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基金行业风险预警丨第72期
监管动态
异常交易
✤2023年1月3日至1月13日,上交所异常交易监管共80起,深交所异常交易监管共71起,本年共发生151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
监管处罚
✤截至2023年1月16日,1月各地证监局对证券基金行业经营机构及个人违规事件发出19张罚单,其中证券经营机构18张,涉及证券经营机构12家。
重大事件
某证券投顾公司收6张罚单
【点评】此次处罚对象包括机构,2名分公司负责人,1名合规负责人,4名市场部总监及5名从业人员。湖南证监局罗列了7项处罚原因,涉及监督报备问题、内控管理问题、人员资质违规、违规承诺收益、违规推介、留痕管理不足等,处罚方式包括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客户一年,出具警示函及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近年来,各地证监局向违规开展投资顾问业务的公司密集开出罚单,但证券投顾公司违规展业现象屡禁不止。主要原因是相较于合规建设较完善的证券公司,证券投顾公司获客难度较大,导致部分证券投顾公司从业人员“铤而走险”,通过虚假夸大选产、违规承诺收益等方式进行揽客。一方面原因是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有待提高,另一方面是经营机构合规管理不到位导致的。经营机构需要培养从高管、合规人员到从业人员整体的合规意识,建立“合规才能实现长期稳定展业”的意识;加强内部合规检查并设置奖惩措施,杜绝从业人员侥幸心理的存在;加强从业人员准入管理,避免违规。
上交所:通报2022年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工作情况
【点评】公告特别强调了中介机构“看门人”意识仍待提升,主要表现为个别中介机构存在未勤勉尽责、信息披露违规等问题,上交所同步给予自律监管惩戒。2022年度,上交所共作出通报批评2单、监管警示3单,涉及3家中介机构的保荐代表人6人次、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3人次。一是未能充分核查公司存在的违规情况,所出具的核查意见不准确;二是在持续督导期间未能有效督导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意见不准确。2022年,交易所在投行业务领域下发的自律监管罚单共计56张,最多的为深交所17张。通过交易所罚单的处罚原因分布来看,主要原因为未勤勉尽责,相关罚单共计42张。在严监管背景下,经营机构需要加强从业人员、高管、合规人员的勤勉尽责履职督导。当前投行业务已经由“数量竞争”转向“质量竞争”,质量优异、流程合规、风控到位的经营机构将更为获益。
重点法规政策
证监会、央行:联合发布公募基金信息披露电子化行业标准
【政策影响】《规范》规定了公募基金信息披露电子化的一般要求,包含要求、公告、分类标准和电子化过程,确立了基金信息披露电子化的内容实现方式,统一、规范了基金信息的描述方式,不涉及诸如加密、数据完整性等安全机制;适用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开披露基金信息的电子化过程。随着投资者投资需求的不断增加,公募基金市场快速发展,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日益增多,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将披露信息规范化、结构化、数据化,有利于提升信息生成、交换、校验、应用的效率。对于基金经营机构而言,此次标准的发布,一方面解决了基金行业普遍存在的监管报送数据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问题;另一方面提升全行业信息化水平,规范信息披露数据可以促进经营机构间数据的高效传导,提升数据可复用性。经营机构需要及时按照行业标准,对现有信息系统规则进行调整,提升公募基金产品信息透明度,促进公募基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证监会:修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
【政策影响】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一是规定证监会基于审慎监管原则对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实施差异化监管。二是放管结合,对私募股权资管计划分期缴付、扩募、费用列支、组合投资等规制进行一系列优化,同时强调防范“明股实债”等违规行为。三是适当提升产品投资运作灵活度。四是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安排,包括完善私募资管计划负债杠杆比例限制,加强逆回购交易管理,强化关联交易规制等。同时,《资管办法》还提出,“有序推动资本充足、公司治理健全、合规运营稳健、专业能力适配的证券公司规范发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表明监管对于证券公司设立资管子公司的支持态度。目前业内已获批成立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达到25家,还有9家证券公司正在排队申请资管子公司。此外,《资管规定》在限制结构化发债提出“私募资管计划投资单一债券占比超过50%的,杠杆比例(该私募资管计划的总资产比净资产)不得超过120%”的要求。整体来看,当前监管部门采取放管结合的监管态度,经营机构可以在自身合规建设完善的前提下,积极申请成立资管子公司;对存量资管计划及时调整,避免违规;制定新的合规制度及业务手册,加强合规风控建设。
证监会:发布《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政策影响】《办法》从经纪业务内涵、客户行为管理、具体业务流程、客户权益保护、内控合规管控、行政监管问责六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明确经纪业务内涵。将证券经纪业务定义为“开展证券交易营销,接受投资者委托开立账户、处理交易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等经营性活动”;二是加强客户行为管理,包含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适当性管理、账户使用实名制等;三是优化业务管理流程,严格落实交易管理职责,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控,并加强出租交易单元管理;四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五是强化内部合规风控,确保营销、技术、合规风控、账户业务办理等岗位相分离;六是严格行政监管问责,并明确加强对非法跨境经纪业务的日常监管。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传统和核心业务,也是监管重点关注的领域,2022年在经纪业务领域,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下发79张罚单,占全年罚单数量的20%。同时,随着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资管业务、场外期权等业务的多元化发展,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基础性地位更加突出。此次《办法》的制定,一方面是适应证券公司客户规模、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增加,展业模式转变的现状,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另一方面强化了经纪业务的监管力度,加强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督导,加强对非法跨境经纪业务的日常监管。结合近期监管部门直接将“非法跨境经纪业务”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的行为,也体现出监管力度将会持续加强的态度。
国际动态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推出企业金融数据基础设施优化措施
【主要内容】12月22日,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宣布了一项改善公司金融数据基础设施的计划,以便为中小微企业和创新企业提供帮助,因为目前这些企业的相关数据基础设施尚不充足。主要措施包括:1)修订由韩国信用信息服务(KCIS)运营的企业数据管理系统;2)扩大与金融部门在新行业创新业务方面的数据共享;3)更合理地改进征信公司的准入条例,并使征信公司能够用于数据专门机构;4)审查针对独资业主需求推出的MyData服务。由于这些措施已经在12月20日举行的第五次金融监管创新委员会会议上讨论过,当局将寻求尽快实施具体措施。
美国证监会拟修改法规,将使投资者更容易起诉风投公司不良行为
【主要内容】1月11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一项法规进行最后修改,该规则将使投资者更容易就不良行为、疏忽或鲁莽行为起诉风险投资公司,该提案最早可能在本季度完成。美国国家风险资本协会(National Venture Capital Association)负责政府事务的高级副总裁Justin Field表示,这将为风险资本家带来各种诉讼风险。据悉,这项法规不仅仅适用于风险投资,它还将涵盖私募股权公司、对冲基金和某些房地产投资公司等任何已经受到SEC监管的私人投资基金。
欧洲监管当局发布针对欺诈和网络安全的金融教育计划实践报告
【主要内容】1月12日,欧洲银行管理局(EBA)、欧洲保险与职业养老金管理局(EIOPA)和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联合发布了一份关于数字化国家金融教育计划的联合主题报告,重点关注网络安全、诈骗和欺诈等问题。该报告确定了国家主管当局和其他公共实体在设计和实施金融教育举措时可以遵循的良好做法,例如发布涉嫌欺诈的机构黑名单、在教育材料中使用游戏等“娱乐元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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