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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自媒体账号如何处理?网络虚拟财产亟须法律定性丨南周快评

夫妻离婚自媒体账号如何处理?网络虚拟财产亟须法律定性丨南周快评

社会
▲ (小尘4x/图)

全文共1945字,阅读大约需要3分钟

  •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元宇宙概念兴起,越来越多人在网络上拥有了虚拟财产,而且其中部分财产的价值也越来越大,虚拟财产的规模也将越来越大,其法律定性问题不可能一直规避下去。

本文首发于南方周末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

文|辛省志
责任编辑|陈斌

夫妻离婚,共同经营的自媒体账号应该怎么处理?自媒体账号算不算财产?算的话,算作双方共同财产还是注册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有其他网络虚拟财产,其法律地位到底如何,亟须加以明确,以保护持有人的权益。
据湖南省临湘市法院官网消息,该法院日前受理的一起离婚诉讼,涉及一个某短视频平台账号。这个账号是以夫妻一方的名义注册,双方共同经营,用以直播带货,已经有10万多粉丝,能带来不小的经济收益。双方对账号的归属及价值产生了分歧。
互联网时代,这对夫妻所面临的情况非常普遍。互联网络的快速发展,带来了越来越多的新事物,而这些事物也有着越来越大的经济属性,成为虚拟财产。比如早期的网络域名,域名是用户向管理机构申请的一个网络门牌号,由于具有唯一性,先到先得,后来者想要使用被人先占的域名,就必须购买,一些域名甚至卖出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天价。到了社交媒体时代,不少社媒账号可以通过广告、带货等方式进行变现,同样能带来很大的经济利益,这些账号本身也就具有了价值,有的账号在投资市场上可能估值高达上亿元。除了账号,还有一些网络游戏中的武器、宠物等装备也价值不菲。当然,绝大多数的网络账号、装备,可能并不值多少钱,但是却与其主人有着密切的人格联系,在主人看来弥足珍贵。这些“不怎么值钱”的虚拟“物品”,同样也是“虚拟财产”。
民法典在总则民事权利章专设一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确认了网络虚拟财产是一种民事权利,但却没有明确界定其内涵以及保护办法,只是转而由其他法律来规定。但遗憾的是,目前还没有其他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做出专门的规定。而法律理论界甚至对哪些网络虚拟事物属于虚拟财产,属于何种财产,如何保护,仍然有不少争议。
比如,早在21世纪初,就出现了不少盗卖稀有QQ号、盗卖高级网游账号或者网游账号内的虚拟物品、虚拟币等案件。而各地法院对类似案件,有的认定犯盗窃罪,有的则认为犯侵犯通信自由罪。2009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新增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此后,刑事司法领域对涉及网络虚拟财产的犯罪多以此罪名定罪,规避了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定性。
这在网络虚拟财产的刑事保护方面也许行得通,但是在民事领域,其定性却不容回避。因为这涉及网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归属、转移、继承等等法律问题。与现实中的财产不同,网络虚拟财产只是存在于网络服务提供商服务器上的数据,而且这些数据是依托于服务商的计算机系统的,离开服务商的系统,这些数据可能就毫无意义(当然有些数据可以跨系统呈现,但可能其价值会完全不同。比如同一篇文章,发在某个社媒账号上可能带来极大的经济收益,但存在用户自己的电脑里,则没有任何经济价值)。那么,这些网络虚拟财产,到底是属于用户,还是服务提供商?
很多网络服务提供商在用户注册协议中规定,用户账号的所有权归服务商所有,用户只有使用权,服务商有权对账号采取一定的处置措施。这些条款固然是在用户注册的时候就存在,但相信很多用户都不会认真阅读注册协议,而且就算了解,也不得不屈从,因为只有如此才能注册账号。但是在用户辛辛苦苦经营起一个账号之后,如果服务提供商随意对账号进行处置,就可能侵犯用户的权益。这时候如何从法律上界定双方的权利,就至关重要。注册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未必一定能得到法院支持,如果被认定为“霸王条款”,那就可能无效。
还有网络虚拟财产的转移、继承等问题。如果认定网络虚拟财产是一种特殊的物权,归用户所有,那么就可以在用户之间自由转移,也可以继承,服务提供商不能干涉。但如果认定其是用户与服务提供商之间依合同形成的债权,那其转移、继承就需要按照法律关于债权的规定办理。如果认定其是与用户人格强相关的权利,那要转移、继承,就可能面临更多的限制。
当然,网络虚拟财产也可以分为很多不同的类型。比如网络账号类的,可能会与用户的人格关系更密切,有些甚至可能是纯人格属性而没有多少财产价值,比如个人的电子邮箱地址等(但这仍然属于财产,就像某人拥有一幅画,尽管不值钱,但仍是他的财产)。而一些网络游戏中的虚拟物品、虚拟币,本身在游戏里就是可以交易的,没有太多人格属性。这些虚拟财产在性质上与网络账号类财产就有很大的不同。对这些不同的虚拟财产,也许可以有不同的法律定性,就像著作权又细分为人格权和财产权等多种不同的权利。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元宇宙概念兴起,越来越多人在网络上拥有了虚拟财产,而且其中部分财产的价值也越来越大,虚拟财产的规模也将越来越大,其法律定性问题不可能一直规避下去。法学理论、立法、司法各方有必要尽快就此达成共识,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来厘清网络虚拟财产的内涵及其保护方法,维护网络空间的秩序,维护虚拟财产所有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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