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VS哈姆雷特
就在一片对《繁花》的各种褒贬不一的评论还远远没有消停的季节里,我估算了一下,对于咱老王家的堂亲大哥家卫导演作品的褒义评论要远远多于贬义评论。
简言之,一部文艺作品,包括电影、电视抑或小说的情节里不可能没有漏洞,或者说是硬伤。平心而论,《繁花》的漏洞是少之又少,硬伤更是寥若晨星。归结原因,一是小说的故事内容坚实可信,人物原型基础扎实,二是二度创作导演的功底非凡,三是演员的演技精湛,这1、2、3一加就是两个字:完美。
有位居住在南法的文友老梁在我的微信里来了一段留言说,“老王兄弟,你有没有发现剧圣莎士比亚的剧作里也有漏洞,虽说不上是“百出”,但却是个致命漏洞,如果这个老莎是中国人,是当代人,他的这个漏洞不被骂死,自己也要去寻死。”
我赶紧回复问:“老莎的哪个剧作里有致命漏洞?”
老梁道:“你仔细看看最近的新闻,不是西班牙新闻,是欧洲他国的新闻,我先卖个关子,实在找不到的话,再来问我。”
哇塞,老梁还要考考我的智商,考考我的洞察能力。无奈,只好按老梁的思路看看最近的外国新闻里能不能找到线索。
翻看一圈各类网页新闻,果然有一条我觉得可以和莎士比亚的剧作对的上号,但是极其勉强,不过我依照这个思路再展开联想之后,对号的思路逐渐清晰,再把小脑和大脑使劲之后感觉完全可以入座了,而且心里的把握已经十之八九。于是我将这条新闻如何与莎士比亚的剧作联系上对老梁进行一番说明之后,老梁回复,“真有你的,看来这个貌似很难的题目也没有难倒你啊。那你就把新闻和莎士比亚剧作的漏洞整理成文写给你的读者朋友欣赏吧。”
我先说是哪一条新闻搅动了我的莎士比亚剧作神经。这条新闻是前几天在西班牙各大主流媒体播出,而且收视率和点击率相当高,新闻的内容是,丹麦女王因年龄原因将王位退让给儿子继承。我就是在这条新闻里找到了钻牛角尖的线索。先来看几个关键词,丹麦、女王、退位、儿子继承王位。光从这几个关键词中就能和莎士比亚的剧作联系起来。
要问哪一个剧作?回答是《哈姆雷特》也称《王子复仇记》。哈姆雷特又可以和丹麦搭上关系。因此本文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主题叙事。前文所提及的莎士比亚剧作有漏洞一说,就是指哈姆雷特此剧:哈姆雷特的父亲被他弟弟克劳迪斯用毒药灌进耳朵后中毒死亡,接着克劳迪斯就成了丹麦的新国王,然后克劳迪斯又迎娶了嫂嫂,即哈姆雷特的母亲做妻子,儿子哈姆雷特为了报杀父之仇杀死了克劳迪斯。
剧作的漏洞就出在丹麦应该和其他的欧洲国家一样,国王继承都是子承父位,老子死了或者退位,继位的是男性孩子,如今的丹麦还是这样。但为什么哈姆雷特的父亲死后,继承王位的不是哈姆雷特而是他的小爷叔,更不可思议的是,在剧中的哈姆雷特对自己没有继承王位居然没有一句不满的台词,如说哈姆雷特是未成年,但当时已经有20出头的小帅哥继位没有问题。如果莎士比亚在剧中留几句解释性的独白,即便很牵强,观众的信服率不高至少还有个自圆其说之说法。但是老莎没有解释,没有说明,这就不得不说是《哈姆雷特》中的最大漏洞和败笔。我在网上寻找过有关的答案,也不见很有说服力的解释,一说是哈姆雷特年轻,二说是克劳迪斯迎娶嫂嫂就能成为国王,三说是哈姆雷特自己不要。这一二三的说法均无说服力,因此哈姆雷特没有继承王位这个桥段可以说是败笔吧。因为莎翁是剧圣,所以也没人敢提出质疑。时至今日,只有胆大包天的我提出了质疑,还敢说是莎翁的败笔。除了这处败笔之外,该剧名称《王子复仇记》也存在着很大的错误,王子的谓称,应该是父亲还是国王时的儿子可以称为王子,父亲是王,儿子当然是王子。一旦父亲死了,或者王位没了,这个儿子的“王子”的谓称也就不复存在,最多称其为“前王子”或者“原王子”。那《王子复仇记》讲的是哈姆雷特在父亲死后要为老爸报仇的故事,此刻的哈姆雷特爹已死,娘又嫁,他和王子一点都沾不上关系,那就不是王子了,对不?那么剧名中的《王子复仇记》中的王子谓称就是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以我之见,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原王子复仇记》或者《下岗王子杀人记》或者《戴绿帽老爸儿子的杀叔记》或者叫《小侄子杀老爷叔的故事》还可以叫《老爸被小爷叔耳朵灌毒之侄子杀爷叔的血雨腥风事件》。可以起的名字很多,这里就不一一例举。
最后想说的是,哈姆雷特剧中有句经典台词:“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依当下形势发展应该改成:“保莎还是批莎?这是个问题。哈剧里的漏洞让我无所适从,国王已圆寂,王子也下岗,阿宝的声望已经远远超越哈姆雷特大哥,繁花VS哈姆雷特,谁胜谁负烦请老爷叔来做个决断。”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繁花VS哈姆雷特 怀旧派热议电视剧《繁花》 老王接到了法院的传票 老王遭遇之二 老王的姓氏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