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
——2012年11月17日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可能小伙伴们有发现,但凡是涉及到河南的负面舆情,的确是很少动笔。一方面,河南本土的舆论力量过于孱弱,基本上整天被全国各省的同行围殴,别的省很多问题,能悄悄的压下去,河南一点点问题,都会被过度放大。另一方面,生活在这片土地,总是希望她越来越好的。就像那句话说的:“母校是什么?就是你一天吐槽八遍,但不许别人说的地方”。母校是这样,家乡也是。不过今天河南两个新闻同时上热搜,因为对比太强烈了,总觉得还是要说些什么。在视频中,当地村里正在办红白喜事宴请宾朋,当地镇市场监管所4名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5名人员正在“现场备菜、清洗餐具,加工环境简陋、露天作业,无“三防”设施,操作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一位女性工作人员面对村民介绍说:现在立火,都算作经营行为,必须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不办就要罚款。视频一出,舆论哗然。
网友吐槽:所有的食材都是自己做的、自己种的,就是招呼了亲朋好友,这就要办证了?
视频中,多名村民拿着农具在田地里挖掘,一名妇女则坐在农地哭喊,自家承包田地所种植的药材遭到当地村民“哄抢”。最后报了警,警察拿喇叭喊,这些村民才被驱赶走。视频拍摄者万女士,其表示自己是商丘永城人,在淮阳区承包了近五百亩的田地种植药材白术。眼下药材已成熟,他们雇人前去进行收割,没想到却遭到附近村民的哄抢。她说,往年白术的价格便宜,自己做的是赔钱的生意,今年价格的药材要比往年贵一些,可以卖到每斤10块钱。“资金还是贷款来的,我们一家老小都靠今年的这一点收成了。”她反映,由于村民的哄抢,经过清点,自家的药材被抢走了大约2万斤,造成损失近20万元。各种吐槽的,责骂的,地域黑的,分析人性的,已经很多了,这里就不再添把柴了,加把火了。这篇文章,等到今天才写,就是想等官方的通报。两个通报都出来了,我们一起看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易引发食品安全事件,危害群众身体健康。执法人员对上述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讲解并劝导停止加工行为。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政策解读不规范,引起了群众误解。我局已责令该同志作出深刻检查,并做出停职处理。
嗯,大概意思翻译翻译:
我们的出发点是好的,这样做是没错的,就是态度和方法欠妥,而且已经道歉了,也停职了,这个事情就这样吧……附近村民误认为种植户第二遍已收割完毕,遂进地捡拾药材(药材二次收割完成后,种植户允许村民到田地内捡拾遗留药材已是多年来的习惯),种植户劝阻无果后报警,当地派所民警迅速到场,劝导群众离开……嗯,大概的意思翻译翻译:
这个嘛,当地有这个习惯,这次是个误会呀。而且警察也出动了呀,事情也平息了,之后我们注意就可以了吧……是的,傲慢。
因为这些“通报”
不管是“出发点是好的,方法欠妥”
还是“当地有这习惯,这次是误会”
地方政府部门
以滑县为例,当地在制定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时候有没有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有没有考虑到红白喜事这种包桌的可能,有没有在不给群众增添负担的前提下,尽可能保障食品安全?并没有,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规定的时候,都是在“不给自己部门增添负担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扩张权力”。所以基本上出现了“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的怪现象,而群众怨声载道。与此同时,那些“给自己部门增添负担,而且没啥权力的”事,则一推三六五,谁都不想管。比如哄抢。这个事,谁揽下来就是给自己部门增添负担,而且也没啥好处。所以就屡禁不止。这种明晃晃的“抢劫”行为,从发通告的是“农业农村局”,而不是“公安局”就能够想象出来两个部门在踢皮球时候的画面了……二、问题解决了么?
通告中,对于这次问题怎么解决?受损失的群众怎么办?犯错误的人怎么罚?真正解决了么……这跑到别人家办“红白事”的时候去“执法”,又说要罚款,这耽误没耽误事不知道,扫兴肯定是有的……那怎么解决呢?看望了么?道歉了么?补偿了么?想来应该没有。如果这次是当地市场监督局局长家里“办事”被“执法”,事情会这么过去么?同样的道理,哄抢之后。哄抢的人怎么处理?被哄抢的人损失怎么赔偿?这些有说明么?也没有说。所以,如果最后问题都没有真正解决。那么这次舆情下去,只会下次更大的舆情袭来。三、未来会更好么?
回应一切舆情,看似是解决当下的问题。其实是解决未来的预期。比如第一个舆情,背后是老百姓担心:以后自己家里聚个餐,摆个席什么的会不会“违法”,会不会“被罚”。
因为,问题根源其实没解决。对于那些明显制定就有问题瑕疵的政策,是不是应该修订,是不是应该出相关“解释”,避免群众担心,回应群众关切。这些工作做了么?大概也没有。
再比如哄抢,当地会觉得。这样“糊弄一下”就过去了。但实际上呢?有这样“捡拾遗留药材已是多年来的习惯”的地方,会有人“敢”去投资么?这种“法不责众”的地方,会有人“想”去发展么?从这个角度看,公告里的那些话,那些息事宁人的感觉。不是在解决问题。而是在为未来埋下更大的问题。也就说了说类似于:
“加大对系统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这样“不疼不痒”,甚至几乎“无法落地”(不符合SMART原则,无法考核)的话。又有什么意义呢?舆情,能真的“平息”么?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