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集论】个人养老金制度研究合集
2022年11月4日,银保监会、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等部门发布了4项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关配套文件,从而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正式落地奠定了基础。
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以下简称“《意见》”)。早在2018年,相关部门曾启动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设立了“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开始试水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业务。《意见》的出台则意味着我国养老金三支柱正式开启了完善落地的旅程。
《意见》指出,个人养老金试行个人账户制度,这不仅使得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类似于美国的IRA(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制度,也意味着相关银行账户将成为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重要枢纽。在该制度模式下,结合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税收优惠,个人专属的养老资金账户将成为居民缴费、投资的重要枢纽,也将能吸引资金沉淀。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个个人将仅有“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这意味着居民个人将无法同时在多家银行拥有个人养老资金账户,该账户具有较强的排他性。值得注意的是,在参加人达到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时,其资金领取将由个人养老资金账户转入社保卡银行账户,从而赋予了社保卡银行账户一重新的功能。
在此前养老金第三支柱试点的过程中,不同部门、机构和专家对于第三支柱都曾有“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和“养老金第三支柱”的不同表述,随着“个人养老金”名称的明确和投资范围的确定,养老金三支柱的可投资标的也将由保险拓展到储蓄和各类资管产品。从境外的经验来看,养老性质的资金由于投资期限长,能够不以短期收益为导向开展投资,不仅是资管产品的重要资金来源,更是资本市场天然的“稳定器”。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出将有效帮助我国建设好多层次养老金制度,有力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挑战。
《意见》明确,当前个人养老金的缴纳上限为每年1.2万元,若未来要进一步做好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不仅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做大第三支柱的规模,还可以参照国际经验引入一些便利投资者的投资机制。
本报告内容仅对宏观经济进行分析,不包含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评级或估值分析,不属于证券报告,也不构成对投资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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