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注册阶段撤回,海通证券及2名保代收警示函
文/梧桐晓编
11月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陈城、景炀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海通证券及2名保代在保荐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IPO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未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和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情况,未发现发行人会计基础薄弱、内部控制不完善、资金拆借信息披露不完整等情况,未经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改动招股说明书。证监会决定对海通证券及2名保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日,证监会也公布了《关于对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因保荐机构撤回申请注册文件,江苏沃得于2023年9月28日被终止注册。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陈城、景炀:
经查,我会发现你们在保荐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未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和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情况,未发现发行人会计基础薄弱、内部控制不完善、资金拆借信息披露不完整等情况,未经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改动招股说明书。
上述行为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7号,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按照《保荐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
2023年11月7日
江苏沃得农业申报创业板IPO于2020年12月23日获得受理,于2022年1月25日获得深交所上市委审核通过,2022年2月28日提交注册,因海通证券主动要求撤回注册申请文件,于2023年9月28日被终止注册。
江苏沃得农业是国内领先的大型现代化农业机械装备制造商,主要从事农业机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伟耀、张阿美夫妇,通过丹阳实业合计间接持有沃得农机73.62%的股份。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9.89亿元、98.84亿元、112.15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21亿元、13.85亿元、14.74亿元。
在注册阶段,证监会发出了2轮问询,公司先后公布了四版招股书。
2022年5月18日公布的招股书(注册稿)披露的“实际控制人重大诉讼风险”,认定“由于上述案件财产保全原因,沃得国际、沃得重工、沃得起重机的部分资产曾被冻结,不涉及王伟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023年1月6日公布的招股说明书(注册稿)首次披露了实际控制人股权冻结事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28日出具的《执行通知书》,冻结王伟耀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丹阳实业80.00%的股权,冻结期限为36个月。
警示函指出:未经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改动招股说明书。晓编猜想,擅自改动的是否就是2023年1月6日公布的这版招股书?
附:注册阶段第一轮问询、第二轮问询问题
2022年3月10日公布注册阶段第一轮问询问题3个。
2023年1月13日公布的注册阶段第二轮问询显示,证监会在注册阶段对江苏沃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了一些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归纳的问询问题多达13个,既涉及发行人、也涉及保荐机构、律所、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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