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大温华裔女地产经纪借5万给客户买房首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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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王女士向客户提供了借款,根据卑诗省房地产服务法,这样做是有利益冲突的,王女士有不当行为。
根据卑诗省级监管机构的调查,一名房地产经纪人向一位客户借款5万加元,以便她能够支付在卑诗省列治文的一处房产订金,这一行为被认定为职业不当。
卑诗省金融服务管理局(BCFSA)负责调查与房地产相关的投诉,他们认为王伟(Wei Vicky Wang,译音)的借款构成了利益冲突,并且王女士未能避免这种冲突,以及未向客户进行相应的告知,这被视为不当行为。
BCFSA的首席听证官Andrew Pendray本月初对此事作出了裁决,并在周三将其公布在网上。
根据裁决,Pendray写道,目前的证据支持结论,即王女士提供的5万加元是一笔借款,因此存在利益冲突,尽管王女士对此提出了不同的论点。
Pendray的决定是在就BCFSA向王女士发出的关于其前客户对她投诉的第五次修正通知,进行听证后作出的。
所有修改通知都围绕着客户购买两处房产的问题,其中一处位于列治文,另一处位于温哥华。在裁决中,这两个地址以及客户、她丈夫和其他证人的名字均被隐去。
借款涉及到列治文的购房事宜,根据裁决,合同于2016年6月9日签署,预计于该年10月4日完成。购买价格为168.8万加元,订金为9万加元,略高于总价的5%。
Pendray的裁决显示,王女士的公司向BCFSA提供了两份与订金有关的「资金收据记录」,一份来自客户帐户的4万加元,一份来自王女士帐户的5万加元。
根据裁决,5万加元交易的记录中注明「暂时借给买家」,而且王女士和客户都承认,王女士提供了5万加元用于购买列治文房产。
Pendray在裁决中写道,「当被问及如果不把5万加元描述为借款,该怎么认定这笔钱时,王女士表示她不知道,她随后建议可以考虑将其视为礼物。」
裁决指出,尽管王女士建议这笔钱可以被视为礼物,但她仍然努力确保客户可以偿还。
根据裁决,这笔钱于2016年6月29日汇还给了王女士,此前她和客户已通过微信消息讨论了何时以及如何还款。
根据裁决,王女士辩称她已经得到了偿还,坚称这笔钱像借车后归还车子一样。她还辩称整个听证会对她不公平,三次提出应该休庭,因为BCFSA已经五次修改了对她的指控。
Pendray驳回了所有这些论点,写道,「王女士早已了解对她指控的性质,继续听证会没有不公平。」
他得出结论,王女士和她的客户都知道5万加元是一笔借款,而不是礼物,而且王女士希望能够得到偿还。
这位首席听证官指出,王女士在该交易中获得了22,538.78加元的佣金。他得出结论,如果客户因资金不足而退出购买,王女士就无法获得这笔佣金。
Pendray写道:「为了获得佣金,必须完成该房产的购买。为了使购买有机会完成,按照买卖合同的要求,必须支付房产的订金。」
Pendray认为王女士向客户提供了借款,根据卑诗省房地产服务法,这样做是有利益冲突的,王女士有不当行为。
他命令BCFSA就王女士的行为应该面临的处罚提出意见,具体处罚将在以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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