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都有前提。但人们在接受了事情之后,经常会忘记事情成立的前提。偶像养成也不例外,虽然它是海外舶来的娱乐圈加工业,但是中国人也很能接受,喜欢看着一个小朋友从籍籍无名慢慢成长为一个娱乐偶像。这当然也有前提,前提是整个社会要有那么点轻飘飘的,日子过得相对容易,生活在前方要有一些希望。那么,人们乐于看到一个个偶像出现,为什么不呢?这时候的偶像其实就是自己的投射,因为在偶像身上能看到自己的无限可能,大家都是天涯追梦人。
但如果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肩膀上的生活压力很重,人们对偶像的态度就会发生转变。这时候偶像就不是自身的投射,而是一种反面存在。偶像的有,映衬着自己的无,偶像的易,反射出自己的难。在那些轻飘飘的时光里,人们并不会太在意一个偶像一场演出狂赚多少,一夜之间能豪掷多少,因为那只是先行一步的追梦人。天涯虽远,吾亦能至。偶像前往何方,吾亦前往。
偶像之所以是偶像,是因为他能做到我做不到的事情,于是顺境时我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梦想的延伸和实现,逆境时我从他身上得到了来自艰苦卓绝带来的鼓励和勇气。换句话来说,一切都顺遂时,偶像应该比我出名快,赚钱多才是他的本分。等到诸事不宜时,偶像应该比我付出更多,面对更大困难,承受更大压力而不倒下才是他的本分。刘德华后期在形象上变成一名娱乐圈劳模不是没有理由的。我过得辛苦,偶像过得更辛苦,我在努力打拼,偶像在搏命打拼,这样才有共情,于是我的辛苦才会产生出意义来,而不是从中只能感受到无望。这时候如果偶像上岸,不用在苦水里继续挣扎努力,那么这对于偶像的粉丝来说,打击可以说是致命的。双方的关系会因此而破裂,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能让粉丝感觉到大家其实不是同路人。
古罗马的角斗士是卑贱的奴隶,因为行走在血与沙之上,生与死之间,所以也能成为大众的宠儿,粉丝的偶像。这种偶像光环的效用如此强烈,以至于许多良家子弟乃至帝国皇帝也愿意下场搏杀,参与到这种凶残而危险的游戏中去。试想一下,如果一个著名的角斗士离开了沙场,换上紫色长袍,坐在角斗场贵宾包厢里,喝着葡萄酒和周围那些头上没有伞,身下没有坐的罗马平民一起看角斗表演,这些人目睹这一幕会是什么感受?成为偶像是有义务的,这种义务就是永远得站在场上,站在血与沙之上,真真假假都要表演生死搏杀给大众看。在好时节要表演大杀四方,无往而不利,驾驶黄金马车在欢呼声中谢幕。在坏时节要表演伤痕累累,命悬一线,但是最后能绝地求生。这是偶像的义务,人们花钱买票,为的就是看这个。人们喜欢挑选一个无名之辈,在他身上投射无限热情,看着他一步一步成长起来。这不是什么爱,就是看角斗表演。偶像养成的意思是说:请中途别死。于是你赢了就是我赢了,你的荣耀就是我的荣耀。所以偶像不能上岸,尤其是人人都想上岸的时候,偶像要站到最后一刻。不止于此,这种时候偶像需要让人看到自己在吃苦受累,不能让人觉得他过得太轻松,赚钱太容易。在这一点上成龙值得学习,关于他的宣传永远都在谈他身上的每一块骨头在拍戏时都骨折过。那么他的房子大一点,车子多一点,大家也就都能接受。同样的,周星驰后期那一头白发简直是神来之笔,可以称之为苦难的可视化,都不需要什么文案。粉丝圈总喜欢说:你知道我家哥哥有多努力吗?努力?努力算什么玩意儿?这世间缺乏努力的人么?当所有人都在啃土的时候,偶像就得去啃花岗岩,而且是一座山的花岗岩。存在偶像,就一定存在敬拜。存在敬拜,就一定存在献祭。所有的献祭,都需要回报,而上岸并不在其中。
题图:《年轻女士的肖像》
题图创作者:和菜头的小肉手
题图AI算法提供:Disco Diffusion v5.6+底图
prompts: An oil painting portrait of a young lady by Rembrandt.
槽边往事和菜头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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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相信我:
我所说的每一句话,
都是错的
禅定时刻
今天的题图,是根据上面这张照片通过AI计算和渲染而成。当然,从最终的结果上看,两者有很明显的差异。毕竟是我指定了伦勃朗的画风,成功地把一位现代女性画成了一位荷兰乡下姑娘,连气质和神情都发生了变化。
但是我心中还是存在疑惑和不安。首先,如果没有这张照片作为底图,那么我几乎不可能创造出今天的这张题图。所以,它究竟算是谁的?其次,如果没有伦勃朗的画作和AI的算法,那么我依然无法创造出今天的这张题图。所以,它又应该算是谁的?最后,即便是使用了AI进行计算和渲染,一切结果都和迭代步数有关。也就是说,我把参数定义得小一点,就更像是原始照片。我把参数定义得大一些,就会有更多一点的变化。这里就存在一个界限问题,迭代多少步算抄袭,迭代多少步算创作?或者我可以这么问:是不是AI绘画出现之后,极大地便利了改图?因为任何一个人可以轻而易举地在最终画面上制造出足够多的差异来,以此证明自己没有侵权。
所以,我现在的困惑要比欣喜多得多。最后附上一张迭代步数较少的图片,可以看到它更接近于照片:南派三叔专区
南派,坦白说,作家是不能有腹肌的。你看看村上春树,听爵士乐喝威士忌的时候,写的东西就很好。后来他去跑马拉松,跑得一身腱子肉,然后作品就不行了。《1Q84》如此,《刺杀骑士团长》也是如此,小说长得像是马拉松,读起来像是跑两个马拉松,就是不好看。我看啊,你还是把6块腹肌重新练回一整块。所谓混元一体,大道存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