做了充分准备,写了答辩状和应对策略,到了法院在忙乱中却未找到法庭。
最终找到法庭。开庭原来在法官办公室:三四张办公桌对拼在一起,法官各自坐在自己桌子边,书记员坐在一个角落,原、被告各有两把硬板椅子背靠两堵墙对坐着。没有法槌没有法袍,更没有传说中的假发套。如果律师喊上一句“法官大人”,法官估计会用雀巢茶杯墩一下桌子“给我出去”!
整个开庭缺少庄严的仪式感,最后以调解结案。
近些年来,随着基础建设完善,几把椅子的法庭成为历史,各级法院都有宽敞的法庭,法庭内装备齐全:有审判台、高背法官椅、国徽、法槌。法官身着制服或法袍,有些法院还要求律师穿律师袍,庄严感和敬畏感油然而生。
只是人民陪审员没有制服和统一着装,陪审员以大妈为主,大爷为副,看衣着好像刚跳完一场广场舞!
律师和医生的相似之处,从入门就开始了!要当律师第一要有法律本科学历(以前法律大专也可),二要通过号称“天下第一考”的中国法律职业考试,最好还要通过实习期考核才能拿到执业证。
要当医生也不容易,医学本科要比其他专业多上一年不等,当个像样的医生还要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也要各种考试和实习。
这个漫长的学习过程都无比辛苦,律师背法条看案例,医生背方子看病例,学习下来都是“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接下来,还要拜个好师傅!等混得稍微有头有脸,已经两鬓斑白油腻中年了!
到了从业阶段,两者都要考虑进入哪一级单位,律师讲的是律所,是全国(球)大律所、本区域性大所、几十人中型所、几个人小所,医生讲的是全国著名医院、本省大医院、市县级医院、乡镇卫生所等。
大律所多在大城市CBD甲级写字楼办公,各色人等LV香奈儿、衣冠楚楚、彬彬有礼,“谈笑有鸿贵,往来无白丁”,收起费来一百万面额的发票都不够开,专业划分很细,刑事、民商事、证券、知识产权、涉外、劳动等等,业内顶尖团队和各级合伙人。
大医院也如此,华丽的医院大楼自不必说,名医如云,一床难求,挂个专家号要排上几天也未必如愿,不是平头百姓能随便进的地方。科类细分也不必说,内科、外快、耳鼻喉、消化、肿瘤……设备自然是最先进的。
正像一些砖家分析的那样,很多行业都存在二八原则,律师和医生能进大律师或大医院,自然站在了行业制高点。能不能名利双收,看自己努力了!其余的市场是80%的人去抢20%蛋糕了,激烈程度可以看看央视动物世界栏目,赵老师温厚的声音传递着自然界优胜劣汰的法则。八仙过海,各显奇招。
有一次,在城中村的一个档口,看到一律所招牌,招牌大写:“金牙大状”,还有小字注释:专办证据不足、疑难复杂案件。类似律所也见过不少,在靠近法院的门面房一般总能看到“代写文书”、“免费咨询”之类。诸如此类,让我联想到以前江湖郎中在电线杆上的广宣:“包治疑难杂症”“专治淋病梅毒、阳痿早泄,一针见效”,还有在医院厕所门背后也的“试管婴儿,包生男!”天呐,这和“官司包打赢”异曲同工。
细想起来,律师和医生的工作方法也非常类似。律师打官司,最关键的看证据、问事实、理证据链、判定法律关系,制定诉讼策略和方案;医生也差不多,中医讲究“望、闻、问、切”,号号脉、看舌苔,借鉴以往病例,很像欧美法系(判例法)的做法;西医讲究诊断技术、药性、标准、手术方法,有一套完整严谨的程序,很像大陆法系(成文法)的做法。目标都一致,尽力达到当事人或病人满意。
无论官司中的当事人或医院里的病人,与律师和医生最基本的关系是信任,没有信任存在,很难达成满意的结果。近些年出现的多起医闹事件,医生们大都有风声鹤唳的感觉,其原因在于缺乏信任,也在于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怎么解决医患矛盾,不是医院派几个保安能从根本上解决的,需要大智慧。而律师碰到官司闹的也有但不多,因为律师有选择权,碰到当事人难缠,不接或退费就好,既然你疑神疑鬼,另请高明吧!
社会进程发展越快越发达,律师和医生的作用越大,调和缓解各种矛盾和病患,也正因为如此,作为自然人或者经济体,更需要律师和医生的帮助,千万不要小纠纷酿成大案件,小病拖成大病,“息纷止讼、治未病”是首选,等变成大案大病,即使金牙大状或华佗再世也很难救您于危难!(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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