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差错更正利润高达75%,大信所及3名注会收监管函
文/梧桐小新
近期,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3名注册会计师收到创业板监管函,事关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报虚假记载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等违规行为。2015年至2016年,美晨生态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向供应商虚假支付采购款项8,695.21万元,随后经赛石园林及其关联方的员工个人账户转回至美晨生态用于确认工程回款,致使美晨生态2015年、2016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2,633.85万元、1,842.34万元,占当期已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57%、3.53%。美晨生态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美晨生态对2015年至2020年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分别调减利润总额2,633.85万元、11,425.15万元、21,112.02万元、33,794.06万元、812.19万元、1.83万元,占更正前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57%、21.91%、27.85%、75.76%、6.24%、0.04%。
李荣华、郭柏峰、孙佩祝、金兆宗、郭林、赵向阳、张静、张淑珍、甄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邓小强、陈雪丽、郝东升:
经查明,你们存在以下与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生态”)有关的违规行为:
一、美晨生态2015年和2016年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于2022年4月18日出具的《关于对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18号)《关于对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9号)及美晨生态于2022年5月20日披露的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显示,美晨生态2015年和2016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至2016年,美晨生态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石园林”)向供应商虚假支付采购款项8,695.21万元,随后经赛石园林及其关联方的员工个人账户转回至美晨生态用于确认工程回款,致使美晨生态2015年、2016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2,633.85万元、1,842.34万元,占当期已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57%、3.53%。
二、美晨生态重大会计差错
美晨生态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美晨生态对2015年至2020年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分别调减利润总额2,633.85万元、11,425.15万元、21,112.02万元、33,794.06万元、812.19万元、1.83万元,占更正前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57%、21.91%、27.85%、75.76%、6.24%、0.04%。
美晨生态时任董事李荣华、时任董事郭柏峰、时任董事孙佩祝、时任独立董事金兆宗(曾用名:金建显)、时任独立董事郭林、时任独立董事赵向阳、时任监事张静、时任监事张淑珍、时任监事甄冉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美晨生态2015年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美晨生态2018年年报审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5条的规定,对美晨生态2018年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陈雪丽作为美晨生态2015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3条的规定,对美晨生态2015年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邓小强作为美晨生态2015、2018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5条的规定,对美晨生态2015年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郝东升作为美晨生态2018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5条的规定,对美晨生态2018年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2月27日
早在2022年12月,深交所已对美晨生态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除了上述的财报虚假记载以及重大会计差错以外,美晨生态还存在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违规行为。
2014年10月至2020年9月,郭柏峰直接及通过其控制的赛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其间郭柏峰曾任公司董事,为关联自然人。济南拔槊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拔槊”)为郭柏峰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201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赛石园林与济南拔槊订立园林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2.5亿元,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0.41%。公司未对前述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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