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历史系列196:传教士倪维思与烟台苹果
倪维思(John Livingstone Nevius)是美国传教士,受长老会委派于19世纪中期到中国传教40余年,他将山东当作自己的第二故乡,并将家乡苹果树苗移植到当地,不断改良及推广种植,被认为是著名的烟台苹果的源头。在华期间他写了几本关于中国宗教、习俗和社会生活以及传教工作的书,此外他关于宣教组织的思想对基督教会在韩国的传播也起到重要的作用。
1829年3月4日倪维思出生在纽约州西部的一个农场,他的父母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他18个月时父亲去世,母亲后来再婚搬去新英格兰居住,倪维思则留在纽约州与祖父及父亲的家人一起生活,从小熟知农村生活。16岁时他和他的兄弟鲁本进入位于纽约州斯克内克塔迪(Schenectady)的联合学院(Union College)读书,1848年毕业,1850年开始,他在普林斯顿神学院(Princeton Theological Seminary)学习,到普林斯顿一个月后,他在日记中写道:“我现在有了一个人生目标——上帝的荣耀以及我自己和他人灵魂的救赎。”
1853年倪维思与海伦·科恩(Helen Coan)结婚,同年6月15日他们以传教士的身份出发,开始为期6个月的海上航行,前往中国。1854年到达目的地后倪维思和妻子开始学习中文并到各地旅行和布道,同时也建立了教会和学校。1861年倪维思夫妇搬到了山东省,1862年霍乱流行期间,他们曾在通州逗留一段时间,并为当地人分发药物,1871年移居烟台,在此度过了余生。
倪维思到烟台后购买了土地并设计、建筑了房屋,1879年美国前总统格兰特(Ulysses S. Grant)卸任后环游世界,曾特意来此做客。倪维思还在岩石层的地下挖了一口深井,令当地人感到惊讶,他们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倪维思一直对果树的种植很感兴趣,从家乡引进苹果树苗在属于自己的南园上种植。
有关倪维思在烟台种植苹果的经过,长期以来一直被人忽略,近期中国学者吴殿彬在《红苹果》一书(2021年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中,根据历史记载与实地探访,详细考察了倪维思对烟台苹果的贡献。据吴殿彬介绍,在西方苹果到来之前,烟台苹果和中国其他地方的苹果一样是一个古老的品种,果实小而粉酥,其口感与今天的甜脆苹果完全不同。自1871年倪维思在烟台成功引种西洋苹果后,烟台便成为闻名遐迩的中国水果之乡。对此,吴殿彬表示“我们不能忘记西方苹果是烟台苹果的源头,否则烟台苹果就像忘恩负义的人一样忘记了自己来自哪里。”
吴殿彬在书中写道:1871年倪维思与妻子海伦乘船来到烟台后,除了传道还买了10多亩地用来种植果树。倪维思从小就和祖父一起学习如何种植果树。成为传教士后,他曾为没有机会施展园艺而感到遗憾。在山东种植来自家乡纽约的苹果树后,倪维思感叹道:“上帝多么爱我!小时学过园艺,今天能为神所用。”他引进家乡的苹果,通过嫁接、育苗等方法培育,使之成为具有特殊香味的新品种,其品质甚至超过了他的家乡纽约的苹果。此后邻县的人们也开始推广这些苹果,使之成为烟台最重要的产业之一,这就是后来名扬中外的“烟台苹果”。
在山东传教期间,倪维思经历了1877年的大饥荒,像许多传教士一样,他积极参与饥荒救济工作,也将全部精力用于传扬基督福音并培训传教士,1890年他曾前往韩国短暂访问。倪维思通过总结在华传教经验,创立了一套独具一格的本地传教以及建立本地教会的理论,对以后的来华传教士以及韩国教会影响很大。1893年10月倪维思在烟台的家中去世,享年6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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