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应与时俱进,可将心理危害因素纳入考量丨南周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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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物质性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生理健康的危害相比,职业环境中的心理危害因素引发的精神疾病的危害性并不小,同样对工作者长期甚至终身造成影响,理应在职业病防治中占有一席之地并得到更多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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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辛省志
责任编辑|陈恺辰
进入5月,职业病防治法就生效20周年了。“职业病”似乎已经为大众所熟知,但是,你真的了解职业病吗?
很多“白领”员工经常会出现久坐、长时间用电脑导致的颈椎、腰椎不适,还有因为平时工作压力山大导致失眠、焦虑等。人们经常说这是“职业病”。但是这些健康问题,目前都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职业病。
日前,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首席专家在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对职业病采用目录管理的方式,只有列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疾病,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职业病,而白领员工中常见的肩颈腰部疾病以及压力过大导致的心理健康问题,都不能算。
中国的职业病防治法是2001年通过的。当时立法者关注的主要是工作场所存在的有实质的危险因素及其对劳动者生理健康的危害。根据该法定义,职业病指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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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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