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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十娘|小说连载:我的精神,病了 (十)

渡十娘|小说连载:我的精神,病了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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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朱山坡

编辑|渡十娘 



                                  


作者简介




朱山坡 朱山坡,1973年出生,广西北流市人。小说家、诗人。出版有长篇小说《懦夫传》《马强壮精神自传》《风暴预警期》,小说集《把世界分成两半》《喂饱两匹马》《灵魂课》《十三个父亲》《蛋镇电影院》《萨赫勒荒原》等,曾获得首届郁达夫小说奖、第五届林斤澜短篇小说奖、首届欧阳山文学奖,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等多个奖项。



23


两天后,我回到了旺坡养猪场。像一个失败的将军,没有人问我这两天到底去了哪里,好像我一直没离开过,大伙都若无其事似的,我也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像平常一样干活。

有一天中午,我在厨房里有条不紊地干活,四川女人进来了。她怀里抱着孩子,背后跟着一个女人。

“美兰!”我脱口而出。

“她不是什么美兰。”四川女人介绍说,“她叫阿秀,是我们四川的老乡。”

“可是她太像美兰了!美兰你怎么跑到K城来了?王大可不要你啦?他把你扫地出门啦?”我说。

“她叫阿秀不叫美兰。”四川女人再次纠正说。

“她明明是美兰,你们骗不了我,她改头换面来找我了。”我说。

但我骗不了自己,只要仔细看看,这个陌生的女人便不是美兰。看上去年纪和四川女人差不多,比她胖,除了嘴巴往左边歪斜一点外没有其它不顺眼的地方,白白净净的,穿衣也很得体。之所以把她看得那么认真,我是想看她与美兰究竟有什么不同。结果,差别只有一点:美兰会说话,她却不会。

四川女人说,阿秀死过了一回丈夫的,有一个三岁的女儿在四川乡下跟外婆生活,如果你喜欢她,她会愿意跟你做老婆。

阿秀的脸上绽放着笑容,还害羞地点了点头。


马茜和侯小耳也进来劝我。马茜摸了摸阿秀的背,觉得很结实,对我说,阿秀是一个好女人,哥,你要她吧。侯小耳也附和着说,她不比凤凰差,要比凤凰实在。四川女人说,阿秀在乡下是养猪能手,要不是丈夫死了,她能办起一间养猪场。得到了那么多的赞扬,阿秀的脸兴奋得红扑扑的,双手在胸前比划着,歪斜的嘴巴不断地翕动,喉咙里咯咯地响,我知道她想说话。四川女人补充说,对了,阿秀是聋哑人,聋哑并没有什么不好,只是说话的方式不一样,你用嘴巴说话,她用手说话,你放心,她不会嫌弃你,因为她的前夫是癫痫病,隔三差五要发作一次,早习惯了。我想知道她的嘴巴是怎样歪斜的。四川女人明白我心里想什么,她解释说:“她的嘴巴是被前夫打歪斜的,前夫是一个孬种——不过他死了。”原来她的前夫跟王大可是一样的货色,我的脑子一下子又乱了,阿秀会不会是美兰?她也许是改头换面来找我了。如果不是,她为什么跟美兰有那么多的相同之处?

阿秀生怕我不要她,不断地比划着手,还怕我不懂手语,不断地点头。我对她笑了笑。她竟走过来帮我干活。四川女人高兴地说,你们看,我说阿秀是个好女人,没错吧?马茜欣慰地说,多亏了娟姐。别人都称四川女人为娟姐。从第二天起,别人都把阿秀当成了我的老婆,差她干活。但我们是从一个月后才住到一起的,四川女人和马茜还为我们举行了一个简短的结婚仪式。侯小耳张罗了一台好菜,唐老板拿出了他收藏已久的一瓶茅台酒,我们开心地吃了一顿晚餐。我们的新房就安在猪栏的东北角,离他们住的东南面隔得较远。

阿秀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女人。她早早给我铺好了床,赶跑了蚊子,封住了南面的窗户,把从猪栏吹过来的臭味挡在外边。她还用湿毛巾帮我擦干净我脸上的猪油和酒液,为我解开衣裳,轻搓我的胸脯。在昏暗的灯光中,向我展示了她丰腴的身体。我喝了好些酒,浑身没劲,草草地行过房事,便蒙头睡觉。开始睡不着,老叨唠着凤凰。我觉得对不起凤凰。后来睡着了,又梦见了凤凰,好像我还呼喊了几声凤凰。到了下半夜,我又如期地被惊醒,心里闷得慌,张嘴便喊,像深山狼嚎。寂静中传来了谁的咳嗽声和猪们的低吼。我担心吓着了阿秀,看了看她,她正睡得香呢。我叫了一声阿秀,她没有反应。我突然想起,她是一个聋哑人,怎么能听到我的嚎喊呢!阿秀的右手搭在我的肚皮上,紧紧抓住我肋边的赘肉,嘴巴压着我的臂膀,甜甜地流着口水,像熟睡中的母猪。我摸了一下她的背,她竟靠得我更紧了。
阿秀吃饭有些困难,她咬不住饭菜,咀嚼的时候饭菜常常从歪斜的嘴角掉下来。她必须用手辅助嘴巴。看着她吃饭使我想到自己的嘴巴,感觉到饭菜也从嘴角掉下来了,常常也用手摸摸,有时禁不住问阿秀:“我的嘴巴还歪斜吗?”阿秀尴尬地摇摇头,放下碗筷离开饭桌,后来她竟不敢跟我一起吃饭了。马茜总是站在闰阿秀一边,护着阿秀,每次我伤害阿秀的自尊心时,她都用眼睛恶狠狠地瞪我,后来的饭桌前只剩下我一个人吃饭,他们都陪着阿秀捧着碗筷到外面吃去了。阿秀又使我陷于孤独。但阿秀成了我的好帮手。她能干很多的活。多苦多累的活她也能干。有时看到她忙得团团转,我便说,阿秀,休息一会吧,不用那样卖力干,反正养猪场又不是我们的。阿秀好像明白了我的意思,对我嘿嘿地笑。我说,你笑什么呀?她摇摇头,又低头生火。侯小耳这小子喜欢拿我和阿秀说事儿。有一次他手脚并用地比划着对阿秀说,马强壮不错吧?身体棒得很,像一匹蒙古马——看上去你怀上了他的孩子啦。阿秀摸一把自己的肚子,吱一声笑了,拿起树枝追打侯小耳。阿秀其实还没有怀孕,只是她是生过孩子的女人,肚皮比较厚,有点微鼓,倒是马茜怀上了,那天她在猪栏里猛吐,两头猪跑过来舔吃她吐出来的污秽物。侯小耳乐坏了,嘴巴不断地说着些什么,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也喃喃自语。我说,侯小耳,你也自己跟自己说话跟自己笑啦。侯小耳突然明白了自己的失态,嘿嘿地自嘲说:我快当爹了,高兴得像患了精神病啦。

猪栏里的猪在我们的喂养下成长。唐老板按时发给我们工资。每到发工资的时候,总会有人来到养猪场,向侯小耳要钱,而且脸色很不好。马茜对我说,我们要好好干活,争取把债快点还清。此时我才知道,侯小耳借的钱是需要支付高昂的利息的。为了治我的病,他借了不少的钱,到底是多少我也不知道,他没有告诉我。阿秀也主动把她的工资交给我,让我交给侯小耳还债,但每次她都要留下一些钱,我以为她瞒着我寄钱回老家,也觉得她应该这样。但半年后,她拿出一笔钱,欣喜地比划着,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是要我治病,她害怕又一次失去自己的男人。多好的女人啊!

四川女人的孩子也逐渐长大,不再需要母亲喂奶。但他的母亲加紧了对唐老板的威逼,要唐老板搬到K城市去住,否则她将找新的男人。有一次,唐老板跟我诉苦,说他没钱,在K城里呆不下去,但又不能让四川女人带着他的儿子远走高飞。我帮不了唐老板。唐老板却向我说出要卖掉养猪场的想法。马茜坐在猪栏的矮墙上想了整整一个下午,然后对唐老板说,我想买下你的养猪场。侯小耳被马茜的决心吓了一跳,但第二天,他们便五更起床,悄悄地离开了养猪场。第四天黄昏,我们正在喂猪的时候,马茜和侯小耳兴冲冲地回来了。侯小耳对我和阿秀说,从明天起,这个养猪场便是我们的啦,你们现在喂的是我们的猪!

唐老板数完马茜的钱,便把养猪场的钥匙交给马茜,当晚便收拾东西,第二天一早便与我们告别。阿秀对四川女人有点依依不舍,不断地逗着她怀里的儿子。四川女人的怀里还鼓鼓的揣着一包钱,满脸皱纹的唐老板背着两包行李,要到河对面的公路上等开往K城的班车。

从此我要干更多的活。阿秀也干得更起劲了,一个月下来,她瘦了不少。马茜心痛阿秀,常常劝她少干一些,女人不比男人,容易累坏了身子。她还责怪我不会体贴阿秀,“你看,一头母牛也没她干得多!她是你的女人,你要珍惜。”阿秀拼命解释她不累,好像一个怕老板解雇的佣人。我安慰阿秀说,你不要担心,这是我们的养猪场,你也有一分子。阿秀擦掉脸上的汗,兴奋地又跑去干活,谁也拿她没办法。夜里她的鼾声变得越来越大,我想,这都是白天太累的缘故。

因为阿秀,我差点儿忘记了凤凰,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我想抽身去一趟K城,但去又有什么用呢,到哪里找到她呢?阿秀会不会是改头换面的凤凰?都是那么好的女人。凤凰变成了阿秀。世界上所有好的女人都是凤凰变的,美兰是,阿秀也是,统统都是。这样一想,我就不愿意去K城里。马茜对我的安分守己十分满意,甚至以为我已经成为一个正常人,在她的脸上我能经常看到不太灿烂的笑容。

有一天,马茜给阿秀1000元钱,让她寄回四川老家去,家里的老人和孩子都需要钱。阿秀慌作一团,决意不肯收下,马茜硬是要塞给她,她却急得哭了,躲在我的背后,让我推辞马茜。我左右为难,把钱揣到自己的口袋里:“钱,我留着,我也需要钱”。马茜有点失望,却不好从我手上要回去,只好说那是预付给我的工资。一个月后,阿秀意外收到一封从四川寄来的信,看完信后她竟跑到厨房来,对着我扑通一声跪下,抱着我的大腿嗡嗡地哭。我看了她的信才知道,原来她家的老人收到了我给她家寄回去的钱和两盒奶糖。她的孩子已经四岁了,她的母亲在信里用喜悦的心情告诉她,孩子都快长得像猪栏一样高了,经常炫耀自己的母亲在K城,还跟别人学会了唱几句粤语歌。

我们在附近的荒坡上种了很多的菜和红茹苗,现在可以摘来吃和作猪料。养猪场也在蒸蒸日上,有一批肉猪可以出栏了。屠宰场的肉商开着货车来到我们的养猪场。我和侯小耳把一头头肉猪赶上车去,然后从肉商手里接过花花绿绿的钞票,我们都很高兴,即使第二天又把所得的钱全还给来要债的人,我们也满有成就感。

然而,我们的危机不断出现。猪料店的老板们跟其它的讨债鬼一样隔三差五地来要钱,他拿着一本厚厚的赊账登记册,和侯小耳一一核对,如果不及时结账,他要来抄养猪场了。听说,由于烂耳朵病,香港减少了对内地猪肉的进口,猪价又掉了。令马茜更焦头烂额的是,她回我们老家求遍全村和亲戚借来的钱,什么时候才能还清啊。马茜的肚皮开始明显地鼓起来,走起路来像个怀孕的母猪摇摇晃晃的,脸上布满了妊娠斑和比妊娠斑更难消散的愁容。侯小耳几乎天天周旋在上门讨债的债主中间,向他们点头哈腰唯唯诺诺,转身却长吁短叹。我突然发现,侯小耳的头上白发和黑发已经平分秋色,语文课的老师说,古时候读书人称这叫“二毛”,就是头上有了两种颜色的头发。我开始担心养猪场和马茜、侯小耳,也开始担心我自己。我的头发似乎也开始白了,一根根地从两翼往头顶上白,不白便不合时宜。实际上,我也在分担他们的忧虑。

侯小耳靠不断地卖猪来应付债主,终于有一天他发现猪栏里能卖的猪都已经卖得差不多了,只剩下那些猪仔和几头老母猪。侯小耳一筹莫展,坐在猪栏边上发呆,嘴里喃喃地说着什么,开始我以为他是在数着猪栏的还有多少头猪,后来才发现他是在周而复始地念叨着债主的名字,并不时发出不易察觉的怪笑。我的心猛一紧缩,叫一声侯小耳:“喂,你是在念叨着亲爹吧?”侯小耳看了我一眼,不哼一声,径直走开了。我向马茜说到侯小耳的反常情况,马茜说,他不会有事的,哥,你倒是要注意自己的身体,你得按时吃药。阿秀从山坡上为我采了一些草药,我估计这此草药是治她前夫的癫痫病的,现在拿来给我治病了,为了不扫她的兴,我按她的要求喝了她熬的药。但喝下去后肚子里难受得要命,好几次一口吐到了阿秀的身上。我说,宁愿死,我也不吃这种草药。我得的又不是癫痫病。阿秀既歉疚又无可奈何,焦急得直跺脚。你们看看,她多么关心我,如果她是凤凰就好了,凤凰……


我不能忘记凤凰。她的心脏不知道怎么样了?王手足有没有能耐为她治病?这些问题开始在我的头脑里熙熙攘攘的乱作一团。后来便觉得头脑越来越不好用了,常常忘记给锅里加水、放佐料,还常常把猪料配方搞错,使得猪经常拉肚子。猪一拉肚子便瘦。猪最怕吃了瘦。马茜对我神不守舍越来越不耐烦了。她对我说,哥,干活的时候你能不能不开思想小差?我说,我脑子里老是想着凤凰……马茜说:你怎么能还想着凤凰?阿秀不是挺好的吗?爸妈都说了,阿秀好,村里的人都说阿秀像美兰一样好。他们没见过阿秀,怎么知道阿秀有多好?

我也不知道有了阿秀为什么还要凤凰,这也许就是侯小耳骂我神经病的原因吧。我就是这个卵样,如果说我有病,我就是这个病。是毛病。在这个问题上,我就是糊涂,就是神经病,就真该死,该死上一千次。

马茜说:“哥,你老是心不在焉的……干不了厨师活就不要呈能了,你坐着吃干饭吧,我养活你!”

我说:“我不能靠女人养活我,我能干活。”但我还是经常出差错,猪们经常拉肚子,面黄肌瘦的,连债主也不愿意多看一眼。养猪场雪上加霜,马茜终于忍不住骂我“神经病!”看来马茜是厌烦我了,要抛弃我了,要赶我走了。阿秀看到了我的忧伤,拣最好听的话劝慰我,但她越是劝慰我越是烦燥,越混乱,她帮我擦汗的时候我竟顺手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把她的左脸都打肿了,肿得像嘴里含着一只鸡蛋。阿秀莫明其妙地看着我,眼眶里的泪水终于忍不住哗啦哗啦地流下来。我知道她委屈了。我为什么要打她啊?打那么好的女人要遭天谴的,但我控制不了自己,我连自己的大脑也控制不了,更不用说双手。

凤凰控制了我的大脑。她在我的身体里翻箱倒柜。我的嘴巴不断地叨唠她。那天黄昏,天快暗了,我呆坐在厨房里全力以赴地想着凤凰,马茜闯进来向我要泔水。我不耐烦地说,我正在想着凤凰呢,凤凰比猪重要。马茜暴跳如雷,抓起一把糠向我掷来,我的眼里有了糠和沙子,睁不开了,我的火气一下子也冲着脑门,抄起一块砖头,在砸向马茜的瞬间我突然转身狠狠地往锅里砸去。唯一的一口大铁锅被砸穿了一个洞,水流满地。马茜更加愤怒,声嘶力竭地骂我,跟我算账,说我治病花了她多少钱,还因为我的原因,她放弃了好的职业,原来的男朋友抛弃了她,使她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为躲避债主还东躲西藏,她撑不住快要卖身了……

马茜不说,我差点儿忘记她为了拯救我原来受了那么多的委屈和苦头,原来还有那么多不为我所知的事情,我受到了震撼,终于明白我是不该成为精神病人的,宁愿是癌症病人。

“我讨厌养猪,比养着一个精神病人还讨厌!”马茜激愤地说,“但我为了你能呆在K城,不回家丢人现眼,我得嫁给侯小耳,我还得养猪。本来我可以幸福的,你却害惨了我,我为什么心甘情愿为你毁掉自己的幸福啊?你知道吗,我后悔了……如果你仍想着凤凰,我宁愿没有你这个哥!”

侯小耳和阿秀一声不哼地站在门外,侯小耳被马茜的凶狠吓坏了,阿秀害怕得连眼泪也不敢流出来。最亲的人把自己骂了一顿,我的头脑根本无法平静,我快要崩溃了。但我努力控制着,像拼命勒紧一头疯牛,稍一松手,后果不堪设想。

我想我可能要离开养猪场了。因为她们又给我增加了一道难题,我想不通:我挂念一个自己喜欢的人难道错了吗?即使我是一个精神病人,精神病人就不能追求真正的爱情?

兵荒马乱的。我心里。

第二天,我不再是养猪场的厨师。马茜不再给我安排工作——我又失业了,养猪场成了K城,把我排除在外。我一下子失去了目标,茫然不知所措,坐在猪栏上发呆,连饭也不想吃,阿秀把饭送到我的嘴边,我只需张开口,饭就能进我的肚子里了。但我就不张口。我宁愿饿死,也不能吃马茜的饭——她是我的妹妹,我不能白吃她的饭。即使面对亲人,我也有自己的尊严。

我快要饿死的时候想起了王手足。我说过,假如有一天我没有饭吃了,他要负责我的温饱。

侯小耳告诉我,他知道王手足在哪里。

天已经黑了,还下着大雨。我操起一把菜刀,叫嚷着要到洛镇杀王手足。阿秀大惊,要阻截我。马茜说,不要理他,他不会杀人。我跑到猪栏外面,在一块磨刀石上狠狠地磨刀。阿秀追随出来,双手焦急地比划着,意思是问我要干什么。我说,我要去洛镇上杀了王手足。其实我心里并不是想杀王手足,只是嘴上说说,想以此引起马茜对我的重视和担心。但马茜没有理睬我,还劝阿秀不要阻拦我。阿秀不认识王手足,但她知道我要去杀人。她抱住我,阻止我继续磨刀。我用力将她一推,她像一只青蛙一样仰面跌倒在地上,头发乱成一团草,雨水哗啦地打在她的脸上,我看到了她的巨大惊恐,歪斜的嘴巴不断地颤抖。

我握着锋利的菜刀坐在猪栏的屋檐下。阿秀抓着干毛巾远远地站在我的左侧,不敢靠近我。我浑身湿透,打着寒战。阿秀也是浑身湿透,我听到了她的牙齿格格地响,但她没用一下手中的毛巾,那条毛巾是留给我用的,她是担心我,心痛我,她是想为我擦干头上的水,想带我回到床上。但我穷凶极恶的神态吓坏了她。我一直坐在那里,直到深夜。而阿秀也一直陪着我。我早就想让她回去睡觉,警告了几次她:“你快回去,不然我会打你……打死你!”我扬起了巴掌。阿秀不为所动。她就是要我和她一起回去。多好的女人啊!但我总是嫌弃她不是凤凰,我总是想着凤凰,一想到凤凰,我的头脑里便翻江倒海,心乱如麻。我擂了几拳脑袋,脑袋发出沉闷的声音,我冲着阿秀吼:你滚回去!阿秀听不到我的吼叫,但她知道我的愤怒,后退了两步。我猛站起来,直奔猪栏。

雨依然不断地下。雨声很大。

我跨过矮墙和栏栅,跳到猪栏里。猪栏里还有一些远没到出栏时候的小猪,我把它们惊醒了。它们以为是给它们送夜餐来了,向我围上来。但看到我手中的刀后,它们才警戒地惊吼着,纷纷退到墙角,瑟缩着。我操起刀,对它们说:“你们把左脸转向我!”但它们的嘴都争着往别人身下拱,乱哄哄的只愿意朝我屁股。我只好对着它们的屁股乱砍……

兵荒马乱的。猪栏里。

侯小耳看见我对猪施暴,跑过来阻止我,跟我扭打在一起。阿秀害怕侯小耳被我杀了,要叫马茜。但她只会发出惊恐的嘶哑的尖叫,雨声太大,马茜听不见。她不敢离开去叫马茜,只好将木桶扔到门外的地坪上,木桶发出了沉闷的一声,却传不到马茜的耳朵里。她又将铁盆、铁桶和铁勺子逐一扔出去,或狠狠地摔到石头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一会,腆着肚皮的马茜来了,她依然表情冷漠。我被马茜的冷漠震慑住了。我们停止了扭打。我对惶恐的阿秀说,猪的嘴巴都和我们一样,歪歪扭扭的啦。阿秀哭泣着跟在我的后面,以为我会回到房间里去。但我的双脚是往外面走的。外面是黑不到边的雨,一直绵延到K城。

我离开了养猪场,越走越远。阿秀却像我的尾巴一样跟着我,与我总是保持着三五米的距离。我几乎看不见她。好几次以为她不会再跟着我了,但回头走几步,又看见她站在雨中。

我对着她怒吼:“你不要跟着我,我会杀了你的。”我晃了晃手中的刀。

但阿秀还是要跟着我。我气愤地回头把她踹倒在一条水沟里,趁她还来不及爬起来之前,沿着公路飞奔。跑了一会,确信已经摆脱了她,我才放慢脚步。但很快我便开始担心她。她会不会摔伤?我怕她一个人有危险,想了想,往回走了一阵,但没有发现阿秀。回到我踹倒她的地方,那条水沟漆黑一团,只有借着闪电才看到它水流湍急。我害怕地叫了两声:“阿秀!阿秀!”没看到有人。我害怕了,跳到水沟里去,发疯地寻找阿秀,但只是打捞起一沓沓的水草和垃圾。我和这个女人就这样永久地分开了。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半年后,我再返回到养猪场,也没看到阿秀。

你们能不能告诉我,阿秀到底去了哪里?

还有一件令我更悔恨的事是,那天我和侯小耳在厨房里打架,马茜气愤难当,打我们时又用力过猛,结果动了胎气,在我和阿秀离开养猪场的当晚下半夜,马茜肚子开始痛得厉害,快要流产了。侯小耳一个人背不动马茜,又下雨,送不了她上医院,便发疯地呼喊我和阿秀。他们并不知道我们已经离开了养猪场。

我真的很想念阿秀。有一天,我在珠江旁边的大元帅府门前的阅报橱窗看报,从《K城日报》上读到了一首诗,题目叫《到哪里找回阿秀》,是一个叫朱山坡的诗人写的,就是为我写的,虽然我跟朱山坡并不相识,但知道我想什么——他怎么知道我想念阿秀?他真是一个好诗人,他真是我的好兄弟,那真是一首好诗,我花了一个下午背熟了这首杰作,后来我还给它谱上了曲调,它就成了一首歌,如果在大街上你们看到我的嘴唇在动又不说话,那就代表着我在哼这首歌,很好听,能提神,能使我充满活力。这是专属我的一首歌,我只是哼给自己听,我谁也不教。但我可以背诵这首诗给你们听,你们也一定喜欢:

我想和每一个陌生人说话
问她从哪里来又往哪里去
如果来自四川或将前往四川
我会向她打听和请她留意一个
叫阿秀的姑娘
……

24

黎明到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杨梅饭店的门也打开了。一个又一个的服务员从楼上走下来,走出门外看下了一整夜雨的世界是怎样的。凤凰是最后一个走出来的,她瘦了,头发也剪短了,左右脸颊都暴露在我的眼前,看上去她苍老了许多,差不多赶上阿秀了,但即使她多么憔悴,我也只看到她的妩媚。我愣在树上,浑身燥热,一团火从头到脚将我焚烧。

我藏匿在饭店右侧的一棵茂盛的芒果树上。湿漉漉的树。在树上,我能把杨梅饭店看得清清楚楚。王手足从楼上下来了,系着围裙,头戴高帽,走路果然是一拐一瘸的,看上去瘸的不是侯小耳说的右脚,而是左脚,反正好像左腿短了一截似的。他走到凤凰身边手抚着凤凰,跟那些服务员开了几句玩笑便走开了。老板娘是一个胖婆,对着服务员嚷了一声,凤凰和服务员便匆匆回到饭店里。看样子是要上班干活了。

厨房在饭店的后面,是用简易棚搭盖起来的,两三个服务员开始洗菜。凤凰蹲在角落里洗碗筷。她有心脏病还有干活啊?王手足怎能这样对她?


王手足习惯性地磨了几下菜刀,在厚达半米的砧板上霹雳啪啪地切菜。一会儿,他便切了满满几盆瓜蔬,切了一堆肉,累了,伸伸腰,继续切菜。看他的样子,他是一个熟练的厨师了。我就这样看他切菜,竟然有些困倦,不知不觉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晒干树干上的水。饭店的生意也进入繁忙时段。厨房里只有王手足和另一个老头厨师,两人有些忙乱。服务员进进出出,催着他们要菜。王手足累得跑不动站不住了,便坐在一张高高的椅子上炒菜,并将他的左腿搁在一只破桶上。
我饿得不成,悄悄从树上下来,潜到厨房外面,在一堆粘满油烟的杂草丛中蹲下来,呼吸菜肴的香味。我本可以大大方方地对王手足说,你给我饭和鸡腿。但我不能那样,如果我明目张胆地向他索要食物,我就没有自尊了,更确切地说,会害了王手足。因为老板知道他有我这样的一个“朋友”,会解聘他,他就会失业,凤凰也跟着倒霉。我不能太自私。我希望的是,王手足无意中扔给我一些食物就可以了。
我的脚下有一条臭水沟,王手足不断地将洗炒锅的水铲到一条水管里,那根水管正好将水排到我的脚下,水溅起无数苍蝇。苍蝇在我的头上盘旋。我发现了厨房的右翼的角落里有一只装剩饭菜的木桶,里面装满了乱七八糟的饭菜。那时给别人喂猪或提炼潲水油的。我蠕动身子靠近那木桶,把手从一个小破洞伸进去,刚好够着,悄悄地抓了一把塞进嘴里,感觉到有米饭、有青菜、还有肉,味道还可以。王手足和老头厨师没有觉察,我又伸手进去……

这些残  冷汁味道好极了,很久没吃过那么好吃的食物了,我饱吃了一顿,然后仰卧在那里晒太阳,想,如果天天都能这样,那多好,不用干活,不用受别人欺负,又不失去尊严,便能吃饱喝足,比做什么都好。那时候,我就决定,只要王手足还当厨师,我就跟着他,做一个自由自在的人。

晌午,厨房开始逐渐变得冷清,老头厨师首先离开了。王手足骂了一声他娘的累死人了。凤凰拖着疲惫的身子走进厨房,动手洗碗筷。

“什么时候了怎么还不见侯小耳来拉走剩饭菜?”王手足说。原来侯小耳每天拉回去的剩饭剩菜是从这里拉走的,他早就知道王手足和凤凰在这里干活,说不定还是他介绍他们到这里上班的呢。

凤凰说,侯小耳家出事了。

王手足吃惊地问出了什么事。凤凰说,马茜昨夜肚子痛得死去活来,侯小耳找不到人帮忙,直到早上才送她上医院,结果在路上流产了,现在不知死活。

王手足斥责说,马强壮呢?他去了哪里?狗日的!

凤凰说,马强壮死了!昨晚他和阿秀不辞而别,连夜离开养猪场,今天一早一个猪贩子在公路旁边的水沟里发现一个癫佬的尸体,告诉马茜,你的哥哥马强壮被淹死在水沟里,脸被水浸泡成猪头状了——我想不明白,那么窄小的水沟怎么会淹死人?侯小耳正忙于送马茜上医院,哪有心情认尸?干脆让警察把他当一具无名尸拉走算了,还节约了一笔殡葬费!只是阿秀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她跟马强壮不一样,她是一个好人。等一会我得去看一下马茜,肚子里的孩子都快五个月了,就这样流产了,不知道她会不会疯掉!如马茜有三长两短,侯小耳也活不下去。

“都怪马强壮,他害惨了马茜和侯小耳。”王手足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地说,“我该下班了,你过来扶我一把,我自己站不起来。”凤凰便把王手足从椅子上扶起来。王手足走了两步,打了一个趄趔,差点跌倒。

王手足离开厨房,只剩下凤凰一个人。我靠近她,隔着铁皮墙听她呼吸。我想告诉她,我没有死,经常有精神病人死在迁徙的路上,是谁肯定那具尸体就是我呢?但我跟凤凰怎么解释?我能解释吗?我迟疑着,不断地否定自己,自己跟自己吵架。我透过缝隙看到凤凰的脸,她的脸有些浮肿,说不清是憔悴还是苍老了。其实她只需抬起头来仔细朝我这边看一下,也能看到我的嘴巴和眼睛。但她专心致志地洗碗,洗得很快,很熟练。她漂亮的双手和一堆脏乱的碗筷浸泡在泡沫里。泡沫刺激着我的双眼,我打着饱嗝,舌头舔着嘴巴,我知道我自己的脸上挂满笑容。我在对着凤凰说笑,低声地,她在我的脑子里。

我就这样在那里呆了很长的时间,也许有两三个月了吧,反正我的头发已经变得又长又乱,衣衫褴褛,一身臭味。我不断地摸弄怀里的刀,刀子是用来防身的,至少不能让狗靠近。刀子在怀里生锈了。有一次我伸手到桶里捞取饭菜的时候,王手足发现了我,但他根本没有意识到我是马强壮,他以为我只不过是常见的一个疯子而已,对我吼了一声,我的手本能地缩了回去。但他扔给我一个鸡屁股,我一口吃掉,感觉挺香。后来他经常看到我守在外面,他便有意无意地扔给我一些好吃的。
“你跟着我,算你跟对了,没有几个厨师像我一样有副好心肠!”王手足夸夸其谈却也不无道理地说,“不过你也是一个聪明的疯子,懂得守着厨房饿不死的道理。”

我是这样的一个人:清醒的时候聪明绝顶,糊涂的时候兵荒马乱。不过,清醒的时候有时也兵荒马乱,糊涂的时候有时也聪明绝顶。

我对王手足说,我放弃原来的理想了,不想干活了,干与不干一个样,不就图个一肚子酒肉吗?现在你就是我的理想,你就得管我一日三餐……

王手足嘿嘿地说:“哎呀,你这个癫佬,你能有什么理想?我凭什么管你一日三餐?”

我想告诉他我是马强壮,但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我没有必要告诉他呀,告诉他没有什么好处呀,弄不好他知道了我的真实身份就不管我的一日三餐了。

我说,你是好人,你是我的菩萨……

王手足笑逐颜开,你的嘴巴真甜,没有哪个癫佬像你一样嘴比蜜甜。

其实,王手足也并非是十恶不赦的人,一脱掉保安那套狗皮,他就变成好人了。有时候,一个人变坏是从穿制服开始的……你们警察……王手足不穿制服之后就变成好人了。你们看,从此以后,他就管我一日三餐,他也有菩萨心肠,简直就是一个好人嘛。我还该恨一个好人吗?要恨,只能恨那套制服!

看到穿制服的人我心里就七上八下的,总想哪里犯了错,想着想着心就乱了。兵荒马乱。


有一天早上,王手足切菜的时候突然从凳子上掉下来,躺在地上,四肢抽噎,口吐白沫,不省人事。高高的厨师帽子掉到一边,露出了他丑陋的癞皮头。我想他可能得了跟阿秀前夫一样的病——癫痫。在铁皮墙壁上捅破了一个口子,想钻进去帮他一把,或想喊人,但最后时刻我还是犹豫了,隔着铁皮墙轻声叫了一声:“王手足”!他没有回答我。我把头伸进厨房,再叫了一声,他仍然没有反应。我拍拍墙壁,苍蝇四起。我说,王手足,你死了吗?王手足眼睁睁的,不知道他是否看到了我。我以为他看到了我。我说,王手足,你现在的样子比我难看,像一只快要断气的鸡。王手足的眼睛似乎是在哀求我,我这人经不起哀求,咬咬牙,大声地喊:“救命呀!王手足快要死啦!”

凤凰首先冲进来,哭喊着抱起王手足的头,对外面的人喊:“来人呀,王手足犯病了。”但没有人进来,她们都在外面看电视,笑声如潮,根本听不见。凤凰抬头终于看到了我,警戒地说:“你是谁?”我有点矜持,没有告诉凤凰我是谁——她居然认不出我,我朝一块破玻璃照了一下自己,胖了,头发乱七八糟,脸脏得像山羊的屁股,我都认不出自己了,因此这不能怪凤凰。我想应该帮她一把,于是提着破破烂烂的裤子,从外面钻进来,把王手足背起来,走出厨房,快步穿过大厅,引起那些服务员的一阵惊叫。

我没有多停留,直奔医院。凤凰一直跟随后面,时不时地托着王手足的屁股。她的手碰到了我的背和肩、臂膊,使我充满了力量。她还不断地呼喊王手足。王手足像一头死猪伏在我的背上,口水落到我的脖子上,臭不可闻。

我倒担心凤凰:“凤凰,你有心脏病,不要太急!”

凤凰奇怪地说,你怎么认识我?你怎么知道我有心脏病?其实也算不上什么病,可是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说,我认识你很久了,可是你忘记我了。

凤凰受了委屈地说,我根本不认识你,怎么说我忘记你呢!

这一刻,我是有点伤感。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可以将我忘记,唯独凤凰不应该。凤凰追问我是谁,我喘着粗气,用速度回敬她。到了医院,我把王手足背进急诊室,医生却把我骂了一通:你怎么能这样背病人?像这种病人是不能背的,你们让他平躺着,叫急救车来处理。

经医生一顿斥责,凤凰刚才还对我一脸的感激突然变成了冷漠,好像是我做错了事。幸好,王手足很快醒了过来。

他对我说,兄弟,谢谢你!

他说得很真诚,没有一点虚情假意。

凤凰亲热地服侍着王手足,给他擦拭身子,说一些亲昵的话,我实在看不下去,加上医生、护士无礼的驱逐,我只好转身离开。

王手足吃力地抬起头远远地对我说,兄弟,你跟着我,有我在,你就饿不死。

此时此刻,我心里把王手足当成了亲兄弟。

第二天,王手足又回到了杨梅饭店,他扔给我一套旧衣服,让我换了,又赏给我一个硕大无比的鸡屁股,香喷喷的,我啃得满嘴是油,不断地打着喷嚏。王手足说,你吃慢点,这里有吃不完的鸡屁股,没有人跟你争。我喜欢鸡屁股,过去那么辛苦工作不就是想天天都能吃上鸡腿吗?现在我有吃不完的鸡屁股,我的生活目标一下子达到了,而且还不用干活!幸福来得太过突然,我心花怒放。我告诉自己,这不是我的理想,但这才是生活。

王手足似乎看出了我的满足和闲适,对我说,你过得比我滋润,如果我是你就好了。

我说,王手足,你把我惯坏了,养懒了,变成了一头不愿意干活的猪,我都不是我自己了,过去我不是这样的,过去我很勤奋,很有进取精神,现在没有了,进取精神像钱一样消失了。

“不要紧,我要把你喂得像干部一样白白嫩嫩的,比猪还白。”王手足笑眯眯的,一副坏相。

我说,这样吧,我不能白白吃你的,不想变得好吃懒做,我也想干点活,凤凰的活就由我干,让她休息,我不拿钱,钱是她的,我就干活。

王手足说,你干不了,你看你,谁敢吃你洗的菜?你还是好好享受生活,这种生活只有你才有福气享受!

但我依然觉得应该报答王手足。机会终于来了。有一次,几个地痞来饭馆吃饭,酒喝得差不多了,突然说他妈的菜炒得太差,咸,不熟,有砂子。老板娘笑脸赔礼道歉,不收他们的饭钱,他们还不敢放过,硬要找厨师的碴。他们闯进厨房,要揍王手足。凤凰哭着拦住他们,恳求他们放过王手足。但他们哪里肯放,他们说,不揍厨师也可以,凤凰得跟他们的头头睡一宿。王手足害怕,手抓菜刀的手在颤抖。他不敢动刀,一动刀那些地痞更不放过他。

饭店的工作人员不敢靠近,情况很不妙,他们要对凤凰动手了。他妈的,我看不下去,我从泥坑里翻出从养猪场带来的那把菜刀,菜刀已经锈迹斑斑,但还能砍人。我从铁皮墙钻进去,对着那帮地痞猛砍。他们措手不及,被我砍得头晕转向,仓皇逃散。有一个“瘦狗”,被我砍倒在地,我以为他死了,后来在医院里躺了三天才活过来。

警察来了,把我抓走。可是警察能拿我有什么办法呢?

  1. 我是见义勇为;这是一种好的精

    神。应该得到政府嘉奖的。但我不麻烦政府。

  2. 我是精神病人,而且不是间歇性

    的,一天24小时都是,即使杀了一千条人命也不用

  3. 负责任。


果然,当晚我便从派出所里出来了。警察对我说,下一次,碰到那些地痞流氓你给我狠狠地剁,剁死他们我们也省心了。

那些警察疾恶如仇,黑白分明,是好警察。

饭店的老板娘以为地痞会回头报复,整天胆战心惊的。但半个月过去了,他们没有来。王手足告诉我,他们压根就不敢来,有一次他看到他们开着摩托车从饭店门口外经过,连看也不敢朝饭店看一眼,猛加一把油逃之夭夭。

地痞也怕不怕死的人。我不怕死。死有什么可怕的。我早想死掉了。有一千种死法。究竟以哪一种方式死,我一直没拿定主意。

从那时候开始,凤凰对我更客气了。她经常到厨房来,隔着铁皮墙跟我说上几句贴心的话,有时候她扔些肉给我,喂得我天天快撑破肚皮,我感觉到更加满足了。乐不思蜀,像阿斗那样,忘记理想和初衷了,不谈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了,不谈了,或许这种生活才是我的理想,只是当初没意识到白白绕了一个大圈子而已,我真希望这种日子能持续一百年,哪怕两百年也成。

侯小耳终于又出现在杨梅饭店。这说明,养猪场又恢复了正常。每到黄昏,侯小耳总准时到厨房里提走两桶剩饭菜,我必须在他提走潲桶之前填饱肚皮。他根本就不在意桶里的饭菜够不够斤两,提到门外,倒进自行车尾架上的两个大胶桶里,便往回走。好几次我想向他打听马茜的情况,还有阿秀,但没有勇气。他一走,我便后悔,一后悔,脑袋里又有一千人在争吵,他们个个都对《新华词典》背得滚瓜烂熟,汪洋恣肆地飚词语,像开乱枪,把我气恼得哗哗直叫,狠狠地擂自己的头,有时踢几脚厨房的墙便跑。我从厨房附近狂跑到一条小河的对岸,坐在河边嗷嗷地骂自己,一直骂到夜深人静,有时莫名其妙地嚎喊几声,那些狗模仿我的声音,也跟着嚎叫起来,把整个小镇都嚷醒了。指责杨梅饭店的人越来越多,说他们怎么会养着一个癫佬?王手足面临着巨大压力,恳求我不要再嚎了,一嚎会把他的饭碗都嚎掉,如果他没有了饭碗,我也会挨饿。我不能答应王手足。我需要嚎叫。因为有时候怀疑自己死了,死得无声无息,只有听到自己的嚎叫才相信自己还活着,还存在这个世界……我说,王手足,你不明白,这叫痛苦,我不明白自己的心里为什么会有痛苦,其实我不需要那么多的痛苦,痛苦就像垃圾一样令人厌恶,我要把它们从心里清除出去,嚎叫就是清除痛苦的手段。当痛苦在我的心里堆积如山,像装满了水的水缸必须排放,宁愿不吃饭我也得把心里的苦水放出来——那些是祸水,憋在心里会把人腌坏。但我向他保证,除了我自己,谁也听不到我的嚎喊。不是别人都耳聋了,而是我用毛巾堵塞住了嘴巴,嚎喊的声音只能走出了喉咙,却走不出嘴,我把它们咽回去又放出来又咽回去,循环往复,万不得已的时候,我找个没有人烟的地方嚎出来,放它们一条生路。因此,别人听不到我的嚎喊,以为我的心里已经风平浪静。

“不过,你最好送我一条质量好一点的毛巾。”我对王手足说。

然而,无论多么努力,我在洛镇的幸福时光也没能持续多久。

有一天,王手足在给客人炒菜时,癫痫病突然再次发作,倒在厨房里,先是老头厨师大惊小怪地呼喊,凤凰惊叫着跑进来,食客们蜂拥而进看热闹,转而一哄而散。在众人的捏弄下,好一会,王手足才醒过来。他知道自己耽误了工作,赶紧骨碌地爬起来,擦掉嘴角边的白沫,抓起炒铲,要继续炒菜。老板娘粗暴地夺下他的炒铲,让他马上离开饭店。

“你已经拍过胸脯:保证炒菜的时候癫痫病不发作。”老板娘斥责王手足说,“可是你不遵守诺言,把我的饭店搞砸了。”

王手足支支唔唔。凤凰解释说癫痫病这东西不是咳嗽,不能保证什么时候不发作,并恳求老板娘再给他一次机会。但老板娘连凤凰的面子也不给,甚至把她也一起轰走:“你们到福利院去吧,那里也需要厨师和服务员,或许那里还比不上我这里辛苦,薪水也比我的高。”

王手足扛着沉重的行李袋,凤凰抱着她的儿子,走出饭店门外,没有谁和他们告别。他们茫然不知去向,在并不宽敞的公路上犹豫不决,进退两难。我若即若离地跟着他们,我希望他们带着我进入K城。

王手足对我说,我带你去一个更安静更舒适的地方。

我以为王手足会带我去白云山别墅区过新的生活,那里的环境当然很好,山清水秀,估计连苍蝇也没有,富人有吃不完的山珍海味,厨师王手足顺手扔给我的东西也能保证我衣食无忧。酒足饭饱后,我将在白云山上悠闲地散步,富人能享受到的待遇我也能享受到。但王手足似乎忘记了往白云山的路,他迷茫地晃悠了一阵子,最后竟然带着我来到了侯小耳、马茜的旺坡养猪场。

命运就是辘轳,生活就是轮回。

25

侯小耳苦笑着欢迎他们的到来。我没有出现在他们的眼前,我躲在猪栏里,从墙壁的缝隙往外看到了马茜。她面容枯槁,似大病初愈。

侯小耳对王手足说,马强壮死了,阿秀走了,这里缺人,你们现在走投无路的,留下来帮忙吧。只有还有猪,世界上还有人吃猪肉,我们便能活着。

王手足看了一眼凤凰,凤凰没有反对的意思。

王手足说,也只好如此了,养猪其实也不错,总比人容易侍候。

猪栏里的猪似乎嗅觉到我又回来了,惊慌得乱哄哄地喊叫,它们的嘴巴已经伤愈,而且猪的数量比我离开的时候多了很多,而且变成了大肉猪,快要成别人砧板上的肉。

王手足回头寻找我,大声呼喊“兄弟”。我没有回应。

侯小耳说,你叫谁呀?王手足说,我带了一个有精神病的兄弟到这里,我说过我要养活他,不让他饿死的。侯小耳环顾了一下四周:“哪有精神病人啊?你怎么能带一个精神病人到这里?这里不是精神病院啊!”王手足为难地要解释,但找不到我,干脆懒得解释,罢了。


在猪栏后侧的山坡上有一畦草丛,长满了锋利的剑麻和霸王草,连狗也不愿钻进去。过去我在草丛中挖掘了一个能躲藏得下两三个人的防空洞,当时为什么要挖这样的一个洞我也想不起来了,估计是因为害怕战争所以未雨绸缪,或者根本就没想过为什么。我赶跑洞穴里的老鼠,铺垫上一些枯草,这个洞就是我的家了。比起K城来,我更喜欢这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自由、温暖、宁静\舒适,关键是安全,除了比我更弱小的老鼠,没有谁来威胁我,侵犯我。此外,我还能天天看到自己的亲人,并隐藏在她身边,暗地里保护她。我希望能在这个舒适而秘密的洞穴里度过一生。如果哪一天知道自己快要病死了或老死了,我便事先将洞口封固,躺在里面静静地等死,自己将自己埋葬,绝不麻烦马茜。

我蜷缩在洞穴里能窥探得外面的一切。

王手足取代我的工作成了养猪场的“厨师”,凤凰跟阿秀一样勤奋,里里外外忙个不停。养猪场似乎又恢复了生机。但让我替王手足难过的是,凤凰越来越不满意王手足,经常埋怨、责备、奚落他,嘲笑他的癞皮头。有好几次,她竟当着马茜的面骂王手足废柴、窝囊废,从一个体面的保安到小餐馆的厨师,再到养猪场的猪倌,越过越没有出息,越来越没有前途。

她甚至后悔跟了王手足:“如果嫁给贺国梁,现在我都在K城里享清福了!”

我不知道谁是贺国梁,是哪里的龟孙子,看着王手足屈辱的样子,我真想跳出来问他到底贺国梁是谁,要不要我替你剁了他?但我没有杀戮之心很久了,何况剁了贺国梁,又有邓国梁怎么办?我真的不想杀人,你们看看,我这个样子也杀不了人,别人不把我杀了算我走运。他王手足受点委屈算不了什么,活在这个世界上谁不受委屈?如果我娶了凤凰,哪怕多受一千倍的委屈也愿意。能受凤凰的委屈是他的福气嘞,我怎么就没有那种福气?但我还是同情王手足,甚至对他充满了感激,因为觉得是他替我受凤凰的气,他代我受委屈……我的兄弟呀,难为你了,之前我对你的恨已经一笔勾销,可是现在被凤凰追加惩罚了。

后来的事情是凤凰做得过分了。有一次她嘲笑完王手足的癞皮头后,提出了离婚。王手足真笨,他想劝说凤凰,可是脑子里没有什么词语,支支吾吾就两三句话。书到用时方恨少,你平时为什么不背一下《新华词典》呀。王手足蹲在猪栏里哭了,猪往他身上拱。他哭得很伤心很绝望,像一头即将被宰杀的猪发出的悲鸣,那些猪似乎都被他感染了,满脸哀伤,满眶热泪,不再拱他,而是靠在他的身上,给他温暖。我明白,王手足是哭给我看的。我也暗暗抽泣。

后来凤凰经常到K城去,回来的时候总是衣着光鲜,向马茜炫耀说,这是百货大楼买的,上千元一套;那是沃尔玛买的,888元……她回到养猪场便脱下来换上工作服,并埋怨“多好的衣服到了这里也不能穿——难道穿给猪看?” 

王手足知道凤凰去找贺国梁了。王手足很郁闷,我真想劝劝他,但怎么劝呢?凤凰真变了。大约半年以后吧,有一次,她气冲冲地从K城回来,关上门就骂贺国梁,骂着骂着便号陶大哭,把养猪场的猪都哭伤心了,那一天连猪都无心吃泔水,静悄悄地听凤凰哭。王手足蹲在凤凰的门外,也一边流泪,地板都让泪水弄湿了。后来,凤凰跟马茜发誓再也不去K城了。她说一辈子就呆在养猪场,宁愿变成一头母猪也不去外面受人羞辱。

凤凰在K城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也不清楚。幸好,她平安回来了,和王手足重归于好。王手足的癞皮头头发更少,快要秃顶了,只能说明他更加坚强了。

兄弟,头发少一点不要紧,“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关键是,你得挺住:像我一样,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像桉树一样,台风吹不垮,屠刀砍不倒。

那时候,我还这样想,如果马茜,王手足、凤凰,也包括侯小耳吧,能看到他们过上好日子我也就欣慰了。我嘛,我倒无所谓,他们过得好就成了,我真是这样想的,你们不要怀疑我。我是那么好心肠地祈求他们生活幸福,他们幸福我就幸福。但我还不敢告诉他们我的想法,还得把自己隐藏起来。王手足不给我当厨师了,我想自己给自己做厨师。但洞穴里没有米和水,也没有厨具。我不敢贸然走出来,几乎是昼伏夜出,肚子饿了便潜入猪栏里,从猪槽里捞一把剩余的猪食,有时猪槽里的食物被猪一扫而光,我便得趁夜深人静潜入厨房,轻手轻脚地寻找能吃的东西。我经常能在同一个地方找到食物,好像是王手足故意留给我的。我又在吃王手足做出来的食物了,觉得没有他我便要饿死似的,他是我永远的厨师。是的,有他在,我就饿不死。


你们不知道,一个人的世界是多么的孤独;一个人不说话是多么的痛苦。我看过一张报纸,说如果长时间不思考, 一颗正常的脑袋也会变成木瓜;如果长时间不说话,一张正常的嘴也会变成哑巴。因此,为了不寂寞,为了我的大脑不变成木瓜,为了将来还能说话,在洞穴里,我的左脑和右脑保持高速运转,它们像冤家一样经常争吵,不争吵的时候它们说说笑笑,像兄弟一样和睦相处。它们仿佛是我的身体里两个孩子,我不能偏宠哪一个,他们都是我的孩子,谁说的话我都愿意听,谁横蛮一点我也不在意,即使他们吵得一团糟也总比一千个人在我的脑子里开会好。我不时跟他们说话,教他们怎样做人,怎样孝敬父母,怎样与人为善,怎样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我把人生的经验和教训全都告诉他们,还教会他们背《新华词典》。我给他们杜撰了一个没有恶只有善、没有穷只有富、没有苦只有甜、没有烦恼只有快乐、没有冷漠只爱情的社会,这种社会是我想要的,他们也需要。他们是我的孩子,他们只能从我身上体会到善良、甜蜜、快乐和爱情,我一无所有,能给他们的只有这些。当然,我还有一些亲朋好友。我向他们介绍:马茜是我的妹妹,王手足是我的兄弟,凤凰是我的……

我的世界一下子变得热闹、有趣、宽广和辽阔。

我看着猪栏里的猪慢慢成长。有一次,我正在洞穴口打盹,感觉到有人爬到了我的跟前,睁开眼睛一看,是一头小猪。它的嘴被霸王草割了几道伤痕,我忍不住用手去摸它,却在它的脸上留下了污迹。它并不懂得害怕,懵怔怔地看着我。或许是我们所吃的食物相同的缘故,我跟它很投缘。我说,你来这里干吗呢?你快点回到你妈妈身边。它似乎听懂我的话,对我不断地拱嘴,发出呼呼的响声,它是跟我笑。我幽默地说,你的爸爸是不是王手足?说罢自己大笑起来。小猪喔喔地点点头。我说,我跟王手足是兄弟,那么你也是我的儿子,看上去你越来越像我们的儿子了,凤凰,凤凰就是你的妈妈,也是我的妻子……

小猪咯咯地笑。

是呀,凤凰本来就应该是我的妻子,可是我让给了兄弟一般的王手足,作为补偿,他天天给我鸡屁股,我都吃了半年鸡屁股,那时候我比猪还幸福。现在,我每天只能吃猪食,不要紧,能天天看到凤凰,我就心满意足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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