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直播宣传食品治病被处罚,虚假广告谋财甚至害命当警惕丨南周快评
▲ 中国有不少保健食品甚至普通食品宣传对很多疾病有治疗作用。 (人民视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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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传播环境下减少违法虚假广告的传播,需要网络平台、行业机构乃至普通民众与监管机构,各自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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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海南一家MCN机构在某电商平台直播带货时,宣传由交大昂立生产的一款超级轻幽益生菌粉具有“抗幽”功能。市监部门调查确认,该益生菌粉是普通食品,宣称具有“抗幽”功能,属于“使用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违反广告法规定,因此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以三倍广告费共计3673.32元罚款。
所谓抗幽,指抵抗幽门螺杆菌(Hp)。这是目前所知一种能在人的胃中存活的细菌,感染后会引起胃炎、消化道溃疡,严重的会导致胃癌。这种细菌感染者不在少数,但如今的医学手段,能够准确地检测出一个人是否感染,通过规范的治疗根治率也非常高。
事实上,中国有不少保健食品甚至普通食品宣传对很多疾病有治疗作用。多年前,就有“神医”“中国食疗第一人”张悟本在各大电视台节目中大谈养生经,宣称绿豆可以治百病。民间“某种食物能防治癌症”的说法也满天飞。这些说法危害不小。虽然普通食物正常食用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但有些食物如果大量食用,也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更重要的是,宣称食物能治病,可能让病人信以为真,不去寻求正规的治疗,而试图通过食疗来治愈,这很可能会耽误治疗,让病情加重。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广告法第17条更明确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这些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广告误导公众对疾病防治的认识,从而延误治疗。在上文所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市监部门明确表示,该违法广告行为“对广告受众正确理解疾病防治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存在使肠胃疾病患者误用普通食品代替药品而耽误治疗的风险”。
前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渠道有限,对这类虚假宣传的监管相对比较容易,只要卡住生产厂家的包装以及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大众媒体的广告发布环节,就能很大程度上降低虚假宣传信息的传播。但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渠道越来越多,每个人都可能在网上发布信息,并在短时间内传播到极大的范围。这对虚假信息的监管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以上述被罚案例中的益生菌粉为例,其抗幽宣传并不只存在于直播带货中。在某电商平台,这款产品的商品介绍页面也存在以专利说明书暗示其具有预防和辅助治疗Hp感染的功能,而在商品评价中,也有用户在评价中公然宣传其有针对幽门螺杆菌的功能,不排除这是“水军”所为。而在微商带货的朋友圈文案里,同样有类似的宣传。
在新的传播环境下减少违法虚假广告的传播,需要网络平台、行业机构乃至普通民众与监管机构,各自发挥作用。
当然,只靠行业自律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提高违法成本,倒逼相关机构守法。根据广告法规定,发布违法宣传医疗功能的广告,对广告主和广告经营、发布者,市监部门可处以广告法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但是,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在上述违法案例中,监管部门处以三倍广告费的罚款,看似已经是顶格处罚,但是三千多元的罚款,恐怕难以对该MCN机构产生威慑力。
除了行政部门的监管,消协等机构也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对违法宣传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也应该降低民事公益诉讼的门槛,赋予普通民众发起民事公益集体诉讼的权利,提高惩罚性赔偿的力度,通过民事诉讼来让违法宣传者付出高昂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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