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业主停贷事件值得关切,应改革预售制丨南周快评
▲ (图文无关)(视觉中国 /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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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业主对自己买的房子会更加用心,也可以减轻监管部门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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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业主“停贷”事件值得关切,锅应该由谁来背?
据房地产行业研究机构统计,截至7月13日,全国已有超过100个烂尾楼盘的业主宣布在楼盘复工前将暂停偿还银行按揭贷款,而且数字还在不断增长中。严谨地说,“停贷”这个词并不准确,容易被误以为是银行停止向业主贷款,但实际上,是业主们以公告的形式表示暂停向银行按月偿还按揭,称为“断供”更加确切。
从业主的角度,耗尽几个钱包付出了至少三成的首付,背上了几十年的债务,购买开发商承诺将在未来某个时间交付的房子。然后开发商违约了,楼盘停工,交付遥遥无期,这种情况下,还要求业主每月偿还银行贷款,有几个人情愿与开心?而从银行的角度,我与业主签的是贷款合同,我已经按照合同要求把钱贷给业主了,兴建中的房子不过是这笔贷款的抵押品,又不是银行乐见或推动了房子烂尾,那么,无论房子是否交付,业主都有义务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还款,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要“上征信”。
造成这个三角关系的根源,是房地产预售制。预售制下,房地产开发商几乎是空手套白狼。
在拿地阶段,只要支付定金就可以拿下土地使用权(早期一些地方开发商甚至不用付一分钱就能拿到地),然后以土地去银行抵押贷款来支付土地出让金,进入建设阶段后,往往也是建筑公司先行垫付材料款和施工费。等到工程完成一定进度,就可以预售,全额收取卖房款(包括业主自筹的首付和银行的贷款),再用这笔钱来支付给建筑公司,买更多的地,预售更多的房。这一制度设计,让房地产业几乎成为一个轻资产的行业,开发商以极低的自有资金就可以启动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然后把雪球不断滚下去,越滚越大。
只要行业一直处于繁荣的上升期,这个模式就不会有什么问题。高杠杆让开发商能够迅速开发更多项目,行业迅速发展。由于预期房价会上涨,因此,购买期房对买房人来说也是有利的,等于提前以优惠的价格锁定了未来会有更高价值的资产。
然而,房市不可能永远处在上行通道。当房价出现调整时,先买房的业主可能会发现,自己提前付钱买的房子,还没交付,就已经贬值了,自己不仅要多付钱,还要搭上几年的利息,当然是非常不爽的。因此,凡是后期降价的楼盘,往往会引来业主“维权”。还有更倒霉的,首付付了,贷款贷了,房子却因为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烂尾了。他们的房子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拿到,却还要按月偿还贷款。这些业主们这才发现,他们在这一模式下承受了最大的风险,房子烂尾了,但银行贷款无法解脱。
而这一切都与目前的预售制有关。业主从签约到约定收房的期限越长,烂尾的风险就越大。因为,从售卖到完工交付的时间过长,开发商很容易把卖房资金中本应用来进行工程建设的部分挪用。
预售制曾经在房地产市场刚刚起步的情况下弥补了资金不足,极大推动了行业的快速发展。但随着楼市发展,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并被监管政策不断“打上补丁”。
早期,一个楼盘甚至只要开始挖坑就可以预售,后来为了防范风险,各地相继提高了预售门槛,最高的需要整体结构封顶才可以开始预售,而且预售款需要进入监管账户,专项用于楼盘建设。
但如今的事实证明,这些政策并没有得到严格实行,并未起到足够的风险防范作用。比如,多地的监管账户形同虚设,资金早被挪走,使得开发商资金链一出问题楼房并没有保障只能“烂尾”。特别是在行业周期出现变化时,潮水退去,泥泞正在渐渐露出来。
要解决问题,就要改革。
一种雷霆手段是取消期房预售,只能建成后现房销售。这样会大大提高开发商的资金成本,并对房价产生一定影响,但可以消解经济下行期楼盘遍地烂尾的风险。
或者继续改革预售,比如不是将全额房款一次性支付给开发商任其支配,而是先支付一定比例,在房屋交付时再支付部分,或可以按照工程进度逐步支付购房款,交付时付清:如果在房屋交付时再支付尾款,自付也好,用银行贷款也好,银行贷款合同此时生效、业主此时还款,可以避免今日业主们针对银行之汹汹局面。
如果按照工程进度逐步支付购房款,交付时付清,与目前监管账户的制度有相似之处,但需严格落实。比如可支付给购房者可监督的监管账户。与现有的监管账户制度相比,给予购房者更多的监管权,能够有力监督开发商按照承诺进度建设并交房,避免开发商骗取监管部门的同意挪用监管账户资金。毕竟,业主对自己买的房子会更加用心,也可以减轻监管部门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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