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江西某重大案件就要开庭了。该案无论是从案情本身、所判刑期,还是社会影响力上,当地其他案件的重大性都难出其右。可就是这么全民关注的重大刑事案件,一审居然用的是三人合议庭,而不是七人合议庭,程序是否违法呢?本文仅谈谈理论和实务问题,纯研究和探讨,不具体指明被告人以及案件名,以免被有司认为影响舆论。一审决定采用三人合议庭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既然法律规定是三人或七人合议庭,那都可以选择,三人合议庭似乎不违法。但是,《人民陪审员法》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怎么理解?《人民陪审员法》关于采用陪审制案件范围的规定一共有三个条文,其中第15、16条是法院依职权采用陪审制,第17条是依当事人申请采用。法院依职权采用陪审制,是指当出现法定情形时,就应当采用。否则,如果还是由法院任意决定,那么这个规定就没有任何意义。其中对“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直接规定的就是七人合议庭,而不是“可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条文理解与适用》明确指出:第十五条 [条文主旨] 本条规定了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案件的范围。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部署名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也明确指出:《陪审员法》把适用陪审制案件分成了人民法院应当适用陪审制的案件和依当事人申请适用陪审制的案件,对于第15条 、第 16条规定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适用陪审制,因此,无需当事人提出申请;对于第15条、第 16条规定之外的一审普通案件,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适用陪审制审理。既然立法原意是“应当”,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也是“应当”,那就不是司法机关选择的问题了。有人或许说,《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律,效力高。可《人民陪审员法》也是基本法律,效力是同等的,而且后者是新法,更为优先。因此,无论从《人民陪审员法》《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来看,还是从《人民陪审员法》前后条文及相关释义来看,凡是符合《人民陪审员法》第16条的四类刑事案件,均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但是,为何很多法院面对重大案件,尤其是“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为何仍坚持三人合议庭,而不是七人合议庭呢?我不敢妄加猜测,但我曾在多次重大案件的庭前会议中提出申请,他们的答复一是《刑事诉讼法》中有“或者”的规定,他们认为不违法,二是有时根本找不到四名能全程陪审的陪审员。再说了,“社会影响重大”是一个弹性标准,法院说重大就重大,说不重大就不重大,辩护人说了不算。而且,即使违反《人民陪审员法》,似乎也没有什么严重后果,程序违法的多了,较真得过来吗?湖南永州中院(2019)湘11刑终686号裁定书,裁判要旨:“依据《人民陪审员法》第16条之规定,本案系人民检察院依据民事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应当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而原审没有组成七人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故原审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违反了法定的诉讼程序,依法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吉林省高院(2019)吉刑终256号裁定书认为,由于第一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且是社会影响重大的扫黑除恶案件,原审合议庭的组成违反了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法律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38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人民陪审员法》第14条、第16条之规定,裁定撤销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吉05刑初1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重审。广西玉林中院(2020)桂09刑终378号裁定书认为,由于第一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害人数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原判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38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撤销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2019)桂0902刑初487号刑事判决,发回重审。其实我参与辩护的重大刑事案件,尤其是涉黑案件,大多数还是采用了七人合议庭,或者在我申请下,改成了七人合议庭的。除了刚刚结束的宁夏某重大涉黑案,依然我行我素三人合议庭,以及江西某重大刑事案件,举国关注下还是采用三人合议庭,令人费解。就算陪审员在我国的审判组织中是个摆设,那也至少得做足表面功夫吧,怎么可以公然程序违法呢?正义不仅要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不是法治的题中之义吗?很多朋友都说,自己忙,真的没时间看点专业以外的书,生活充斥着枯燥、无味。由我成立的法天读书会,秉承着解决大家读书慢,没时间读,不知道读什么书的时代痛点。每天只需要十几分钟,就可以听我为你解读一本好书,利用您零碎的时间,轻松带您在一年内读懂精选的200本精品好书。每周二、周五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