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10投资与投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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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投机的区别
(2007-05-10 22:41:59)[编辑][删除]
分类:投资感悟
投资与投机的区别
陶博士
一、区别投资与投机的唯一标准
关于投资与投机的区别,历来有争论。有观点认为,短线操作就是投机,不可能是投资;也有观点认为阶段性投资也与投机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与此相对应的,认为长期持有就一定是投资。本人不完全同意上述观点,我认为投资与投机的区别不在于时间长短。
巴菲特是公认的价值投资者,以成功实践本杰明.格雷厄姆的“安全边际”概念而著名。巴菲特频繁使用过的“套利”操作其实是一种短期行为,但确实是根据标的内在价值而进行的短期操作,应该属于投资行为。巴菲特的成功实践可以轻易驳倒那种认为短期操作就一定是投机行为的观点。
我个人提出区分投资与投机的唯一标准在于是否基于标的内在价值的偏离。我觉得如果是以低于标的内在价值而买进、高于标的内在价值而卖出就是投资行为;反之,如果操作行为与标的内在价值没有任何关系,就应该是投机行为。
而标的内在价值的衡量,可以根据价值投资(基本分析)来做判断,也可以从技术分析的角度来进行。
从技术分析的角度进行内在价值的判断,即从技术分析的角度看股票价格也可以具有“安全边际”,这可能是我个人独创的新观点,将在以后的文章中陆续阐述。
二、基于内在价值的阶段性减持属于投资行为
我想很多价值投资者都会认同从基本分析的角度来进行内在价值的判断,当价格大大低于标的内在价值时,如果买进就称之为具有安全边际。这一点已经得到众多价值投资者的认同和实践。我也非常同意这种观点。
但是,当价格大大高于标的内在价值,如果进行阶段性减持,就一定是投机行为吗?我不认为如此,我觉得“以大大低于内在价值的价格而买进”与“以大大高于内在价值的价格而卖出”是一种完全对称的行为,都是基于是否偏离了标的的内在价值,这二者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都应该属于投资行为。
当然,传统上的价值投资者基本上只认同“以大大低于内在价值的价格而买进”的行为,不太同意“以大大高于内在价值的价格而卖出”的行为,而提倡长期持有的策略。这是可以理解的。众多成功的价值投资大师反复告诫我们,长期持有最好公司是最好的操作策略。我个人也非常认同这种观点。
但这并不是意味着“长期持有最优质公司”这种策略就肯定一直是最正确的投资行为。
第一,理论是不断发展的,认识是不断深入的,所以理论“创新”才更加受到人们的欢迎。巴菲特是格雷厄姆的学生,是格雷厄姆安全边际理论的忠实执行者。但巴菲特还吸收了费舍怎样选择成长股的理论,巴菲特说自己有85%像格雷厄姆,有15%像费舍。如果巴菲特严格执行格雷厄姆的理论,而没有结合费舍的理论,就不会有今天取得巨大成功的巴菲特。
第二,我始终觉得任何一种方法都有其适应性和应用范围,就像牛顿定理没有动量定理适用范围广是一样的道理。巴菲特提倡长期持有策略,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有源源不断的新资金需要买股票,而好股票的数量和时机是有限的,因此原来已经买进的好股票采取长期持有策略就成为必然的选择。或者说,长期持有策略更加适合于巴菲特那样的大资金。对于小资金者,卖出暂时已经高估的投票,买进暂时处于低估的股票,是非常必要的策略,此时,不能说阶段性减持行为是一种投机行为。
第三,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正确地判断出哪些公司是最好的公司。或者说,作为一个已经功成名就的世界成功投资大师,他依靠其成功的判断而出名了,是有一定原因的。我认为,最大的原因是他们的视野比一般人要宽广。作为大多数普通的投资者,由于视野不够宽广,如何判断一家公司是值得长期投资的好公司,是比较困难的。普通投资者如果判断错了,进行阶段性减持,转而买进其他大大低于内在价值的标的,此时,也不能说阶段性减持行为是一种投机行为。
第四,最为重要的一点,没有任何一家公司能够永远地成长,总会有处于低谷的时候。从超长期来看,任何一家公司都会有周期性的波动。如果判断一家公司已经不可能继续稳定成长,或者说是到了上升周期的末期,此时进行阶段性减持,也不能说是一种投机行为。个人认为,如果能够把握住一家公司的一段上升周期的行为,就应该属于投资行为,即阶段性减持行为如果是基于内在价值的偏离,就不应该归属于投机行为。
第五,从巴菲特的实践来看,“以大大低于内在价值的价格而买进”与“以大大高于内在价值的价格而卖出”(阶段性减持)都一直是巴菲特不断在操作的行为。根据巴菲特控股的伯克希尔公司从1977~1994年所投资上市公司的数据,巴菲特普通股投资组合个数呈现非常的变化规律。如下图所示。1977~1994年期间,经历了1980年左右的股市低潮、1980~1986年的牛市、1986~1987年的股市高点及随后的大调整。从巴菲特持有的上市公司可以看出,在1977~1980年,巴菲特是不断增加自己投资组合的公司数量,从1981~1987年又是在不断减少,直至1987年最少只剩下三家公司的股票(首都/美国广播公司、GEICO和华盛顿邮报公司),从1988~1994年又开始不断增加自己的投资组合的个数。
总的来说,笔者认为,“以大大高于内在价值的价格而卖出”的阶段性减持行为,对于资金量大小不同的投资者,对于不同公司的不同发展阶段,可以认为是一种投资行为,不能完全归属于投机行为。至于能不能准确地判断出标的的内在价值,则是另外一个话题。我们不能以“人们很难判断出标的的内在价值”和“人们曾经做出过错误地判断”为理由来认定阶段性减持行为一定属于投机行为。
投资的一号法则
(2007-05-24 22:50:51)[编辑][删除]
分类:投资感悟
投资的一号法则
陶博士
一、投资的一号法则是“不要赔钱”
当代最伟大的投资者之一巴菲特的投资法则可以简单地表述为两条规则:第一号法则,不要损失本金,第二号法则,不要忘记一号法则。
巴菲特50年的职业投资生涯中(1957-2006年),只有一年出现亏损。2001年巴菲特的业绩是-6.2%,当年标准普尔500指数下跌13%。
在“不要赔钱”这个一号法则的指导下,巴菲特通过复利奇迹,截止2006年底已经拥有了520亿美元的个人财产,财富数量排行当年世界第二。
巴菲特50年下来,复利增长速度是20%多一点(1965至2006年是年均增长21.4%)。不出现亏损是复利奇迹实现的重要条件。这是每一个投资者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本来年均只需要增长25.89%,就可以实现“10年10倍”的增长,即十万元本金10年后增长到一百万元,二十年后增长到一千万元,三十年后增长到一亿元。投资者一旦某些年份出现亏损,那么复利增长的效果将大打折扣。如果亏损三分之一,需要上涨百分之五十才能弥补,如果亏损百分之五十,需要上涨百分之百才能弥补。
现在许多投资者进入股市的一个想法是快速致富,这种心态是不可取的。中国有一句古话“财不入急门”。抱着一夜暴富的想法进入股市,往往会出现与投资的一号法则“不要赔钱”相反的结果。
二、实现一号法则的必经之路是拥有一套完整的投资哲学
巴菲特之所以有今天伟大的成绩,是因为他年轻时已经理解和掌握了一套投资哲学,然后用一生的时间去坚持。
投资哲学的主要内涵有:你如何看待股价的涨跌,包括长期和短线波动;你根据什么买进和卖出什么品种,你在什么时候买进或退出;如果做错了,如何处理;如何修改改进你的操作模式等。或者简单地说,你必须拥有一套完整的操作系统。
个人认为,投资哲学有许多种,目前较为出名有像巴菲特那样的价值投资者,也有江恩那样的技术投机者,还有欧奈尔那样基本分析与技术分析相结合者;既有长线持有者,也有短线频繁操作者等。不同哲学都有可能赚钱,只是适用的范围不同而已,例如短线频繁操作就不太适合大规模资金者。
不同的投资者,根据自己的性格和资金量大小,找到一套完整的投资哲学是实现一号法则的必经之路。
这个投资哲学,你可以完全照搬别人的,如你可以试图完全复制巴菲特的投资哲学,你可以完全学习欧奈尔的投资哲学,你也可以进行适当改进或集成多人的投资哲学。
三、一套完整的投为资哲学应该首先考虑“不赔钱”
可能有人认为作为一套完整的投资哲学和操作系统,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带来赢利。我觉得不是这样的。
一套完整的投资哲学和操作系统,如果能够面对80%的情况做出反应(对于另外20%的情况可能需要“选择放弃”,即不做出反应),有做出反应的80%的情况中,如果有60%的时候能够正确,就已经相当不错了。总体来说,你的投资哲学和操作系统只需要在50%左右的情况下是反应正确的,就可以说是一个成功的操作系统。当然你需要及时正确处理那些错误的反应,这是一套完整的投资哲学和操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选择放弃”是股票投资行业与其他行业完全不同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其他行业,当遇到一个机会,你需要千方百计地去争取,你需要付出全部努力是争取这个稍纵即逝的机会。在股票投资行业,当遇到一个机会时,首先考虑的问题是这个机会有没有可能带来的是亏损(即优先考虑投资的一号法则),如果存在不确定性,那么选择放弃是较优策略。在股票投资行业,我们并不需要抓到所有的一百个机会,我们需要的是放弃99个机会,把握住最后1个保证不会亏损的机会。
投资是一种哲学,不是一门技术。生活中的一种技术,水平的高低基本上是与学习的时间成正比的,也就是我们说的熟能生巧,勤能补拙。做投资可不一样,你可能做了十年还会赔得一塌糊涂,一点长进也没有。因为投资的一号法则是“不要亏损”,投资是一种哲学,拥有一套完整的投资哲学是实现一号法则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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