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波:信心
信心既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也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它其实一直在那里。
此刻,夜深人静。书房外的庭院里,一树梅花开放,如同久不相逢的老友。我一路行旅,在青岛、曲阜、上海、宜兴、西安和重庆跑了一圈,终于坐定下来。
此行所见所闻,均是疫后恢复的景象,各地都在“全力拼经济”。劲头最大的是地方官员们,动员大会开过了,投资清单列出来了,城投债快要批下来了,招商团队也组建好了。
相比较,接触到的民营企业家们,却好像还有些迟疑。
我问他们:缺什么?
回答我的人,都扭扭捏捏的。缺投资项目吗?好像不是。缺资金吗?也好像不是。缺消费市场吗?外贸差一些,内需当然是可以期望的。
那还迟疑个毛?
答:缺一点信心。
在商业世界里,“信心”这个东西非常地具体。具体到可以用金钱来直接量化呈现:
敢于投资的人,是有信心的;敢于消费的人,是有信心的;敢于加杠杆投资和消费的人,是最有信心的。
反之,都是司马口水。
对于企业经营者而言,信心的短期动力是利益,长期动力则是预期。
如果预期是不明朗或悲观的,那么,所有的行为都可能短期化。
在当今中国,企业家们最关心的预期有两个:一是国运,二是国策。
国运不是空洞的“宏大叙事”,而是对中国经济长期、可持续性增长的预期。在这一点上,犹豫和悲观的人也许并不多,庞大的内需消费和强大的制造业,构成了信心的基础盘。
与看好国运相比,对国策的预期却似乎是迷茫的。我接触到的很多人,说到政策预期,都像是一只惴惴不安的“惊弓之鸟”。
天下没有完美的政策,也没有一蹴而就的政策。中国的企业家们,对政策的迭代和优化,也许是最有忍耐心的。相比于对“好政策”的向往,人们更愿意建立的是对法治的信心。
它并不在于宽严,而在于公平、透明和规范化。
在这一路上的交流中,有一个案例被两次提及:2021年,有一家电工上市公司因与经销商达成“价格管控协定”,而被市场监管部门以反垄断的名义罚款2.9亿元。
此案在业界造成的纷议有两个:其一,如果构成垄断和造成市场竞争扭曲,首先应该是由其他电工企业或经销商发起司法诉讼,而不是直接由行政部门开出罚单。其二,如果这家企业的“价格管控协定”构成违法,那么,全国其他企业的类似行为是不是该被普遍执法?
这样的案例,在过去几年层出不穷。选择性执法及行政部门的“竞争性执法”,一点一点地消磨了无数企业家对政策的理解和对法治的信任。
对“倒查”的恐惧,则造成另一种信心迟疑。一是怕对本世纪初的产权清晰化改革的倒查,二是怕纳税合规性的倒查。
前者讨论最多的是尚未定性的联想股权改革案,后者则是对“金税四期”的执行预期。
中国的经济改革从来是渐进式的,并带有很大的试错性。在很多时期,正是通过发展和大胆试验,突破了计划经济的藩篱,在这一过程中,存在诸多的法律模糊地带。法治的题中之义,是顺应变革而不断完善治理制度,而不是罔顾当年的改革事实,用今日之法去框衡和苛责当初的变革之举。
对行政官员的廉政倒查,如果照搬于民企的产权清晰化改革和纳税规范追溯,既有悖于历史发展的伦理,又可能造成“个个都是待罪之人”的阶层性恐慌,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
在一次企业家座谈中,有一位与会者还提出了一个颇尖锐的问题:国企改革还要不要搞,要怎么搞?
今年是改革开放的四十五周年,但凡熟悉这段历史的人都知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企业改革的主题其实就是一个:大力推动国有企业的体制和效率变革。这期间经历了很多次的试错与反复,到今天,这一课题仍然非常地严峻和重大。
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这一主题之下,民营企业从来不是改革的对象,国有企业才是。
“与国争利”和“与民争利”,是中国经济治理的顽疾性难题,如果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路径得不到真正的清晰,民营资本群体的长期健康发展,将一直处在很尴尬的境地。
在这个意义上,民营经济的待遇和角色,关键其实在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进度与成效。
这些天的舆论界都在大谈振兴民营经济的必须性。不过,在我看来,倒是米哈尔·卡莱斯基在很多年前说过的一个观点,是现实的底层逻辑所在——
“如果只有恢复企业家的信心,才能保证高就业率,那么,政府会非常重视企业家们的意见。然而,当货币和财政政策成为高失业率战斗的武器之后,企业信心就不那么重要了,政府也不用太照顾企业家的想法了。”
卡莱斯基是一位波兰经济学家,曾任职联合国经济署,负责撰写《世界经济报告》。他说的这段话有点扎心,但却可能是一个“功利性的事实”——提振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尤其是长期信心,是经济规律的呼唤,是一国经济健康繁荣的前提和必选项。
一路风尘,感慨良多,要不要写这篇专栏,我一直有点犹豫。如果不是对中国经济的长期看好和对改革前景的坚定信心,此刻的我,是应该去洗洗睡了。
信心既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也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它其实一直在那里,如同书房外的那树梅花,时节若至,春天徐来,它当暗香浮动,如期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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