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制度再迎重大进展,资本市场"长钱"要来了!
11月4日,和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养老金制度迎来重大进展。
五部委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与此同时,证监会制定的《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正式发布实施。《实施办法》及《暂行规定》明确了个人养老金运作流程、税收征管要求和投资公募基金业务等具体规定,也标志着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业务正式落地。
就在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个人养老金时代正在开启。多家公募机构人士评价,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一方面有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压力,补充长期稳定的养老资金,另一方面也有益于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暂行规定》关系到14亿人的养老钱,主要对以下三方面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一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总体原则和基本要求;二是明确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标准要求,并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职责做出规定;三是明确基金销售机构的展业条件要求,并对基金销售机构信息提示、账户服务、宣传推介、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教育等职责做出规定。
针对可投基金类型,《暂行规定》指出,在第一年试行阶段,优先纳入近4个季度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上一季度末规模不低于2亿元的养老目标基金。全面推开后,再逐步纳入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运作合规稳健且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FOF和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这一名录将由证监会确定,每季度发布。
费率优惠方面,个人养老金账户投资的基金份额不得收取销售服务费,可以豁免申购限制和申购费等销售费用,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
此外,基金销售机构应当主要以定期投资等方式引导投资人长期投资。鼓励基金管理人在信息充分披露前提下,做出以下安排:1、将分红方式设置为红利再投资;2、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3、在运作方式、持有期限、投资策略、估值方法、申赎转换等方面的安排。
值得一提的是,监管机构将对个人养老金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实施名录管理,每季度末在官网、基金行业平台、信息平台等更新,并将不定期移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或机构。广发基金认为,这一举措体现了监管机构对于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实时持续监督机制,为持续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养老投资需求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兴证全球基金FOF投资与金融工程部总监林国怀表示,《暂行办法》主要围绕保障养老资金运作安全及向投资者充分让利等展开。
除了基金费率上的优惠,投资者更关心个人养老金账户本身的税优政策力度。据今年9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此前的7.5%降为3%。
“对于边际税率高于3%的纳税人群,投资于个人养老金产品的资金都将具备降税率的效果。即便对于税率为3%的第一档纳税人群,也将因为税收递延带来的投资本金提高而获益。可以看到,国家让利、基金公司让费率,两者共同为投资者的个人养老金投资助力。”林国怀表示。
现代社会的养老保障体系主要由国家基本养老计划、雇主补充养老计划、个人补充养老计划三支柱组成。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体系的正式落地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意见》,个人养老金参加人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覆盖人群达10.5亿人。行业机构根据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人均年缴纳金额、年增值幅度预测,未来10年个人养老金累计金额将达1万亿-3万亿元。个人养老金将增加居民养老收入来源,成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长期稳定且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增资金,提高养老金替代率。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国家税收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缴费和投资阶段暂不征税,在领取阶段对领取的个人养老金收入按照最低档税率3%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外,税收递延政策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安排保持一致,确保参加人能够在今年内缴纳2022年度个人养老金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汇添富基金表示,加快发展个人养老金,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全体国民养老金待遇水平、利好亿万百姓生活福祉的国之大计,也是优化资本市场结构、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助力。作为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核心政策文件,《实施办法》的发布为我国个人养老金发展奠定了实质性的政策基石,是我国养老金发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
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点,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将成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体系新的一类长期稳定资金来源,有利于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也有利于实现养老金与资本市场良性发展的互动机制。
多位公募投研人士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将对金融业态产生深远影响。从美国经验来看,自1978年养老金入市以后,美股迎来了二十多年的牛市,如今,美国养老金规模已经达到28万亿美金,其中无论是个人养老金还是企业养老金账户,都有60%左右的规模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养老目标基金的存续时间长,缴费稳定持续,资金具有长期投资的属性,是资产管理行业非常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
据中信证券研究报告测算,我国2021年缴纳个税的人数为7000多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中个人养老金账户一年12000元的缴纳上限额度,若顶额计算,将带来一年8400亿的增量资金,若按平均每人75%的投资比例假设,也将带来一年6300亿的增量资金。我们相信,新增的个人养老资金,将为资本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长期资金来源,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林国怀认为,从赚钱效应的角度来看,养老资金具有长期属性,这解决了一个长期困扰基金行业的痛点,就是基金投资短期化,追涨杀跌,基民盈利体验差。养老目标FOF产品,有机会让基民真正体会到长期投资的魅力和专业投资的价值,并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回报。
公募基金行业已于2018年推出了养老目标基金,有了良好产品储备。养老目标基金具有以下核心特征:一是长期性,养老目标基金设置持有期,鼓励长期持有、长期投资和长期考核;二是以资产配置为主要投资策略,通过资产配置和风险控制,降低组合波动,追求中长期稳健收益;三是重视发挥权益投资对资产增值的作用,并具有中低波动特征,契合制度建设初期参加人的养老投资需求;四是提供养老投资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投资者可以根据年龄、预期寿命、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养老目标基金。
目前,养老目标基金共188只,总规模944亿元。其中目标日期基金177亿元,目标风险基金767亿元,持有人户数超过293万户。截至2022年9月底,成立满三年的养老目标基金平均年化收益率6.42%。《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行业机构更加积极布局养老目标基金,证监会新注册此类产品49只,最近一周达15只。
根据2022年4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大中低波动型产品开发创设力度,开发适配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基金产品”,预期未来将有更多含权益属性且具备中低波动特征的基金产品创新。
《暂行规定》指出,试点期内选择养老目标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范围,未来,随着经验的积累和条件的成熟,将会有更多其他类型的公募基金纳入投资范围,这也将为个人养老金投资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选择。
责编:汪云鹏
校对: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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