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武汉自杀妈妈事件对用法律处罚网暴做个调查
Leavesday
楼主 (北美华人网)
请大家表达一下对网暴进行立法处罚发表看法。
比起网暴的伤害,言论自由的权利更重要千万倍
goubie 发表于 2023-06-04 08:15
比起枪击案的伤害,持枪自由的权利更重要千万倍
ca563 发表于 2023-06-04 08:20
比起网暴的伤害,言论自由的权利更重要千万倍
goubie 发表于 2023-06-04 08:15
你要把言论自由和胡说八道恶意中伤分清楚。
孔雀翎 发表于 2023-06-04 08:25
怎么定义什么是胡说八道恶意中伤什么不是。度让权力给政府或者执法机构来检查言论的合法性或者合理性,遗祸深远
goubie 发表于 2023-06-04 08:33
就是因为没有明确的定义所以才需要法规来管理。 你有开车上街的自由,但你要遵守交规,一样的道理。你开车超速了旁边的车辆或者行人只能凭感觉,但无法处罚或者制止你,有监控有摄像头有交警,就有证据你开了多少,超速就得被罚钱扣分甚至吊销执照。从好的说你要习惯互联网不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 它是会对实际生活产生重大的影响,杀人诛心你听过吗?从坏的说,你要懂得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随心所欲发表不实言论影响了社会安定和其他人的生活, 也是要受法律制裁。
孔雀翎 发表于 2023-06-04 08:45
夏虫不可语冰,你这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言论正是共产党的说法,其实就是以言入罪
goubie 发表于 2023-06-04 08:54
建议处罚网暴的,请给一个严谨的网暴定义:惩恶扬善,不会扩大范围,伤及无辜。
SAT 发表于 2023-06-04 07:01
比起网暴的伤害,言论自由的权利更重要千万倍
goubie 发表于 2023-06-04 08:15
中美都该对水军立法取缔,他们出于经济利益是故意挑事歪曲煽动的,个别的人网暴成不了气候,网军才是罪魁祸首。
bye2020 发表于 2023-06-04 10:26
比起网暴的伤害,言论自由的权利更重要千万倍
goubie 发表于 2023-06-04 08:15
网暴的标准应以受害人引起的不适为准
天干勿早 发表于 2023-06-04 09:02
比起网暴的伤害,言论自由的权利更重要千万倍
goubie 发表于 2023-06-04 08:15
大妈们往往缺乏辩证思维和critical thinking,啥叫“受害人引起的不适” ? 如何定义 “不适” ? 标准是啥?
你这句话, 导致我打了三个喷嚏, 引起了俺这个受害人的不适, 咋办?
网暴确实难以界定, 不能因为某网暴的后果严重, 就可以随便定立一个非常主观的标准来如何如何
singlemummy 发表于 2023-06-04 10:49
回复 21楼singlemummy的帖子
看投票结果就能看出大多数人的认知还停留在乱世重典,杀无赦,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漏过一个,甚至连坐的水平。
按受害人不适水平来定罪, lol. 就拿武汉妈妈这个案子,网上评论的话那么多,哪一句话属于网暴,哪句话又是导致这个妈妈最后崩溃的,如何用法律的严谨界定?即使这个妈妈生前有遗言说“就是这句话,是压断我脊梁的最后一根稻草”,那前面那千万根稻草算不算?作为定罪的法官,如何裁定这个妈妈是网暴致死而不是由于失子的悲痛(beyond reasonable doubt, or even 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
说话走脑子都太难, critical thinking 要求太高,臣妾做不到啊!
SAT 发表于 2023-06-04 11:23
网暴的标准应以受害人引起的不适为准
天干勿早 发表于 2023-06-04 09:02
标准就是受害人的主观感受,比如我这话引起了你的不适,你就可以投诉,申请删贴。平台应该尽量协调网友之间的矛盾,制止网暴第一关就在平台
天干勿早 发表于 2023-06-04 11:22
楼上有一个说法我是认同的,标准应该是,现实生活中你不能说不能做的事,在网络上也应该是统一标准。
孔雀翎 发表于 2023-06-04 12:23
同情武汉的妈妈,也痛恨网络暴力。 但是,立法处罚这个法律上非常难以界定,可操作性非常差
弹指芳华 发表于 2023-06-04 13:29
建议处罚网暴的,请给一个严谨的网暴定义:惩恶扬善,不会扩大范围,伤及无辜。
SAT 发表于 2023-06-04 07:01
网暴的标准应以受害人引起的不适为准
天干勿早 发表于 2023-06-04 09:02
我就问个问题:如果对武汉妈妈的攻击是网暴的话,几年前对武汉女作家方方的攻击是不是网暴?
所以如果要解决网暴,第一个任务是对网暴进行定义,对吧。
还是说D默许、甚至D发起的就不是网暴?
一个人玩儿 发表于 2023-06-04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