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IPO终止!又一家倒在现场检查?
文/梧桐兄弟
11月6日,深交所公布对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终止审核的决定,直接原因是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于11月1日申请撤回申报/保荐。恒业微晶IPO申报于2022年12月20日获得受理,此后被抽中现场检查,并完成了首轮问询回复。
一、净利润7705万,2022年略微下滑
恒业微晶主要从事分子筛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包括分子筛原粉、分子筛活化粉及成型分子筛。公司产品分子筛吸附剂下游应用主要包括炼油、空气分离、石化、天然气开采生产、制冷剂干燥等。
据最新披露,戴联平合计持有公司69.34%的股份并控制公司73.81%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2,246.41万元、43,113.03万元及41,118.7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249.39万元、8,198.98万元及7,704.7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公司原材料包括原粉、锂源(碳酸锂、氢氧化锂)、基础化学原料(氢氧化钠、硅酸钠、氢氧化铝等)、粘结剂(棒土)等。报告期各期内,直接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3.83%、77.12%及76.47%。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9,169.23万元、9,705.27万元及12,821.96万元,占比分别为42.08%、22.88%及33.91%。
二、产销量居国内企业第二,但全球市场50%以上份额由国际厂商占据
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分子筛原粉、分子筛活化粉及成型分子筛,该领域全球市场50%以上的份额由国际领先分子筛厂商占据,发行人面临较多国外和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竞争对手,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低于国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高端市场,最近几年国内少数领先企业已开始在部分细分领域实现了突破和国产替代,如深冷空分制氧、变压吸附制氢制氧、化工气液体的干燥净化和提纯等领域,并能参与全球竞争,在国际市场上也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但在炼油、化工、能源等行业一些复杂物态下的应用领域,如化工气液体的脱硫、脱氯,复杂化学组分的分离等领域,技术突破难度大、进入壁垒极高,基本上被国际分子筛厂商所垄断,而这些高端市场的价值量大,对国内企业而言存在巨大的国产替代空间。
从国际市场看,根据IHS Markit的研究统计,2021年全球分子筛消费量超170万吨,高价值消费领域主要包括催化剂及吸附/干燥剂,其中分子筛吸附和干燥剂消费量为31万吨,按照公司2021年分子筛销量12,460.42吨统计,全球市场份额约为4.02%。
从国内市场看,在分子筛吸附剂行业,发行人拥有原粉、活化粉、成型分子筛的完整产业链,技术水平领先、产品结构丰富,综合实力处于国内分子筛企业的第一梯队,产销量居国内企业第二。
报告期内,发行人成型分子筛按下游应用领域划分的收入构成如下:
三、现场检查发现多个财务问题,真实性被关注
恒业微晶在首轮问询回复中披露现场检查事项,多个问题涉及财务事项,可能是公司IPO终止原因之一。
1、关于研发费用。现场检查发现:
(1)发行人以领料时间而非投料时间作为研发费用确认时点,发行人未准确完整记录研发投料数量,存在跨期调节费用的风险,且发行人研发费用直接材料金额占比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数。
(2)发行人参与研发活动的非研发部门高管研发工时未登记,参与研发工时测算比例(35%)未提供合理依据说明。部分研发人员薪酬分配表、考勤记录、工资表等数据存在前后差异。
(3)发行人研发产出未进行管理,产出数量未进行准确记录,无法核实研发废料的真实性和具体数量,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发行人研发废料定期由明光市世佳矿品有限公司免费拉走。
2、关于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发现,发行人在光大路厂区扩建的7,000吨产线存在未履行相应环评、节能审批批复不合法合规的情形。发行人实施光大路厂区扩建产能搬迁转移,但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产能搬迁尚未全部完成,保留的产线仍在生产,发行人仍存在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而被责令改造、停建、罚款等行政处罚风险,发行人光大路厂区环保节能生产运营存在瑕疵。
3、关于营业收入。现场检查发现:
(1)发行人存在采购其他厂家原粉、分子筛、活动氧化铝等产品直接销售情况,此类销售发行人不进行加工处理,直接对外销售,属于贸易业务。贸易业务毛利率30%左右。
(2)发行人曾存在通过财务人员个人账户向销售人员指定账户汇入“回扣费”,通过财务人员个人账户收取供应商商品销售返利的情形。
4、关于主要客户益志科技。现场检查发现:
(1)发行人2022年第一大客户益志科技向发行人采购分子筛后销售给杭州普菲科空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菲科)。发行人2022年底集中发货至益志科技,但终端客户普菲科相关项目一直未开展装填试车,不符合运至现场的分子筛一般在不超过15天投料使用的商业惯例。
(2)益志科技支付发行人款项的整体进度快于其向普菲科的收款进度。益志科技在未与普菲科达成价格谈判结果前接受发行人两次大幅调增单价,不符合一般交易习惯。
5、关于外协采购和委托加工供应商。现场检查发现:
(1)发行人及保荐人未能提供包括河南正大、莱芜亿达在内的各家供应商产品价格公允性及利润空间(8%-12%)的有效证明材料。
(2)河南正大、莱芜亿达连续亏损,河南正大产品独家供应发行人,对发行人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戴联平好友向河南正大借款300万元尚未还本。河南正大原财务负责人赵卫强系发行人财务部部长。
6、关于营业成本和原材料供应商。现场检查发现:
(1)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淄博凤凰与淄博中正存在关联关系,申请文件中未披露。淄博凤凰生产的原粉实质上独家供应发行人,产品技术由发行人提供支持,发行人对淄博凤凰存在重大影响。
(2)发行人、中介机构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淄博凤凰与郑州铝城采购价格差异的合理性,发行人向淄博凤凰采购原粉价格的公允性存疑。
7、关于内部控制。现场检查发现:
(1)发行人对于研发产出、研发废料未进行有效管理、未建立出入库台账,无法有效核查研发产出的具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
(2)发行人未对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工程物资进行出入库登记管理,在实际采购设备及重大工程物资未进行招投标。检查组认为,发行人工程物资的采购,未有效执行工程管理和物资采购的相关规定,内控制度执行存在缺陷。
(3)生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未有效执行,部分付款审批不符合流程规范。
四、应收账款逾期金额超5000万,存货期末余额13380万元
据问询,申请文件显示:
(1)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5,565.21万元、5,497.01万元和7,456.70万元,账龄在一年内的比例分别为76.17%、80.37%和96.33%,坏账准备分别为729.82万元、788.78万元和475.70万元。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账目价值分别为6,284.56万元、12,007.38万元和11,381.67,主要是由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构成。
据回复,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及占比、期后回收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及占比、期后回款和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分别为3,354.83万元、3,007.10万元、4,030.86万元和5,446.30万元,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50.45%、49.51%、45.44%和47.82%,虽然金额有所增加,但占比整体呈现降低的态势。其中,2020年末和2021年末,应收账款逾期一年以上的金额较大,系客户由于资金安排、部分地区受公共卫生事件管控等因素影响,应收账款回款较慢。公司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例如限制发货、加大催款力度等措施,积极催收回款,并取得一定成效,逾期期间得到缩短。2022年末及2023年6月末,应收账款逾期期间主要集中在0-6个月。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较好。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率分别为97.70%、96.33%、88.35%和29.78%,其中2022年12月末及2023年6月末,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率相对较低,主要系期后回款周期较短所致。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结构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占比位于同行业公司水平区间,各家公司因库存商品存在差异,价值及数量不尽相同,因此占比会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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