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卡行动”不应层层加码,阻碍正当使用银行服务丨南周快评
▲ (小尘4x / 图)
全文共1663字,阅读大约需要4分钟
银行自行认定客户的交易“涉嫌非法”,并要求客户提供资料来自证清白,否则就冻结客户账户、限制客户资金转出,超出了其作为金融服务提供者的权限,涉嫌侵犯客户的合法权益。
本文首发于南方周末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
近年来,为了打击电信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开展“断卡行动”,加大了对手机卡、银行卡的管控力度。这在防范犯罪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由于层层加码,也给一些普通人使用金融服务带来了很多麻烦。
据《证券日报》报道,日前山东、北京、海南等地多家银行都加大了对银行卡的风控措施,对可能涉及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转账洗钱服务的账户,采取了冻结银行卡、限制转出额度等措施。一些账户余额较低且三年没有发生交易的账号也被冻结。
这些“断卡”措施在防范打击电信诈骗、洗钱犯罪的同时,也给不少人正常使用金融服务带来了很多不便。
有不少网友在社交媒体上表示,因为经常半夜网购或者吃夜宵,被银行认为夜间频繁小额交易涉嫌洗钱,需要去银行柜台提交资料证明每笔银行流水的合法性。有些因为收到配偶转账后马上还信用卡账单,也被认为有大额快进快出的疑似非法交易,需要自证合法性。还有很多人的网银转账额度被限制在几千元,很多金额稍大一些的业务都无法办理,如果想提额,就需要到银行柜台去办理,同样需要准备很多资料,有些甚至只有回开户行才能处理。
另外,现在要新开设银行账号也很不容易,尤其是要开通一类账户,除了提供身份证之外,还必须填写开通理由,提供工作证明、收入流水、纳税证明等一系列证明。这给普通人享受金融服务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对于这些限制,银行给出的理由是因国家“断卡行动”而设置的风险控制措施。但根据2020年10月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的要求,“断卡行动”针对的惩戒对象是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以及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惩戒措施包括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新开立账户等。
根据上述会议的要求,“谁开卡,谁负责”,对被用于非法活动的银行卡和电话卡,开卡银行和运营商要承担责任。现在有很多人被限制转账额度或者被要求提供资料自证清白,是否符合“断卡”行动的要求?其名单到底是由公安机关认定还是银行自行认定的?银行是否存在为了逃避责任而自行加码、向用户转嫁风险的现象?
银行根据国家规定对银行卡交易加强监管当然是必要的,但是不能牺牲普通人享受金融服务便利的权利。对于通过大数据分析排查出的“疑似非法交易”,银行有必要再进行更审慎的审查,对于确实有违法嫌疑的,应该提交给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通过法定程序作出处理决定。银行自行认定客户的交易“涉嫌非法”,并要求客户提供资料来自证清白,否则就冻结客户账户、限制客户资金转出,超出了其作为金融服务提供者的权限,违反与客户达成的金融服务合同的约定,涉嫌侵犯客户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银行可以采取更多的手段对交易进行分析,而不需要让客户去自证清白。比如对于配偶转账后马上还信用卡而形成的大额快进快出交易,稍加分析就可以发现多笔进账的来源是同一个人,而出账的方向则是还信用卡。这样的交易并不符合洗钱的资金进出模式。还有因为网购、吃夜宵等形成的夜间频繁小额交易,应该从收款一方进行管理。各银行之间应该共享其经营性收款账号的信息,对向这些经营性的收款账号转账的记录进行专门的分析,只要符合其通常的收款模式,就不应对其转账的客户进行限制。如果各支付机构对个体经营者的经营性收款码采取像个人收款码一样的免费政策,鼓励个体经营者改用经营性收款码,就能够更容易分辨此类交易。
“断卡行动”中,银行对客户账户的监管应该更加精细,对客户账户采取限制性措施应该更加谨慎,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银行不能随意限制客户获取金融服务的权利,更不能对用户合法的资金使用随意施加限制。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