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第36期 | 游走于侵权与创作之间的 “Prince Series”作品
作者|鲁思捷 爱丁堡大学硕士
尹 睿 山东大学本科
黄晓俊 乔治城大学硕士
曹炜嘉 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 JSD
编辑|Morry Mu 纽约大学本科
责编 | Izzy 美国西北大学LL.M.
一、新闻概述
2016年4月21日,美国著名流行歌手Prince因服用过量芬太尼而辞世,《名利场》杂志(Vanity Fair Magazine)为纪念Prince,经安迪沃霍尔基金会(Andy Warhol Foundation for the Visual Arts, Inc. “AWF”)授权,使用了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在1984年所作的“Prince Series”(共16张,《名利场》杂志选择了其中一张)作品作为杂志封面。该杂志封面及其一系列作品均基于1981年摄影师Lynn Goldsmith为Prince所拍摄的一张未公开发表的照片(下文简称“原照片”)。安迪沃霍尔通过投影将原照片进行放大,并对原照片的轮廓进行临摹,后续再通过丝网印刷技术,创作出16种不同配色的作品,作品类别分别为丝网印刷作品、纸上丝网版画及素描作品。
2016年《名利场》杂志发表后,Lynn Goldsmith向安迪沃霍尔基金会收取版权许可费未果。安迪沃霍尔基金会于2017年在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安迪沃霍尔的“Prince Series”版画作品中对原照片的借鉴和临摹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Fair Use),该系列作品未侵犯Lynn Goldsmith的著作权,也无需支付相应的版权许可费。Lynn Goldsmith随即在该案中提出反诉。2019年,一审法院认为“Prince Series”直观地体现了安迪沃霍尔的艺术创作方式,体现了歌手Prince鲜明及标志性的人物形象,属于合理使用中的转换性使用(Transformative Use),Lynn Goldsmith对该判决结果提出上诉。2021年3月,美国第二巡回法院推翻了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认定安迪沃霍尔的创作方式不满足美国版权法107条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构成要件,并裁决对该案进行重审。2022年10月12日,双方于最高院开展最新一轮的法庭辩论,主要就作品之间表达的不同的信息和含义,是否可以判定为合理使用进行辩论。
二、版权纠纷案背景信息之介绍
1. 安迪沃霍尔作品的创作方式及类别
安迪沃霍尔是20世纪60-80年代著名的波普艺术家,也是伴随美国20世纪50-60年代广告行业蓬勃发展的时尚插画师和设计师。其作品的风格和精髓在于通过复制、排列、强对比的配色,来直观地表达“美”和“个性”。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安迪沃霍尔从广告行业跨至艺术行业,通过对生活元素及名人摄影作品的借鉴和挪用,直观地表达生活中的美感,并通过颜色对比,展现其画作中人物的鲜明性格。其主要的代表作有“加宝多罐头”“玛丽莲梦露”“巴黎水”“罗夏墨迹测验”等。
从艺术作品的分类来看,安迪沃霍尔的“Prince Series”属于挪用艺术(Appropriation Art)。根据牛津词典对“挪用(Appropriation)”的定义,挪用的本质是对已存在事物(pre-existing objects)进行的微妙转化(little transformation)。与抄袭不同,挪用艺术的创作意图大多包含对艺术创作者已存在事物的理解,是对已存在事物的艺术解读和美化。
2. Lynn Goldsmith摄影作品的授权情形
1981年,Lynn Goldsmith为歌手Prince拍摄了一组黑白照片。1984年10月,Conde Nast获得了Lynn Goldsmith对该组摄影作品的使用许可,许可的范围仅限于为参与《名利场》杂志发表的艺术家进行艺术参考。使用许可中并未提及Conde Nast可以将其中哪一张图片授权给安迪沃霍尔进行波普艺术创作,同时Lynn Goldsmith也并不知晓该组黑白照片中的哪一张图片被授权,也未明确其所授权的艺术家包含安迪沃霍尔。
(安迪沃霍尔的“Prince Series”作品)
三、权纠纷案之前情回顾:摇摆于侵权与合理使用之间
1. 2019年地方法院与2021年第二巡回法院所作判决的对比分析
2. 2022年最高法院庭审口头辩论之内容解读
2022年10月12日,双方于最高法院进行口头辩论,双方争论的要点,集中在合理使用四要素的要素一上。对于要素一,沃霍尔方拟通过证明“Prince Series”以虚化线条并采用明艳色彩的方式,将原本Lynn Goldsmith摄影作品中所传递的“脆弱性”转变为“鲜明”“有代表性”,改变了原摄影作品所传递的信息。由此,其坚称“Prince Series”已对Lynn Goldsmith摄影作品做出了新的表达,并坚持引用Campbell v. Acuff-Rose Music, Inc(下文简称Campbell案),坚持作品的转化有必要以对原作的引用为基础,证明其对Lynn Goldsmith摄影作品仍属于转换作品而非衍生作品。根据法院的分析,判断是否构成转换作品的要点在于作品转换的程度。Lynn Goldsmith方则以书籍改编为好莱坞电影为例,认为电影的改编必然包含台词的转化并传达新的信息,但将书籍改编为电影的过程,并不构成作品的转化。
四、合理使用制度:著作权保护与公共利益维护的平衡器
合理使用制度,作为著作权法规定的专有权利保护之例外情形,指在未获得原始作品著作权人的使用许可时,若对原作品进行二次使用的行为构成合理使用的法定标准,则该行为可以避免落入侵权范围且不被要求支付许可费。
合理使用制度因其内容的抽象性以及适用场景的多样性,在实施过程中具有不确定性,饱受争议,但从美国司法实践来看,该制度的运行大体可以通过具有美国法特色的合理使用认定“四要素标准”以及最高法院判例确定的裁判规则来考察。
1. 法定标准之解读
1976年,美国出台了著名的版权法,亦即《联邦法典第17篇》(Title 17 of the United States Code),其中第 107 条对合理使用制度进行明确规定。根据该条规定,为了批评、评论、新闻报道、教学(包括用于课堂的多件复制品)、学术或研究之目的而使用版权作品的,系合理使用,不视为侵犯版权的行为。本条还规定了在判断使用行为是否合理时应予考虑的要素:第一,该使用行为的目的与性质,包括这种使用是具有商业性质还是为了非营利的教育目的;第二,该版权作品的性质;第三,与版权作品的整体相比,所使用部分的质和量;第四,该使用对版权作品的潜在市场或价值所产生的影响。
虽然从法条规定来看,四要素在判定合理使用时应当处于同等地位,但依据美国法院的做法和惯例,第一要素“主观使用目的”和第四要素“对潜在市场的损害份额”尤为重要,有关合理使用制度的保守或扩张适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这两个要素的解释与识别。其中由“使用目的”衍生出的“转换性使用”曾一度被认为是合理使用认定中的奠基性要件,它也构成本次沃霍尔案中认定“Prince Series”作品性质的最大争议焦点之一。
“转换性使用”概念最早由Leval法官在《朝着合理使用标准前进》(Toward A Fair Use Standard)一文中提出,面对司法实践中合理使用规则运用的无序与凌乱,Leval法官创造性地提出通过考察对原作品的二次使用是否以不同于原作的目的进行以及是否增加了原作品的价值来直接判定其是否构成合理使用。转换性使用的理论依据来源于合理使用制度,通过对著作权人的专属权利予以适度限制,赋予二次使用者对作品进行开发与利用的空间,以促进原作在不同渠道、以不同形式进行传播,实现增进国民文化知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立法旨意。
尽管如此,转换性使用标准在司法实践中的扩张适用也饱受争议,反对者认为其使得合理使用制度成为弹性无限大的侵权豁免制度,二次使用者会尽量将自己的使用行为辩护成转换性使用以为自己的侵权行为开脱,造成了对原创者著作权保护的严重利益失衡。同时,鉴于转换性本就是一个弹性标准,对原作的转换性使用到何种程度上才能被认定为创造了新的信息、美感与理解,实现对使用目的、作品功能或呈现方式的根本性转换,通常需要针对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浮动裁量,造成了不稳定的动态衡量标准。美国法院的相关判例也表明判决结果对认定是否构成转换性使用会因具体案情、主审法官乃至历史时期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因此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本次沃霍尔案中地方法院与巡回法院面对同样的争议事实、基于同样的法定标准却做出截然相反的判决。由此看来,削弱转换性使用标准在合理使用认定中的支配性地位,回归对其他法定要素的综合考量,增强认定标准的客观性与确定性,方可平衡原创者著作权保护与鼓励二次使用创作、维护公共利益的双重价值目标,形成著作权相关市场与人类知识增进的良性循环。
(用作杂志封面的“Prince Series”作品之一与Goldsmith的原摄影作品)
2. 经典判例之评析
在本次沃霍尔案的庭审过程中,沃霍尔方援引Campbell案以及Google LLC v. Oracle Am., Inc(下文简称Google案)作为证明“Prince Series”作品构成转换性使用的判例依据。两个判例对于合理使用规则的实践应用均具有里程碑意义。20世纪末的Campbell案通过认定2 Live Crew的“滑稽模仿”(Parody)行为系属对原歌曲的批评与评论,新作品传递了完全不同于原作的新信息与内涵,从而使转换性使用得到扩张,扩大了合理使用规则的适用范围;去年的Google案通过将利用软件代码进行全新操作系统开发的行为纳入合理使用的范畴,使近年来呈现保守适用的转换性使用标准重新活跃于著作权纠纷的解决中,彰显著作权法促进科学创新及艺术进步的现实意义与社会价值。
表1 Campbell案与Google案之概览
需要说明的是,沃霍尔方以上述两个强有力的判例作为己方主张的论据支持,考虑到判例法国家“遵循先例”的裁判准则,沃霍尔方似乎胜券在握。但考虑到合理使用制度的边界仍处于模糊地带,主观裁量性较强,加之该裁判结果对于当前改编作品权利归属的认定有着重要导向作用及借鉴意义,这一关乎现代社会合理使用制度之边界的判决结果无疑将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
五、延伸思考:著作权保护鼓励还是抑制了艺术创作?
从庭审实录来看,面对沃霍尔方律师援引的合理使用制度史上的经典判例,最高法院大法官并没有因此偏向沃霍尔一方,而是通过引用《指环王》《闪灵》等例子来对沃霍尔方的主张提出质疑。大法官们将当代影视改编作品的属性定义为衍生作品,而非构成 “合理使用”,由此可以推断出大法官们在本案中的立场,即更倾向于保护摄影作品权利人Lynn Goldsmith的版权,似乎也符合版权法注重保护原创者权利的立法旨意。可是若进一步思考便会发现无论是版权法,还是广义上的知识产权法,其设立目的远不止于此,一方面基于对创新的鼓励,其固然要通过赋予原创者以专有权来实现对其外部激励的目的,但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法还承担着提高国民文化素养、增进社会总体福利的任务,若给予原创者以过度的权利保护,则有可能造成权利人对其作品内容以及派生权利的垄断,不但抑制后来者对该作品的创新使用,而且扰乱了该作品传播的正常秩序。正如著名经济学家冯·哈耶克所言:“赋予版权这种强制的稀缺性并不是激励人类创作的最有效办法”。
表2 版权保护对艺术作品创作的激励与抑制效用之辩
由此观之,对于版权保护和艺术创作之间的关系值得我们当下再次思考——著作权保护究竟鼓励还是抑制了艺术创作。而作为对原创者专有权予以限制的合理使用制度,起到了平衡版权保护与鼓励对原作进行创新再利用之效。如何将该制度的边界予以明晰,使其在司法实践中得到适度且妥善地运用,从而体现其原有的制度价值,不久之后的本案判决或许会指明方向。
相关法律条文
17 U.S. Code § 107 - Limitations on exclusive rights: Fair use
Notwithstanding the provisions of sections 106 and 106A, the fair use of a copyrighted work, including such use by reproduction in copies or phonorecords or by any other means specified by that section, for purposes such as criticism, comment, news reporting, teaching (including multiple copies for classroom use), scholarship, or research, is not an infringement of copyright. In determining whether the use made of a work in any particular case is a fair use the factors to be considered shall 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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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the amount and substantiality of the portion used in relation to the copyrighted work as a whole; and
(4) the effect of the use upon the potential market for or value of the copyrighted work.
The fact that a work is unpublished shall not itself bar a finding of fair use if such finding is made upon consideration of all the above factors.
参考文献
1.https://www.law.cornell.edu/uscode/text/17/107
2.Campbell v. Acuff-Rose Music, Inc., 510 U.S.
3.Pierre N. Level. Toward a Fair Use Standard[J]. 103 Harv. L. Rev.
4.https://www.supremecourt.gov/oral_arguments/argument_transcripts/2022/21-869_g314.pdf
5.周贺微.美国转换性使用转型及对我国的借鉴[J].新闻界,2019(04)
6.http://ip.people.com.cn/n1/2017/0821/c179663-29483125.html
7.https://www.scotusblog.com/2022/10/justices-debate-whether-warhol-image-is-fair-use-of-photograph-of-prince/
8.https://www.google.com/amp/s/www.newyorker.com/news/daily-comment/the-supreme-courts-self-conscious-take-on-andy-warhol/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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