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特产店产品无标签被10倍索赔,食品安全法如何管电商丨南周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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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销售是否可以适用现制现售相关规定?“三无”是否可以适用食品安全法的“但书”规定,仅为标签瑕疵,不适用10倍赔偿?随着互联网电商的兴起,有不少农村土特产在网上打开了销路,为农民增加了收入。但是,类似的问题也不时出现。这也给广大通过网络售卖土特产的店主们提了一个醒,法律规定还是要了解并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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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辛省志
责任编辑|陈斌
“卖150碗熟肉被法院判赔近5万元”一事日前成为网友讨论的焦点话题。农村土特产到底算预包装食品还是散装食品?没有标签算不算“三无产品”?该不该赔偿10倍货款?这些话题,都成为争论的焦点。
日前,一则农村老年女性哭诉因为卖了150份土特产被法院判决退一赔十的短视频引起极大的关注。据极目新闻、红星新闻等媒体报道,毛妈妈是重庆忠县一村庄的村民,擅长制作当地农村美食。她的儿媳王女士在网上开设“毛妈妈土特产店”售卖其自制的土特产。2021年7月,一名男子邵某向其购买了150份扣碗类产品,包括粉蒸肉、扣肉等,共4500元。随后该男子认为其产品包装上无任何标识,是“三无产品”,向法院起诉要求10倍赔偿。重庆两级法院审理后均支持了原告的主张,判决王女士在退回货款之外再10倍赔偿,共计近5万元。
此案中,原被告双方都认可涉事产品包装上没有任何标识的事实。但对于是否是“三无产品”有争议。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散装食品也应当在其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也规定,“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散装食品的,应当在盛放该食品的容器上采用贴标或者挂牌等方式标识生产者名称、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简易包装的,还应当在包装上标识出地址、联系方式、登记证编号、成分表(配料表)等,并清晰、醒目标识‘小作坊食品’字样”。
王女士则认为,她们的土特产店不是食品加工企业,而是食品小作坊,不应该按照对食品加工企业的标准要求她们,她们的产品加工完成后在暂时储存的冰箱上都写明了生产日期,符合法规要求。王女士还提出,她们之前售卖的产品都是有标签的,这次只是因为推出的新产品还没有来得及制作相应的包装,所以就用了没有标签的包装,是一时的疏忽大意,并非故意。不过,法院没有支持王女士的辩护,认定毛妈妈土特产店出售的食品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媒体采访的多名律师也认为,这一认定在法律上不存在问题。
那么,即使产品不合规,是不是要10倍赔偿呢?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对于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过,这一规定有一句“但书”,“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食品本身没有安全问题,只是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而这些瑕疵不会影响食品安全,也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那就不需要做10倍赔偿。那么,毛妈妈土特产店这次发生的没有在包装上做任何标识的问题,是不是符合“但书”的规定,不必赔偿10倍价款?王女士一方表示将要求法院再审。这个问题目前仍需等待再审法院认定。
随着互联网电商的兴起,有不少农村土特产在网上打开了销路,为农民增加了收入。但是,类似的问题也不时出现。如果事件在网上引起了关注,一些网友往往会同情网店,认为农民生产的产品质量没有问题,只是因为不懂法而有些包装方面的瑕疵就要付出高额赔偿,对农民非常不公平。这次毛妈妈事件引起关注后,毛妈妈土特产店的产品被网友们抢购一空,也可看出部分网友们对“毛妈妈”的支持。
不过,在网络上售卖自制的食品,与现场制售散装食品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现场制售散装食品,可以在食品容器上标注生产日期等,购买者可以看到这些标注,甚至可以明确看到是现场制作、当场交付的,对其生产日期不会产生混淆。但是通过网络售卖,购买的消费者从网上能了解的信息有限,而且网络售卖都是需要包装的,法规也明确,即使是简易包装散装食品,也应该在包装上作出一定的标识。而毛妈妈并非第一次在网上售卖这些农村食品。事实上,“毛妈妈”的儿媳王女士早就是当地知名的电商致富带头人。其网店此前售卖的产品都是带包装有标签的,而这次却卖出没有任何标签的产品,显然难以“不懂法”为由推脱。这也给广大通过网络售卖土特产的店主们提了一个醒,法律规定还是要了解并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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