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岁月里,一个难得清醒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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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同步刊发于小鸟文学第三十三卷,为免费内容。
19 世纪末,法国的美好年代,和平与快乐的经典之地,艺术与上流社会的最后一次繁荣。
他稳坐巴黎妇科的头把交椅,自新婚蜜月起就绯闻不断;他外表英俊,令人妒忌,与伯爵和王子同游伦敦,是萨金特传世名画的主角;他频频现身于沙龙、决斗、剧院等名场面之中,是医者、名流,也是魅力非凡的情人……作为疯狂岁月里难得清醒之人,波齐医生会怎样度过一生?
写肖斯塔科维奇时,朱利安·巴恩斯说,我的英雄是一个懦夫。在英国脱欧之际,一位从美好年代中走来的波齐医生让他不再悲观。
1885 年 6 月,三个法国人抵达伦敦。一个是王子,一个是伯爵,还有一个是带意大利姓氏的平民。伯爵后来称这是一趟“智识与美学的购物之旅”。
或许,我们可以从前一年夏天的巴黎说起,那时奥斯卡·王尔德和康斯坦丝·王尔德还在度蜜月。奥斯卡在读一本刚出版的法国小说,尽管在度蜜月,他还是兴致勃勃地频频接受记者的采访。
或许,我们可以从一颗子弹和开火的那杆枪说起。通常的套路:戏剧的一条铁律是,如果第一幕中有杆枪,那最后一幕它一定开火。可是,是哪杆枪,哪颗子弹呢?当时有很多杆枪,很多颗子弹。
也许,我们甚至可以从 1809 年大西洋彼岸的肯塔基州说起,那时伊弗雷姆·麦克道尔,一个父母从苏格兰和爱尔兰移民来的医生,给简·克劳福德动手术,切除她有十五升囊液的卵巢囊肿。至少,故事的这一脉有个圆满的结局。
然后画面就是一个男人躺在布洛涅河畔的自己的床上——或许他的妻子就在身旁,或许他独自一人——不知如何是好。不,这样说并不十分准确:他知道该做什么,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或者是否能够做自己想做的事。
或许,我们可以从那件平淡无奇的长袍开始。如果称它是晨衣,可能听上去就不会这么普通。它呈红色—更确切地说,呈猩红色—很长,从脖子直抵脚踝,手腕和领口处可看到些许白色褶皱亚麻布。画面的最下方,是一只带有黄蓝色光影的锦缎拖鞋。
从长袍开始,而不是从身着长袍的人开始,这是否不公平?但是这件长袍,或者说,我们对这件长袍的描述,就是我们今天对他的记忆,如果我们还能记得他的话。对此,他会有什么感触呢?会觉得如释重负,觉得有趣,还是觉得有点受辱?这取决于我们今日如何解读他的个性。
不过他的长袍让我们想起另一件长袍,是同一位画家画的。它裹在一个英俊的年轻人身上,他出身名门——或至少显赫。然而,尽管这位年轻人站在当时最著名的肖像画家面前,但他并不快乐。当时天气和煦,而他被要求穿上一件厚重的粗花呢长袍,一件完全不属于这个季节的长袍。他向画家抱怨这样的安排,画家却回答说——我们只知道他说的话语,但无法判断他的口吻到底是温和的揶揄、专业的命令,还是盛气凌人的轻蔑——“主角不是你,而是这件长袍。”的确,就像红色晨衣一样,人们对这件长袍比对那个年轻人印象更深刻。艺术超越个人奇想、家族尊严、社会正统;艺术永远偕时间同行。
《在家中的波齐医生》,约翰·辛格·萨金特(1881)
好,那就让我们继续讨论这一有形、具体、日常的红色长袍。因为当初我就是这样首次邂逅这幅画以及画中人的:2015 年,此画从美国被租借而来,悬挂在伦敦国家肖像美术馆。我刚才称之为晨衣,这也不完全正确。他里面没穿睡衣,除非那些花边袖口和衣领是睡衣的一部分,但这似乎不太可能。或许,我们不妨称之为“日衣”?它的主人几乎刚刚下床。我们知道这幅画是在临近中午的时候画的,画完后画家和画中的主人公共进了午餐;我们还知道,主人公的妻子对画家的巨大胃口惊愕不已。我们知道主人公是在家里,画的标题已告诉我们这一点。“家”用较深的红色来表现:勃艮第的背景衬托出中心的猩红色;用一个环把厚重的窗帘系在后面;此外,还有一层不同的布料,所有的布料都融入同样酒红色的地板,没有任何明显的分界线。这一切都极具戏剧性:不仅在姿势上,而且在绘画风格上都透着凛凛霸气。
这幅画是在伦敦之旅四年之前画的。画中人——意大利姓氏的平民——年方三十五,英俊,蓄着胡子,目光自信地越过我们的右肩。他颇有男子气概,但身材细挑。逐渐地,当我们满以为“画的主角是长袍”之后,我们的第一印象开始改变,才意识到事实并非如此。事实上,画的主角是双手。他的左手放在胯部,右手放在胸前。手指是整幅肖像中最具表现力的部分。每根手指都展示着不同形态:完全伸展,半弯曲,完全弯曲。如果让我们凭空猜测此人的职业,我们可能会认为他是个钢琴大师。
右手放在胸前,左手放在胯部。或许比这更具启发性:右手放在心口,左手放在腰间。这是画家精心设计的吗?三年后,他画了一幅名媛的肖像,在沙龙上弄得声名狼藉。(美好年代的巴黎会震惊吗?当然。它或许和伦敦一样虚伪。)右手在把玩一个貌似扣绳的东西。左手钩住长袍双股腰带中的一股,与背景中的窗帘环相呼应。视线顺着它们直抵一个复杂的结,结上悬挂着一对羽毛般毛茸茸的流苏,流苏上下交叠,正好挂在腹股沟以下,就像猩红色牛鞭。这是画家精心设计的吗?谁知道呢?他没有留下任何解释。但他是一位机灵又了不起的画家;一位了不起的画家并不害怕引发争议,甚至这正合了他的心意。
画中的这一姿势既高贵又豪迈,但这双手却使它显得更为微妙而复杂。事实证明,这不是钢琴家的手,而是医生,一位外科医生、妇科医生的手。
而那猩红色牛鞭呢?一切恰如其分。
好,就这么着,让我们从 1885 年夏天那趟伦敦之旅开始说吧。
王子是埃德蒙·德·波利尼亚克。
伯爵是罗贝尔·德·孟德斯鸠—费赞萨克。
意大利姓氏的平民是塞缪尔·让·波齐医生。
他们这趟智识购物之旅的第一站是在水晶宫举办的亨德尔音乐节,在那里他们欣赏了《以色列人在埃及》(Israel in Egypt),纪念这位作曲家诞辰两百周年。波利尼亚克说:“这场表演影响巨大。四千多人热情参与了这场庆典。”
三个购物者也带来了一封约翰·辛格·萨金特的介绍信,他是《在家中的波齐医生》(Dr. Pozzi at Home)那幅画的作者。这封信是写给亨利·詹姆斯的,1882 年他在皇家学院看过这幅画,多年后的 1913 年,詹姆斯七十岁时,萨金特画了一幅他的肖像画,笔法炉火纯青。信是这样开头的:
奇怪的是,这是萨金特写给詹姆斯且留存下来的唯一的一封信。画家似乎不知道波利尼亚克也是这个团体的一员,而波利尼亚克的加入肯定会使亨利·詹姆斯兴高采烈。或许也不一定。普鲁斯特曾说,王子就像“一间废弃的地牢被改建成了一座图书馆”。
当时波齐三十八岁,孟德斯鸠三十岁,詹姆斯四十二岁,波利尼亚克五十一岁。
此前两个月,詹姆斯一直租住在汉普斯特德荒野上的一间小屋里,正准备返回伯恩茅斯,于是推迟了离开的计划。1885 年 7 月 2 日和 3 日,他花了两天时间招待这三位法国人,这位小说家后来打趣道,他们“渴望看到伦敦的唯美主义”。
詹姆斯的传记作者利昂·埃德尔将波齐形容为“一位交际医生、藏书家和有教养的健谈者”。谈话并未记载下来,藏书早已散落各地,只留下“交际医生”这个名号。身着那件红色长袍(并不总是)的交际医生。
伯爵和王子来自古老的贵族家族。伯爵自称是火枪手达达尼昂的后裔,他的祖父曾是拿破仑的副官。王子的祖母是玛丽·安托瓦妮特的密友;他的父亲是查理十世政府的国务大臣,也是《七月敕令》(July Ordinances)的起草者,其中的专制政策引发了 1830 年革命。在新政府的统治下,王子的父亲被判处“民事死刑”,因此在法律上他已不复存在。然而,在法国,这个不复存在的人被允许在监禁期间进行夫妻探视,其中的一次后就有了埃德蒙。在他的出生证上,在“父亲”一栏中,这位被判处了民事死刑的贵族被列为“马基·德·沙朗松王子”。他“目前正在长途旅行”。
波齐家族是来自伦巴第北部瓦泰利纳的意大利新教徒。1620 年,在 17 世纪早期的宗教战争中,他的一位家族成员因信仰泰廖新教而被活活烧死。不久后,全家迁居瑞士。塞缪尔·波齐的祖父多米尼克率先去了法国,他周游了整个国家,最后在阿让落脚,成了一名糕点师;他把家族的姓氏法语化为波齐。他十一个孩子中最小的那个——邦雅曼——成了贝尔热拉克的新教牧师。牧师一家既虔诚又拥护共和,既忠于上帝又时刻不忘自己的社会与道德职责。塞缪尔的母亲伊内斯·埃斯科—梅斯隆出身佩里戈尔中上阶层,她为这桩婚姻奉献了位于贝尔热拉克城外数公里处的迷人的 18 世纪格莱勒特庄园。波齐一生都很喜爱这个庄园,并且对它进行了扩建。她一直身子孱弱,生儿育女后心力交瘁,因此在波齐十岁时就去世了;牧师很快便另外娶了一个“年轻健壮”的英国女人玛丽—安妮·肯普。塞缪尔从小讲法语和英语。1873 年,他也恢复了波齐的姓氏。
《梅林的诱惑》
“多么奇异的三人组啊。”波齐的传记作者克劳德·范德普顿在论及那趟伦敦之行时感慨道。一方面他大概指的是他们地位的悬殊;但同时,也许,是指一位鼎鼎有名的异性恋平民与两名“有古希腊倾向”的贵族同行吧。(假如他们听上去像普鲁斯特笔下的人物,那是因为他们都——部分地、间接地——与普鲁斯特笔下的人物相关。)当时巴黎唯美主义者访问伦敦有两大主要目的地:1875 年在摄政街开业的利伯提百货店与格罗夫纳画廊。孟德斯鸠曾在 1875 年巴黎美术展览会上对伯恩—琼斯的《梅林的诱惑》(The Beguiling of Merlin)大为赞赏。现在他们见到了画家本人,画家还带他们去了威廉·莫里斯的设计空间,在那里伯爵挑选了一些织品,然后去了威廉·德·摩根的工作室。他们还会见了劳伦斯·阿尔玛—塔德玛。他们去邦德街买了粗花呢、套装、帽子、长袍、衬衫、领带和香水,又去了位于切尔西的卡莱尔故居,后来还去了书店。
詹姆斯非常热情地招待了他们。他说,他发现孟德斯鸠“瘦小而充满好奇”,波齐“充满魅力”(波利尼亚克似乎又一次被忽视了)。他在改良俱乐部请他们吃饭,并把他们介绍给了惠斯勒,后来孟德斯鸠对他非常忠诚。詹姆斯还安排他们参观了惠斯勒的孔雀屋,位于航运界巨头 F.R.莱兰的住所里。不过那时波齐已经被他的名流客户亚历山大·小仲马的妻子的一封电报召回了巴黎。
7 月 5 日,波齐从巴黎写信给伯爵,请他再回利伯提百货店,在他已经下的订单上再添一笔。他说:“我想要三十卷海藻色的窗帘布,随信附上样品。请代我付款,我欠你三十先令,非常感谢。”他的签名为“您拉斐尔前派的忠实朋友”。
当那“奇异三人组”抵达伦敦时,他们的名气都还仅限于圈子之内。埃德蒙·德·波利尼亚克王子还未实现他的音乐抱负。在家人的一再坚持下,他遍游欧洲多年,理论上而言,快快乐乐、半心半意地探寻人生伴侣;不知何故,他——远甚于她——总是逃避就擒。波齐当外科医生、成为社会名流已达十年,他在一家公立医院工作,同时构建了一个上流社会私人客户群。在未来的岁月里,他们个个都将收获一定程度的名望与满足。这些名望,尽管算不上多么光辉,至少也一直是基于公众对他们自身或多或少的真实了解。
孟德斯鸠的情况较为复杂。三人之中他最为有名:社会名流、丹第、唯美主义者、鉴赏家、聪敏才子和时尚仲裁者。他也怀有文学抱负,用严谨的格律写巴那斯派诗歌和诙谐讽刺诗。年轻时,他曾在默里斯酒店被引荐给福楼拜。当时他激动得说不出话来(这非常罕见),但他自我安慰道,“我至少碰了碰他的手,从他那儿得到了——假如不是火炬,至少是一束火焰”。然而,一种罕见且并不可羡的命运已向伯爵步步走近:在公众认知中——或至少在读者头脑中——与另一个他相混淆。他的生命,还有来生,将被自己的种种翻版所困扰、纠缠。
于斯曼
1885 年 6 月,孟德斯鸠到达伦敦时年方三十。就在一年前,也就是 1884 年 6 月,若利斯—卡尔·于斯曼推出了他的第六部小说《逆流》(A Rebours)——英译本名为《格格不入》(Against the Grain)或《违背天性》(Against Nature)——主人公是一位二十九岁的贵族,让·弗罗莱萨·德塞森特公爵。于斯曼的前五部小说均为左拉式现实主义的习作;现在他摈弃了那一切。《逆流》是一部描摹颓废的梦幻冥想圣经。德塞森特是一名丹第和唯美主义者。他是家族的最后一位子嗣,由于近亲婚姻而体弱多病。他的品位奇异,透着一股腐气。他喜欢服饰、珠宝、香水、善本书和精美的装帧。于斯曼是个小小公务员,仅仅听说过孟德斯鸠,从诗人朋友马拉梅那里获得了一些关于伯爵家背景的讯息。伯爵对家居装饰有一套新颖而怪异的理论:他展示置于北极熊皮之上的雪橇、教堂家具、放在玻璃柜里的一排丝袜和一只镀金的活乌龟。种种细节千真万确,这让孟德斯鸠大为恼火,因为有的读者听到影射小说里的弹簧锁咔嗒一声,就以为小说中其他的一切都是真的。据说,孟德斯鸠有一次向一位书商预订了几册善本书,这位书商刚好是于斯曼的一个朋友。当他前去拿书时,书商没有认出伯爵,不耐烦地说:“先生,这些书是为德塞森特特别预留的。”(又或许他其实认出了伯爵。)
以下是另一个相似之处。在孟德斯鸠第一次去伦敦的前一年,他虚构的假想敌怀着完全相同的目的出发了,这次“旅行”构成了这部小说最著名的章节之一。德塞森特在丰特奈郊区过着精神上的孤独生活。一天早上,他让他的男仆展示一套从伦敦订购的服装,当时所有穿着考究的巴黎人都在那里购买衣服。他乘火车去巴黎,到达巴黎索城火车站。天气很不好,他租了一辆出租车,按小时计费。他先去了里沃利街的盖林亚尼书店,在那里查阅了伦敦指南。他在浏览贝德克尔版的导游手册时,发现了一份伦敦艺术画廊的名单,这让他幻想起兴许能观赏到的英国现代艺术品,尤其是米莱和 G.F.沃茨:后者的画在他看来就像是“由一个生病的古斯塔夫·莫罗匆匆起草的”。外面的天气依然恶劣——“英国式生活在巴黎的分期兑付”。出租车司机开车送他到叫“堡代佳”的酒窖酒吧,尽管这地名是西班牙语,却是英国人的常去之地;在这里,侨民和游客都能找到他们喜欢的加度葡萄酒。他看到“有一些桌子,上面放了一些篮筐,里面盛有帕尔默面包干,还有咸味干点心,一些小盘子里堆满了薄片馅饼和三明治,它们褪了色的外皮底下遮掩着热情似火的芥末酱”。他喝了一杯波尔图葡萄酒,然后又喝了一杯阿蒙提雅多雪利酒。他被英国人包围,发现他们变成了狄更斯笔下的人物:“他怡然安居在这想象中的伦敦。”
孟德斯鸠赶上了火车,德塞森特却错过了;孟德斯鸠交游甚广,而德塞森特遁世隐居;孟德斯鸠极少关注宗教(除了它的人工制品),德塞森特,和他的创造者一样,却在痛苦地回归罗马;如此等等。可尽管如此,德塞森特“乃”孟德斯鸠也:世人皆知啊。而且我也知道,因为当我在 1967 年买下企鹅版的《逆流》时,封面就是博尔迪尼为罗贝尔·德·孟德斯鸠伯爵画的肖像。
《罗贝尔·德·孟德斯鸠伯爵画像》,乔瓦尼·博尔迪尼(1897)
德塞森特从未去过伦敦,于斯曼也没有去过;直到 1922 年,也就是作者去世十五年后,罗贝尔·德·孟德斯鸠去世一年后,《逆流》才被翻译成英语。从另一方面来说,这本书确实跨越了英吉利海峡,准确地说是在 1895 年 4 月 3 日下午到了伦敦。它——至少它的书名和目录——出现在奥斯卡·王尔德三次审判中的第二次审判中,由王室大律师爱德华·卡森议员在老贝利作为证据出示。卡森作为昆斯伯里勋爵的辩护律师问询起王尔德小说《道连·格雷的画像》中的一个场景。它涉及亨利·沃顿勋爵送给格雷的礼物:一部法国小说—这本身便是一件不可告人之事,任何一个爱国的英国陪审团都可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王尔德起初大力否认,而后才承认,这本书确实是《逆流》。与此同时,王尔德试图与于斯曼的小说保持距离,他说:“我自己并不十分欣赏它。”并且,“我认为这是一本写得很糟糕的书”。
王尔德一定希望他们没有订阅剪报。因为十一年前他在度蜜月时,接受了《晨报》(Morning News)的采访(1884 年 6 月 20 日),在采访中他说:“这本于斯曼的新作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书之一。”王尔德在审判中撒了很多谎。如今,他被视为同性恋圣徒,英国清教主义和异端邪说的殉道者。以上都是他,但他不止如此。毕竟,是王尔德先对昆斯伯里勋爵提起了刑事诉讼。如果说他是勇敢的,那么他也是愚蠢的,他的自负将他置于危险之中。阅读那第二次审判的文字记录,便可见证一个人不可思议的自信:他居然相信让伦敦西区心花怒放的巧言妙语也能在高等法院同样奏效。他炫耀机智;他对卡森摆出一副屈尊俯就的样子,向他解释何为艺术和道德;他从不顾忌在核心问题上撒谎:他有同性恋行为。依据当地法律,他在第三次审判结束时被依法定罪。
1875 年,孟德斯鸠与波利尼亚克在位于戛纳的波利尼亚克的侄女吕内公爵夫人的别墅里见过面。孟德斯鸠还不到二十岁,但其品位和虚荣心已完全成形。这两人常常在戛纳和芒通间漫步。他们一边喝着雪利酒,一边互相朗读他们喜爱的文学篇什。波利尼亚克向孟德斯鸠介绍他不熟悉的音乐;伯爵用散文和诗篇来酬答他的恩惠。虽然他们年龄相差二十一岁,但他们对艺术有相同的理解,伯爵的自信与王子的犹疑相映成趣。波利尼亚克,作为一位秘密同性恋者,自然响应了孟德斯鸠在这些问题上的自信;伯爵并没有完全出柜,他更多的是用鲜花、诗句和色彩装饰柜门,仿佛这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去伦敦旅行时伯爵认识波齐才一两年。该如何解释波齐的加入?诚然,他的英语讲得很好,但埃德蒙·德·波利尼亚克也是如此呀:他从小就会三门语言(法语、英语、德语)。也许,更好的解释是购物本质使然吧。所有购物者——从商业大街到光谱末端的“智识与美学”购物者——都喜欢且需要其他购物者,尤其是像波齐这样的购物者,他们兴致勃勃、意气相投、优雅有品(同样资金殷实)。
但可能还有另一种解释:感激。1884 年 6 月下旬,也就是伦敦之旅的前一年,波齐收到了孟德斯鸠的一份礼物:一个寄自梅菲尔的爱丝普蕾牌摩洛哥奢华皮革旅行包,包的顶面印有镀金花冠和字母 R。当他打开包时,发现里面装有一套尺寸渐小的信封,一个附含另一个。在中间最小的信封中,装有一首伯爵写的诗,是用猩红色和紫罗兰色墨水写的,感谢波齐治愈了所谓的“我枯叶般的生机”。波齐的“外科医生”兼传记作者克劳德·范德普顿将这一用语和这首诗解读为在描绘性事不遂—不是阳痿,或许便是早泄。他进一步推测,波齐通过“经验、博爱、友好的心理疗法”来治疗这一疾病,而且,“虚弱”变成“笃定”。事情发生一个世纪后,这是一个诗意盎然(假如未必是虚构)的诊断。无论是哪种情形,邀请波齐兴许是对他医治疾病的感谢——同时也给了他一个使用旅行包的机会。
然而,倘若传记作者没搞错,那么这里还有另一个与德塞森特奇异的相似之处。在《逆流》的序言中我们被告知,德塞森特作为一个漫游巴黎的年轻人,纵情于声色犬马之中。先与歌手和女演员厮混,后与“以堕落闻名”的情妇纠缠,最后与妓女鬼混,直到他感到厌腻与自嫌,再加上医生关于梅毒的警告,他放弃了性事。但这只是暂时的。这一间歇过后,他的想象力被再次激发,这次是被自己的同类激发的,被“违背天理的风流韵事和变态快感”激发的。再一次,厌腻、神经紧张向他袭来,他又坠入慵懒倦怠之中,“阳痿并不遥远”。(于斯曼本人,即便也许不如他笔下的人物那样放荡不羁,但对阳痿之苦一定是感同身受的。)
然而,德塞森特既是个纨绔子弟,又是个逆行者,他不会在这事态转折之际灰心丧气;恰恰相反,他陶醉其间。毕竟,阳痿是逃离这世界的一种方式,而以更宏大的方式从中撤退正是他目前的计划。如果他想成为一名现代真隐士,那么丧失性欲显然有所助益。所以,在小说第一章中,德塞森特用一顿“黑色”晚餐来庆祝这一进展。请柬是以葬礼通告的形式发出的;装饰、鲜花和桌布一律黑色;食物和酒也是如此;女侍者也是一袭黑衣;一支管弦乐队隐藏在背景中演奏葬礼进行曲。这是向咄咄逼人且恼人的性能力的一场告别,带有忸怩又自喜的色彩。
孟德斯鸠对这四个段落的反应如何不得而知。在他看来,它们一定是个巧合,而不是无心泄露。不过,丹第-唯美主义者一般都喜欢打破常规;性,即使它花样百出,也会守规立范,因而也有小资情调。性还会引向婚姻和家庭,催生责任和事业,谋取董事席位,结交当地主教,等等。也许,性无能可以戏谑地摇身一变,变成向被鄙夷的小资反叛的宣言,进而佐证唯美主义者的高高在上。
这个故事中出现的第一颗子弹既基于史实又非常文学。罗贝尔·德·孟德斯鸠伯爵藏有一柜子古玩珍品——事实上,他一整栋房子里全都是藏品,这是他内心唯美主义和鉴赏力的外在展现。小说家阿方斯·都德的长子莱昂·都德撰有多卷回忆录,在其中一卷中,他忆起伯爵曾安排他参观馆中的特珍品。一件是“要了普希金命的子弹”。这位诗人在 1837 年与俄国骑士卫队的法国军官乔治—夏尔·德·埃克斯·丹特斯的决斗中一命呜呼。波齐对他的死法无比熟悉,一辈子都在竭力淡化和规避。子弹从普希金的臀部进入他的体内,然后直抵腹部。当时不可能动手术,度过了极度痛苦的两天之后,诗人撒手人寰。十八年后,孟德斯鸠出生。子弹是如何出现在伯爵的藏品中的未有记载。
波齐出身于外省中产阶级,孟德斯鸠本能地瞧不起他们。伯爵乐于展现“十足贵族气,生性瞧不起人”(此语出自波德莱尔)。但波齐逃脱了他的责难,大多数时候也逃脱了他的势利。他有所谓的“中产阶级取悦人的快乐”,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圆滑的社交谋士。
布罗卡
1864 年来巴黎学医时,他并非全无人脉。他的同学中有来自西南部新教的朋友;他有一位已经在此立足的堂兄,亚历山大·拉布尔贝纳,比他大二十岁,是一位著名的交际医生,他的病人包括当权的拿破仑三世家族。波齐既潇洒又雄心勃勃;而且,他还是个明星学生。1872 年,他获得年度最佳实习生金牌。他专攻腹部治疗。1873 年,他获得上直肠瘘管博士学位。他的论文题目为《子宫切除术在治疗子宫肌瘤中的价值》。他找到了保罗·布罗卡(另一个来自西南部的新教徒)这位关键资助人,他是卢尔金—帕斯卡尔医院的一名著名外科医生,波齐加入的人类学协会的创始人。布罗卡提出让波齐共同翻译达尔文的《人类与动物的情感表达》(The Expression of the Emotions in Man and Animals),该书于 1874 年在法国出版。当布罗卡在 1880 年突然去世(终年五十六岁)时,他的尸检由他的四个同事分别进行:波齐被授予颅骨和大脑的尸检权。几年后,卢尔金—帕斯卡尔医院更名为布罗卡医院。三十年来,波齐俨然是该医院的颅骨和大脑。
他早期生涯的另一位赞助人是巴那斯派诗人勒孔特·德·利勒。他们是在 1870 年左右相遇的,当时诗人和他的妻子将对波齐颇为照顾。勒孔特是一名军医的儿子,他信奉科学与诗歌的再统一,这两者相互隔离已久。他也是个自由思想家,帮助波齐彻底消除了他从贝尔热拉克承继的挥之不去的宗教信仰。他带他进入文坛,把他引荐给维克多·雨果。他听波齐朗读自己并不太好的诗句,鼓励他学德语。1894 年勒孔特去世后,他让波齐做他的文学执行人,并把他的藏书和文件作为遗产赠予他。
莎拉·伯恩哈特,纳达尔(1864)
不知不觉中,勒孔特成了助推波齐与莎拉·伯恩哈特早期——事实上,是早熟——恋情的关键人物。他是一名二十五岁左右的医学生;她比他大两岁,已是一颗冉冉上升的明星:一位清新淳朴(尽管,自然而然地,这淳朴是一种完全克制的淳朴)的女演员,身材出挑,比一般女主角更苗条、更娇小。一名医学院同学后来回忆起他和波齐邀请伯恩哈特共进晚餐并去见诗人的情形。他来了,她背诵起他一半的诗作,诗人哭了,亲吻了她的双手;这一晚会大获成功。不久后波齐就要与她还有她的小儿子、男孩的家庭教师,以及托她照看的一个侄女一起吃晚饭了。一家人会一起吃饭,孩子们会被送去睡觉,留下两个年轻人独处。这来龙去脉,我们无从得知,也不知持续了多久;但这段恋情后来发展成了持续半个世纪的友谊。他们每人都挂着一张神圣的标签:对她来说,他永远是“医生上帝”(Docteuir Dieu),而对(几乎)其他每个人来说,她是“神圣的莎拉”。他还有一个更接地气的绰号,是由贵夫人奥伯农太太给的:“爱情灵药”(L’ Amour médecin)。这是莫里哀一部戏的标题,不过就波齐而言,更常见的是“爱情医生”(Dr.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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