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博的“绿马”火了,文物与文创的版权分别该归谁?|南周快评
▲ 2022年6月30日,甘肃兰州,甘肃省博物馆文创中心“铜奔马”文创毛绒玩具吸引参观者。近日,甘肃省博物馆推出的铜奔马文创毛绒玩具凭其“丑萌”形象走红网络,众多游客前来参观、选购“铜奔马”文创产品。(IC photo /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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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物不受如今的版权法保护。博物馆虽然保存着文物的原件,但也不能垄断文物的版权。而博物馆以文物为原型二次创作所形成的文创,则是一个新的作品,博物馆拥有版权。基于文物进行二次创作,只要不抄袭别人的文创作品,应该受到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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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博物馆的一款文创玩具火了,不仅原版卖断货,还冒出了盗版。以至于甘肃省博不得不发文表示,其拥有该玩具的独家版权,对于盗版,将以“法律手段捍卫原创”。
这款爆火的文创,其原型是甘肃省博物馆的镇馆之宝“铜奔马”,也就是著名的“马踏飞燕”。这一创作于汉代的铜制艺术品,体现了高超的艺术水准和铸造水平,其文物价值受到文物界高度肯定。而甘肃省博设计的这款毛绒玩具,又对马踏飞燕进行了二次创作,矫健飞驰的奔马变成了通体绿色、张着嘴巴露出大白牙、一脸傻兮兮的样子,而其脚下的小鸟,也变成了“愤怒的小鸟”中类似的造型。与原作反差鲜明的“蠢萌”风格,很是切合当前不少网友的审美。所以,这一“绿马”很快被送上热搜,火了。随后当然是销售火爆,供不应求。盗版货也很快在网上出现。甘肃省博不得不在电商平台上发声,表示正“疯狂踩缝纫机”补货,提醒网友不要买盗版。
文物与文创的版权归谁呢?除了博物馆,其他人有没有权利利用文物进行创作营利?马踏飞燕文物本身,是东汉的作品,距今已经有两千年历史,当然不受如今的版权法保护。博物馆虽然保存着文物的原件,但也不能垄断文物的版权。国家文物局制定的《博物馆馆藏资源著作权、商标权和品牌授权操作指引(试行)》中就明确,博物馆馆藏资源著作权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馆藏的仍处于著作权保护期,而博物馆因保存作品原件而获得的著作权,二是对馆藏资源以摄影、录像、数字化扫描等方式进行二次创作而获得的作品的著作权。也就是说,对于已过著作权保护期的馆藏资源,博物馆只对二次创作形成的作品拥有著作权,而不拥有原作的著作权。
因此,将文物原作直接复制或者以其为原型进行二次创作,无论是售卖或者其他用途,都是合法的。在故宫文创刚火爆的时候,曾有人认为,只有故宫才有权利用故宫的文物进行文创,其他人做文创需要获得故宫授权。这种观点显然是错误的。拥有文物原件,不等于拥有了其版权。当然,这只限于已经没有版权、进入公共领域的文物,那些还在版权保护期内的当代现代作品,其版权仍属于创作者或其继承人,使用需要获得合法授权。
而博物馆以文物为原型二次创作所形成的文创,则是一个新的作品,博物馆拥有版权,未经授权不得使用。这一点,甘肃省博在其声明中也说得很明确,他们对“本产品拥有独家版权”。其他商家,没有经过甘肃省博授权,要是生产销售同样的“绿马”,就是侵犯了甘肃省博的版权,是盗版行为。
文物文创作品现在是非常热门的领域,经常会出现爆品。有心人完全可以自己基于文物进行二次创作,只要不抄袭别人的文创作品,那是完全合法的,也应该受到鼓励。毕竟,文物是全民享有的公共资源,越多人利用文物进行二次创作,就会越有利于促进公众对文物的了解与温情,越利于传统文化的传播。而对文物进行二次创作,一定程度上有赖于博物馆所提供的摄影录像扫描等数字作品。值得商榷的是,这些数字作品的版权是否属于博物馆。尤其是国有博物馆,其创作上述作品的资金来源于公共财政拨款,因此形成的作品,自然也不应阻碍公众对文物进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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