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市场】激荡2022:中国区域经济格局之变—区域经济年报
通过对经济核心驱动力的分析,我们将全国31个省市划分为五类:资源依赖型为山西、西藏、内蒙古、陕西、新疆和黑龙江;消费主导型为北京、甘肃和辽宁;投资驱动型为宁夏、吉林、云南、河南、贵州、天津、湖北和青海;出口导向型为东南沿海的浙江、江苏、广东、上海、福建和山东;全面发展型为河北、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和四川。此外,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是研发投入强度最高的五个地区。
回顾2022年,在GDP方面,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稳居前五,安徽超越上海跻身前十;福建、江西增速并列第一。在出口方面,出口导向型省份出口增长放缓,中西部工业品出口增速较快。在固投方面,中西部固投增速总体快于东部,国家战略布局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内蒙古、湖北、宁夏、甘肃投资提速。投资驱动型省份中湖北、宁夏固投增长较快,进而拉动GDP增长,但天津、贵州固投负增长,增长动能转型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在社零方面,疫情是区域表现分化的主因。在地方财政方面,公共预算收入上中西部资源型地区增幅明显;政府性基金上多数地区收入下滑,仅苏沪琼正增长。在地方金融方面,广东、江苏、北京、浙江、上海、山东六省市存款占据半壁江山;江苏、浙江不仅贷款总量高,增速也名列前茅;社会融资规模马太效应显著,东中部社融规模差距收窄。
展望2023年,随着后疫情时代经济的持续修复,各地区需立足经济驱动力特征寻找发力点。从消费来看,关键在于把握消费复苏窗口期,尤其是对于旅游业依赖度较高的中西部省份和东北地区,需要加强消费政策供给力度,并推动文旅融合新业态,积极探索建设和申报“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对于消费较活跃且外向型较强的东部和部分中部省份,需要把握国际消费中心建设机遇,推动节庆、首店、近程旅游等新业态成为经济增长稳定器。
从投资来看,能源富集地区可以把握能源投资主线。风电领域,“三北地区”、中东南地区关注平价陆风项目;东部沿海关注海风项目等。光伏领域,中东部地区基于现状优势发展分布式光伏,内蒙古、陕西、青海、甘肃等西北地区关注集中式电站。传统能源领域,既要保持“五油三气”重点盆地及海域煤炭油气稳产上产,也要加强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贵州等省份煤炭石油产能利用效率及生产调度能力。对于能源资源禀赋有限、但投资依赖度较高的地区,建议关注旅游复苏、粮食安全、东部产能转移等机遇,接续投资动能、加快增长模式转换。
从出口来看,一是拥抱全球贸易格局转变,把握RCEP及“一带一路”沿线的贸易机会。二是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协议,推动高水平开放,为传统出口大省寻找贸易领域的新增长点。在开放试点方面,重视省内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试点。在产业准入方面,把握制造业合资企业及关键件生产的准入放宽机遇布局先进生产力,服务业则需在金融、教育、科研、信息咨询等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在数字贸易方面,持续布局专门数据网络推动跨境服务贸易,积极对标国际经贸协议和标准。跨境金融服务方面,既要推动金融机构在重点开放经济试验区的集聚,也要依托开发性金融和人民币投融资,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一、地区画像:阶段与总量
1.1 地区层面的经济特征分类
我们通过分析地区经济构成,将31个省市分为五类:资源依赖型、消费主导型、投资驱动型、出口导向型和全面发展型,并考虑各地区的科技创新投入情况。
其中,资源依赖型,即2021年采矿业[1]营业收入占全部工业营收总额的比例,排名全国前6位的省或直辖市。
消费主导型、投资驱动型和出口导向型,则是用支出法计算地区生产总值,分析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大需求占GDP的比例。需要指出的是,第一,由于2018年起大部分地区不再公布支出法GDP及其构成,本文使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分省最终核算数据;经与部分仍公布支出法GDP的地区数据校核,2017年与2021年支出法GDP的构成比例基本稳定,变化基本处于±1-3个百分点之间。第二,由于全国仅7个省市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为正,部分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净出口负值甚至超过了GDP的50%,导致最终消费和资本形成的总和大于GDP总量,进而拉高了最终消费率和资本形成率的数值,其全国排名无法真实反映经济拉动力。例如宁夏、西藏两省的资本形成率超过100%,居全国前2位。因此,我们将净出口率全国前6位的省或直辖市归为出口导向型,并计算最终消费率和资本形成率的比值(简称“消费资本比”),以高于1.2和低于0.8为界进一步区分消费主导型或投资驱动型。
全面发展型,则为以上指标特征均不明显的地区。
受资源禀赋、地理区位、发展阶段等因素影响,不同地区呈现不同的经济结构特征。我国各省经济中投资驱动型(8个)和全面发展型(8个)的地区,主要分布在我国中西部;消费主导型的3个地区,分别为北京、甘肃和辽宁,其中2021年北京以6.53%的R&D投入强度居全国首位。资源依赖型的6个地区与我国矿产资源分布相符,主要集中在西北部地区;除海南以外的6个东南沿海地区均呈现出口导向型特征,且大部分出口导向型省市消费驱动力和R&D投入强度也较高,加之其总体经济体量较大,也成为我国消费驱动结构和创新驱动转型的重要支撑。
1.2 资源依赖型:山西、西藏、内蒙古、陕西、新疆、黑龙江
资源依赖型地区以石油和煤炭大省为主,包括山西、西藏、内蒙古、陕西、新疆、黑龙江六省,采矿业营收占比分别为41.9%、30.0%、25.8%、22.6%、11.7%和17.5%,远高于全国4.4%的平均水平,在全国采矿业总营收中的贡献超过1/2。具体来看各矿产类型,在煤炭方面,这六个省份的煤炭开采和洗选业营收占全国煤炭市场的比重达到3/4,其中山西以40.5%占绝对比重,其次为内蒙古(16.5%)和陕西(15%);结合我国能源矿产储量来看,随着新疆兰新线重载扩能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新疆的煤炭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高。在石油天然气方面,黑龙江(12.1%)、陕西(11.3%)和新疆(11.3%)的市场份额具有一定资源优势。在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方面,这六个省份的市场份额总额在全国均不足1/3,从矿产资源储备来看也不占优势。此外,在能源保供要求下,新疆、陕西和西藏三省积极扩产,带动投资驱动力也较强。
值得注意的是,从采矿业营收绝对值来看,全国前十位的地区中有半数已走出资源依赖阶段(辽宁、山东、四川、河南、安徽),依托资源优势衍生的原材料工业和机械装备工业逐渐成为接续动能,这也是资源依赖型地区转型升级的方向。例如,虽然山东是全国采矿业营收规模第五的地区,高于黑龙江、新疆等资源依赖型地区,但由于其制造业规模不断扩大,带动采矿业营收占比持续降低,由2005年的高于全国1.9个百分点到2021年低于全国1.6个百分点。
1.3 消费主导型:北京、甘肃、辽宁
北京、甘肃、辽宁三地呈现消费主导的经济特征。2017年北京、甘肃、辽宁三地的最终消费率分别为60.1%、69.0%和58.9%(甘肃的高值由于其净出口占GDP比重为-20%),与资本形成率的比值为1.5、1.4和1.4。此外,上海、山西、江苏三省的消费驱动力也较强。
北京:政府消费具有比较优势。2017年北京最终消费率高于全国4.8个百分点,其中政府消费率和居民消费率分别(即政府和居民消费支出占GDP比重)高于全国3.8和2.5个百分点,受益于首都的区位优势,北京的政府消费优势更大。
甘肃、辽宁:政府消费和资本形成动力或待加强。2017年这两个省份居民消费占GDP的比例分别为政府消费的3.3倍和3.8倍,远高于全国2.4倍的平均水平,这或是由于这两个省份的旅游经济较为活跃,且投资相对薄弱,使消费占比被动上升。但仅仅从甘肃和辽宁两省自身的情况来看,甘肃的人均消费支出和可支配收入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辽宁2017年与全国持平,2022年也落后于全国,可见两省本地居民消费能力仍待加强。此外,政府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配套水平也值得关注。
1.4 投资驱动型:宁夏、吉林、云南、河南、贵州、天津、湖北、青海
宁夏、吉林、云南、河南、贵州、天津、湖北、青海八个地区的经济增长中,投资发挥关键性作用,除天津、吉林外,全部为中西部地区。在国家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区域战略导向下,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梯度转移和布局等方兴未艾,带动各省资本形成率快速提高,消费资本比快速下降,变化幅度均大于全国平均水平。
天津、宁夏:“投资-消费”动能转换滞后于全国,但已初见成效。2017年消费资本比分别为0.8和0.6,且均呈上升趋势,说明其消费驱动力已开始回升。其中,天津长期以来对投资的依赖度较高,但2015年起其资本形成率也开始明显下降、消费资本比开始回升,已逐渐向全面发展阶段过渡。
云南、贵州、青海、湖北:投资驱动力仍具有明显优势。从2017年趋势来看,这四个省份资本形成率仍呈上升趋势,消费资本比分别基本稳定, 资本投资在未来一定阶段内或仍将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河南、吉林:投资下降快而消费回升慢,值得重点关注。投资动力已逐渐减弱,但接续消费动力尚未形成,消费资本比仍处低位,分别为0.7和0.6。2017-2022年这两个省份的人均GDP在全国的位次分别由第18位和第22位下降至第22位和第27位。
1.5 出口导向型:浙江、江苏、广东、上海、福建、山东
受益于东南沿海区位和国家战略引导,浙江、江苏、广东、上海、福建、山东六个地区均为出口导向型。2017年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总额分别为549.6、352.5、491.88、88.9、52.19、103.57亿元,与北京(22.7亿)共同构成全国所有净出口为正的地区,是外需拉动经济的主阵地。
由于2017年后统计局口径不再公布各省净出口总额的年度数据,我们从海关口径净出口[2]来进一步描绘出口导向型六地的发展特征。总体来看,2022年这六个地区贡献了全国110.4%的净出口,即其他贸易总体呈逆差状态。22个商品大类中有16类贸易实现顺差,与全国结构相同,机电产品、纺织产品和杂项制品实现最高的贸易顺差,木浆纸制品、艺术品、车辆等运输设备、精密仪器和木制品与全国比优势较大(前三类占全国净出口比重超过100%,后两类全国贸易呈逆差)。分省来看,六地区各有优势商品类型。规模上,浙江、江苏、广东、福建的机电产品,上海的车辆等运输设备,山东的杂项制品实现了省内最高的贸易顺差;全国占比上,浙江的塑料橡胶制品和纺织产品(30.0%,29.9%)、上海、江苏的车辆等运输设备(12.7%,25.1%)、广东的特殊品及未分类[3]和杂项制品(52.1%,29.0%)、山东的化学工业(50.4%)和福建的鞋帽伞杖鞭及零件(21.3%)是净出口规模在全国更具优势的贸易商品类型。
此外,依托各省自贸试验区,以及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等特殊政策试点区,出口导向型六地有条件持续在开放与对外经贸上进行差异化探索。
1.6 全面发展型:河北、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
广西、四川、湖南、江西、海南、安徽、重庆、河北八个地区属于全面发展型,即消费资本比位于0.8至1.2的区间内。结合变化趋势来看,这八个地区的消费率和消费资本比都在2010-2014年的五年间达到低谷,随后消费对经济的拉动力逐渐回升、投资的拉动力相应回落,正处于投资驱动向消费驱动转型的过程中。
广西、四川、湖南、江西:投资驱动向消费驱动转型进程已过半,至2017年最终消费率已经高于资本形成率,需要持续增强消费动能。
海南、河北:最终消费率快速提升,出口潜力可期。过去五年最终消费率的快速提升或更多来源于净出口负值逐年扩大,2015-2017年两省的净出口分别由-857.0和-743.5亿元进一步下降为-1135.0和-1122.5亿元。然而,随着2019年河北自贸试验区和2020年海南自贸港的先后揭牌,受益于大兴机场片区“新国门”、以及自贸港的政策优势和2025年海南全岛的封关运作等因素,出口对经济的拉动力有望回升。2022年海南、河北货物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36.8%和3.9%,其中出口120.7%和12.5%,高于全国的10.5%;海南更是依托服务贸易的优势实现了服务进出口22.9%的增长,远高于全国的12.9%。
重庆、安徽:投资、消费“双轮驱动”。近十年重庆、安徽两省的消费资本比基本稳定在1.0左右,投资与消费共同发力,推动安徽经济总量由2017年的全国13位到2022年首次超越上海进入全国前十,重庆由18位前进至全国16位,超越广州晋升中国GDP第四城。
二、2022年回顾:经济、财政、金融
2.1 经济水平
2.1.1 总量:各省名次总体稳定,但安徽超越上海跻身前十
2022年各省GDP总量排名相对稳定,广东、江苏、山东排名前三,广东、江苏经济总量超过12万亿。广东GDP连续34年全国第一,2022年以12.9万亿的经济总量与意大利、加拿大水平相当,可类比全球排名前十的经济体。江苏省GDP12.3万亿,凭借外向型经济及上海外溢辐射,高质量发展趋势向好。1995年以来,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经济总量一直名列前五,位序稳定。
在经济总量上,下列地区2022年的表现特别值得关注:河南GDP突破6万亿,从2013年起每三年全省GDP分别突破3、4、5万亿,增长趋势向好;福建突破5万亿,超越台湾(2022年台湾地区名义GDP按平均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为51298亿[4]);安徽超越上海进入第10,合肥、滁州、芜湖等城市的经济增速有目共睹。对比之下,海南、宁夏、青海、西藏的经济总量稍显落后,未突破1万亿元。
从人均GDP水平来看,北京、上海、江苏、福建、天津、浙江、广东人均GDP超过10万元,排名前列。按照人均2万美元的发达国家标准,北京、上海、江苏可类比发达行列。福建人均GDP排名第4,超过浙江;天津近些年发展缓慢但人均水平依然靠前,2022年排名超过浙江位列第5;广东虽然总量高但地区发展并不平衡,人均经济水平不及江浙沪,排名第7,仅略高于内蒙古;山西、宁夏人均GDP增幅超过10%,名次均上升3位。对比之下,贵州、广西、黑龙江、甘肃的人均GDP水平低于5.5万元。
2.1.2 增速:闽赣增速并列第一,东西部差距收窄
受国际环境变化及国内疫情频发的影响,2022年全国31个地区均未完成GDP增速目标(5%以上),且仅有29个地区实现经济正增长。其中,福建、江西以4.7%的GDP增速并列第一;湖南、甘肃以4.5%的实际GDP增速并列第三;吉林、上海负增长,分别下降1.9%、0.2%,受疫情影响较大。从绝对增量来看,江苏GDP(现价)同期增幅6511亿元,排名榜首,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广东、山东、福建、浙江同期增幅仅次于江苏,均在4000亿区间。
2022年各省GDP增速呈现区域差异化分布特征,经济增速“西快东慢”,东西差距收窄。中部地区全部地区及西部地区半数地区GDP增速超过3%的全国平均水平;东部地区仅有四个地区(东部地区共十个)增速水平位于全国线以上,增速前十地区中东部地区仅占1席;东北三省经济增速仍旧偏缓,全部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经济比重来看,西部地区GDP比重从2021年的21.1%上升至21.4%,五年来占比不断上升,2022年西部经济比重创20年新高。西部地区虽然体量偏小, 但增速加快;东部地区体量较大,但增速放缓。
究其原因,2022年东部地区受到疫情及外需走弱等因素影响,经济动能放缓明显;中部地区通过承接产业转移,在工业升级驱动下呈现崛起态势;西部地区则在绿色能源战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政策带动下发展趋势向好,大宗商品上涨和东南亚出口增加同样带动了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在工业强链补链和绿色能源发展的形势下,预计未来中西部经济比重将进一步上升。
2.2 经济结构
2.2.1 出口:出口依赖型省份增长放缓,中西部出口加快
2022年我国全年出口总额3.59万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0%,相比2021年29.9%的同期增速有明显放缓迹象;全年进口总额2.71万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1%,放缓迹象更为明显。从出口总量来看,粤苏浙鲁沪等沿海地区依旧是出口大省,出口总额均在千亿美元以上,五省市占全国出口额的73.4%。广东以8886亿美元位居首位,江苏、浙江紧随其后。
趋势上,2022年出口增速较快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中西部,以工业品出口为主。青海出口额同期增速翻倍,为全国首位,主要由于碳酸钠、太阳能电池等商品出口增长了40-50倍,盐湖化工产品大幅拉动出口回升。海南出口增幅90.4%,排名第二,商业服务、运输服务是推动海南服务贸易增长的两大引擎。新疆、江西、宁夏、甘肃等地区受到“一带一路”及RCEP沿线外贸的带动,农产品、机电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出口增速明显。中西部地区出口额占全国比重从2021年的17.9%上涨到19.7%,由于中西部出口基数相对较低,对全国出口增量的贡献程度有限。
然而,出口导向型省份出口增速平缓,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大幅下滑。浙江、江苏、上海全年出口个位数增长,广东、天津为负增长,拖累全国出口放缓。为挖掘内需潜力,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区由政府牵头组织经贸代表团“出海抢单”,新能源汽车出口等结构性亮点有望支撑我国未来出口。
2.2.2 消费:消费总体放缓,疫情是区域分化主因
受到疫情影响,2022年居民消费表现不尽人意,全国居民实际人均消费支出下降0.2%。消费结构转向基本民生类,食品烟酒占比最高,达30.5%。从各省来看,上海、北京排名靠前,人均消费支出超过4万元;浙江、江苏、广东、天津、福建超过3万元,沿海地区人均消费水平普遍高于中西部地区。重庆、湖北是中西部地区人均消费最高的省市,为2.5万元左右。
消费支出增速方面,各省增速均低于7%,且有13个地区增速负增长。江西以7%的同比增速位列第一,浙江6.3%紧随其后,湖南、福建均为5.6%。增速低于5%的地区有辽宁、新疆、天津、上海、吉林、青海。上海、吉林受疫情影响,消费增速下降尤为明显。
同样的,2022年各省社零增速均大幅低于2021年同期。西藏、青海社零同比负增长超过10%,上海、海南、新疆、吉林负增长超9%。全国仅有14个地区社零同比正增长,江西增速最快,达5.3%;浙江、福建分别为4.3%、3.3%,社零增量的东西部分异情况并不明显。根据各省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新疆、湖北、云南、海南、福建、甘肃六省的2023年社零增速目标超过10%。相较于2022年,各省社零增速目标更为谨慎,新疆、福建、甘肃、云南、安徽、吉林6省增速目标上调,新疆上调幅度最大,达6个百分点;湖北、河南、山西与上年持平;其余地区有所下调,加速消费回暖是各省2023年工作的主要基调。
2.2.3 投资:新能源富集区投资加快,投资驱动型省份显著分化
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存在分化,基础设施和制造业投资增幅明显,房产开发投资明显拖缓经济。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7.21万亿,比上年增长5.1%,增长率与上年同期高出0.2个百分点。其中,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9.4%,增长率与上年同期高出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投资18.40万亿,增长10.3%(制造业投资增长9.1%),对全国投资增长起到明显拉动作用;房地产开发投资13.29万亿元,下降10.0%,近二十年来首次出现房地产投资增长率为负值。
分地区看,以内蒙古、宁夏和甘肃为代表的中西部新能源富集区投资增速领先。在投资驱动型省份中,湖北、宁夏投资驱动的特征进一步强化,使其GDP实现了较快的增长,但天津、贵州固投负增长,投资驱动力弱化,新动能尚待培育,影响了其经济表现。
根据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我国中部地区固投增速领先,中西部固投增速快于东部地区。东部地区投资增长3.6%,中部地区增长8.9%,西部地区增长4.7%,东北地区增长1.2%。从各省来看,2022年我国有西藏、天津、青海、贵州、海南、广东、吉林、上海等8个省市固投出现负增长,上海固投全年增速为-1%,主要由于疫情等因素,第二季度固投同比下降37.1%;广东、天津固投增速分别为-2.6%和-9.9%,房地产投资下滑是主要拖累因素。内蒙古、湖北、宁夏、甘肃固投排名靠前,增长率超过10%。能源相关投资及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对内蒙古、宁夏固投拉动显著;湖北已连续两年固投两位数增长,2023年固投目标增幅依旧保持两位数,未来各领域基础设施固投预期向好。
对于房地产投资,全国仅有浙江、北京、湖北三个省市实现正增长,东北与西南地区地产投资大幅下滑。浙江以4%的房地产投资增速位于全国第一,北京、湖北分别有1.0%和0.8%的微增,河北、上海分别有-0.8%和-1.1%的微减,北京、上海、浙江房价趋稳,房产投资景气度相对较高。黑龙江、青海、吉林、广西、西藏的房产投资降幅超过30%。
对于工业投资,西部地区增幅明显,能源相关制造业及传统设备转型升级是推动工业投资增加的主要动力。甘肃、云南、内蒙古、新疆、海南2022年工业投资增速分别为57.0%、48.8%、44.6%、37.8%、33.0%,分列全国前五位。甘肃已经连续两年工业固投增速位列全国第一,资金主要投放在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等传统工业转型升级,以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重大项目密集落地。云南的能源工业投资增长95%,带动了工业固投增速。内蒙古、新疆等资源型地区主要由于采矿业技改投资及制造业技改,拉动了工业固投增长。
2.3 地方财政
2.3.1 公共预算收入:资源依赖型省份增长较快
2022年我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0.6%,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9.1%。其中,税收收入16.66万亿元,同比下降3.5%,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6.6%;非税收入3.71万亿元,同比增长24.4%。2022年,各省地方财政面临较大压力,有22个省市地方财政收入出现负增长,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仍有6个地区增长率为负值。
从总量来看,2022年各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前十名省市较上一年无变化。广东破万亿,各项税收收入都稳居全国第一;江苏受留抵退税因素影响跌出万亿大关,仍旧排名第2;浙江排在第3位,高于上海、山东等省市,同口径增长5.5%,财政增速明显高于其他地区;上海受疫情影响经济排名跌出前十,但收入排名仍为第4,房地产、金融、商务服务等产业财政贡献率高。排名前十地区中,仅有安徽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名义口径正增长;山西超越福建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排名第11位的地区;山东虽然经济体量大,但财政收入不及浙江、上海。宁夏、青海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继续处于末位,对中央财政收入转移支付的需求较大。
从增速来看,考虑留抵退税因素,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青海、宁夏、江西、安徽、四川等9个地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超过9%。山西同比增长29.3%,居全国首位,煤炭、石油量价齐升对财政收入起到极大推动作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超过20%的都为中西部传统能源大省,全球能源价格上涨带来的一系列利好因素促进了中西部地区财政增收。然而,吉林、天津、西藏、海南、重庆、辽宁的同比增长率为负值。其中,吉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16.5%,排名倒数第一,主要由于疫情、土地房产交易低迷,以及契税降税率(吉林契税收入为上年的18.5%)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的地区多是受到疫情反复多发、组合式减免退税政策和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等因素影响。
2022年各省财政收入区域分化现象明显,东部地区增速相对低迷,中西部资源密集型地区在传统能源和新能源行业高景气带动下,财政收入增速上升。中西部地区财政收入占全国比重从2021年的37.7%增加到2022年的39.6%,东部地区则从57.6%下降至56.2%。
2.3.2 政府性基金:多数地区收入下滑,仅苏沪琼正增长
2022 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持续低迷。2022年财政收支情况显示,我国政府性基金收入7.79万亿,比上年下降20.6%(2021年增速为4.8%)。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24亿,比上年增长3%;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7.38万亿,比上年下降21.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69万亿,同比减少2.02万亿,同比大幅下降23.3%(2021年同期增速3.5%),地产行业风险暴露且土地出让收入走弱。
从各省来看,江苏、浙江仍是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最高的两个地区,规模分别为1.1 万亿、1.0 万亿。2022 年全国仅有江苏、上海、海南三个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正增长,分别为14.85%、7.20%、19.0%,其余地区均有不同程度的下滑,超半数地区跌幅在20%以上。江苏表现较好,2022年土地出让收入同样排名首位,高达1.07万亿,是山东(5396亿)、广东(4666亿)的两倍左右。对比之下,天津政府性基金收入跌幅高达62.4%,主要由于天津土地出让金额下跌七成(69%),仅为379亿,创下15年新低;东三省的跌幅都在55%以上;广东受到深圳土地出让减少影响,全省跌幅也高达38.8%。
从土地出让收入占广义财政收入的比例来看,2022年福建、湖北、江苏、湖南的土地财政依赖度较高,超过了50%。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区的房地产市场逐渐转向存量房,土地收入不再是地方政府财政的主要来源。除四川、重庆、贵州等省份外,西部地区的土地财政依赖度普遍低于35%,尤其是东北地区及宁夏、青海、内蒙古等省份,土地财政依赖度低于20%,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及税收收入的占比较高。
2.4 地方金融
2.4.1 存款:六省市占据半壁江山,福建增速排名首位
我国2022年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264万亿,同比增长10.8%。从存款总量来看,广东、江苏、北京、浙江、上海五省存款资金量接近20万亿或者在20万亿以上,资金总量占全国比重超过43%。宁夏、青海、西藏仍旧未突破1万亿存款规模,排名末位。从存款增速来看,我国有19个省市增速超过平均水平,福建增速最高,为17.5%;内蒙古、新疆存款增速超过15%,紧随其后;辽宁、重庆增速排名末位,不足8%。尽管辽宁资金总量排名靠前,但近年来增速趋缓,未来排位还可能下滑。重庆存款趋势整体向好,未来仍旧有增速提振的可能。
总体来看,2022年有四个地区排名上升,江苏超过北京,存款余额排名第2位;浙江超越上海,排名第4位;福建超越湖南,存款迈上7万亿,排名第13位;天津超越广西和云南,存款超过4万亿,排名第19位。青海、西藏、宁夏三省尽管存款总量排名全国末位,但近些年增长趋势不错,2022年存款增速均超过13%,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未来几年有望迈上万亿台阶。
从存款集中度变化来看,广东、江苏、北京、浙江、上海、山东六省市近20年来存款金额稳定排名前六位次,前六省市存款集中度自2014年来呈现上升趋势,2022年略有回缩。广东作为存款金额排名第一的省份,存款金额占全国比重从2014年的11.2%稳步上升至2021年的12.9%,2022年略下降至12.7%。前六省份存款金额占比则从2014年的47.9%上升到2021年的51.2%,2022年为51.0%。2022年六省市存款集中度为近14年来次高水平。
2.4.2 贷款:东部沿海五省规模领先
贷款方面,截至2022年末我国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219.1万亿元,同比增长10.4%,增速比上年减缓0.9个百分点。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13.99万亿元,同比增长11.1%,增速比上年减缓0.5个百分点。从本外币贷款分项来看,房地产贷款增速回落,房地产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5%,比上年末低6.5个百分点;住户贷款增速回落,住户贷款余额同比增长5.4%,比上年末低7.1个百分点;企事业单位贷款增幅稳步增长,企事业单位贷款同比增长13.6%,比上年末高2.6个百分点。
从各省本外币贷款余额来看,广东、江苏、浙江、山东、上海五省市贷款余额超过10万亿,占全国比重超过40%;宁夏、青海、西藏不足1万亿,排名末位。从贷款余额增速来看,安徽、四川、江苏、浙江同比增速超过14%;海南、黑龙江、天津、青海、辽宁同比增速低于5%。江苏、浙江不仅贷款总量高,增速也名列前茅;辽宁、天津虽然总量尚可,但增速明显落后;黑龙江、青海、海南的贷款总量和增速都排名靠后。
2.4.3 社融:资源集聚于头部地区,东中部社融规模差距收窄
我国2022年全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32.0万亿元,增量同比多增0.7万亿。从各省来看,广东、浙江、江苏持续名列前三,三省社融增量占全国36.04%。广东社融增量为3.51万亿元,浙江为3.49万亿元,反超江苏位居第二;浙江社融同比多增,广东、江苏均为同比少增。在2022年社融增量排名前十的地区中,仍有部分地区社融增量占GDP比重不及全国平均水平(26.5%),如山东(24.3%)、安徽(26.3%)、福建(21.6%)、湖北(20.6%),在相同经济水平下,这些地区社会融资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从同比增速看,辽宁的新增社融规模实现由负转正;宁夏社融同比增幅超过90%,社融新增规模基数低但增长明显;河北、四川、安徽新增社融的同比增速都超过20%。全国共有15个地区社融增量为负值,青海的社融增量最低(-245.8%),是唯一新增社融规模为负的地区,主要受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贷款和政府债券拖累。上海、北京、湖南三地社融增量排名下滑幅度较大。
总结来看,浙江、山东、四川、河北、安徽、福建、湖北属于社融新增规模高基数且同比正增长的地区;重庆、云南、新疆、吉林、甘肃、内蒙古、黑龙江、西藏、青海则为“低基数+低增速”的双低社融区域。金融资源地域分布的马太效应明显,头部十地区的新增社融比例高达70%,相比去年增加2个百分点;但东中西部差距有收窄现象,中部六省市社融占比为19.1%,比2021年增加1.4个百分点,东部十省市社融占比较2021年下降2个百分点。
三、2023年展望:挑战与机遇
3.1 消费:把握疫后消费复苏窗口期,加快经济动能转换
展望2023年,随着防疫政策的优化,结合春节超预期的旅游经济服务来看,各地消费驱动力较2022年有望持续修复。从2023年春节假期数据来看,全国旅游收入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73.1%,在全国公布春节期间旅游收入的25个地区中,云南、浙江、江苏是旅游收入最高的三个地区,其中云南更是恢复至2019年的132.5%;人均消费最高的地区为上海、海南、青海。从政策导向来看,在国家“稳定汽车等大宗消费,推动餐饮、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服务消费恢复”导向下,各省需要结合发展阶段、资源禀赋等特征,挖掘消费增长点。
具体举措方面,针对旅游依赖度较高的地区,旅游业增长是支撑消费带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需要加强政策投放和业态创新,加速消费复苏并推动消费主导型的经济结构转型。我们以旅游总收入与GDP的比值衡量各地的旅游业依赖度,可以看到中西部、东北地区的旅游依赖度均较高,疫情前2019年贵州的旅游依赖度遥遥领先(73.5%),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11.6%,远高于全国4%左右的水平;广西、云南、山西、吉林、江西五省紧随其后。而目前来看,这些地区目前仍呈现投资驱动或投资、消费共同驱动的经济格局,有机会把握疫后消费复苏窗口期,加速经济结构转型。一是持续加大促消费政策力度,包括重点推进国有重点旅游景区特别是城市公园降价和免费,国有博物馆和美术馆免费开放,发放文旅消费券、组团补助等。例如山西鼓励全省A级景区在2023年1-6月期间线上预售优惠价格门票,优惠幅度在八折以上的按照实际售价20%给予补贴;云南累计发放2022-2023年五批文旅消费券和加油消费券。二是推动文旅融合新业态,积极探索建设和申报“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在党的二十大“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导向下,2022年12月文化旅游部等3部委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申报后3年建设期内将给予相关资金、政府投资、用地倾斜、投融资支持,并支持旅游演艺、茶文化、美食文化、中医药健康产业等特色产业发展。旅游依赖度较高的地区具有边境旅游、民俗旅游、革命老区等资源优势,有条件积极探索文旅融合新业态,并探索建设和申报国家示范区。例如江西将办好中国红色旅游博览会、“赣品网上行”、中国米粉节、赣菜美食文化节等活动作为2023年重点任务;吉林提出集中推出“冰雪丝路”国际博览会、长春冰雪节、吉林雾凇节等节食赛事活动,并开发红色游、边境游、乡村游等精品线路。
针对消费较活跃且外向型较强的地区,尤其是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引领的地区,推动消费结构升级成为经济增长稳定器。目前经国务院批准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包括上海、北京、广州、天津、重庆五市,此外深圳、长沙、杭州、成都、苏州等城市也均在省市层面提出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目标。此外,海南依托自贸港的制度优势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也是旅游服务提振消费的主阵地。由此,对于上海、北京、天津、广东、江苏、浙江、四川等消费较活跃、外向型较强的地区,一是围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围绕节庆、首店等新业态有望成为消费增长极。例如上海提出以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为抓手拉动消费,以夜间经济、节庆活动等带动形成消费热点;天津提出发展首发首店经济,促进新场景消费赋能;海南提出实施“促消费六大行动”,离岛免税购物销售额突破800亿元,以消博会为平台打造永不落幕的全球消费时尚展示引领地。二是发挥消费活跃的优势,近程旅游新业态的市场潜力可期,例如自驾游、露营游、康养游、乡村游等。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2022年12月发布的《潮品牌新势力:2022中国旅游创业创新案例》,投资机构和旅游运营商在细分市场上加大了融合创新的力度,包括露营经济、近郊度假、社群旅游、旅游+轻体育、时尚餐饮、艺术酒店等,正在用优质的供给创造全新的需求。例如,浙江推动后疫情时代的乡村旅游业态创新,并于2023年2月颁布《浙江省乡村旅游促进办法(草案)》,在全国首次明确露营营地、玻璃栈道、热气球、水上滑板、滑翔伞、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项目的促进机制和监管责任。
3.2 投资:把握能源主线,关注投资动能接续
“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我国要构建现代能源体系,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从目前的16%左右提高到规划期末的20%左右。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的大趋势下,中西部地区发展趋势向好,经济增速、财政收入增速都明显优于东部地区,区域经济格局出现逆转。尤其对于山西、西藏、内蒙古、陕西、新疆、黑龙江六个资源驱动型地区,更新把握新能源基地布局及传统能源升级改造的资源基础,针对性挖掘发展机会。
针对风电领域[5],2022年我国风电装机进度整体平稳,风电项目市场旺盛。电站建设方面,陆风项目主要在风资源较好的“三北地区”(东北、华北、西北)、低风速的中东南地区,平价陆风项目更具投资吸引力;海风项目重点关注福建、江苏、浙江、上海和广东部分区域,项目相对更为平价。整机装备方面,新疆、广东、江苏、浙江、上海、湖南等地区已实现龙头引领的整机制造企业集群,格局稳定,其他地区机会相对较少。零部件制造方面,企业规模以中小企业居多,也是风电行业产业链构建不可缺少的核心环节,未来在风资源优势地区应加强布局,投资机会值得挖掘。
针对光伏领域[6],2022年全球需求超预期,硅片和电池片的技术迭代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分布式光伏方面,山东、河北、江苏、浙江、河南等地区项目的增量与投资回报率较高,可重点关注。广东、安徽、湖北、江西以及东北地区的项目平均收益率高,且装机增速较快。集中式电站方面,内蒙古、陕西、青海、甘肃等地区是风光大基地项目主要所在地,随着组件成本下降,未来装机量将进一步提升,需关注集中式电站的项目贷款和类固收股权机会。主材新增产能方面,多晶硅和拉棒新增产能主要分布在西部与西北地区,电量供应更为充足;电池片和组件新增产能则主要分布在东南地区,主要集中在内蒙古和江苏,这些地区需把握主材增产的业务机会。此外,随着光伏产业中长期新增供应能力持续走高,也需要密切关注国家战略的产能布局和政策方向,防止“过热”。
针对传统能源领域,煤炭仍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压舱石”,2022年我国煤炭总产量同比增长8%,仍呈现一定的增长趋势。从资源分布来看,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贵州是我国原煤产量最高的五个地区,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83.8%;新疆、陕西、四川、天津、黑龙江是我国油气产量最高的五个地区。对于这些传统能源大省,既要保持“五油三气”重点盆地及海域稳产上产,积极推进智能化煤矿核准建设以及低碳开发技术应用;也要加强煤炭石油产能利用效率及生产调度能力,稳步推进多条特高压输电线路建设,提升电力输送能效标准。此外,煤炭供电的稳定性在能源体系中仍旧不可替代,传统能源应当与新能源深度融合,更好发挥在电网调峰以及高耗能设备制造供电的重要作用。
不过,对于能源禀赋不突出、投资依赖度较高的省份来说,如何接续投资动能、加快增长模式转换就显得更为重要。吉林、贵州、河南、天津、湖北等地区就面临上述挑战。各地可以因地制宜,寻找差异化的竞争路径。一是抓住疫后旅游复苏的机遇,提升消费驱动力。上文提到,贵州与吉林的旅游收入依赖度较高,可以发放“旅游券”,通过红色旅游、边境旅游等特色产品扩大旅游消费。二是紧扣粮食安全主线,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意味着我国粮食产能需在高点之上再进千亿。河南与吉林粮食产量和亩均产量均居全国前五位,承担着“大国粮仓”的战略使命,一方面需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主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设高标准农田,落实国家“吨粮田”[7]的创建任务;另一方面可以争取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包括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农机购置补贴(2023年补贴最后一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三是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结合国家《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西部地区关注能源化工、新材料、轻工产品等,东北地区加快高端装备、航空等,中部地区关注能源原材料、高端装备等,建议主动对接东部地区产业项目,以“飞地园区”“共建园区”“总部+产业化基地”等多种模式有序承接产业布局与转移。
3.3 出口:拥抱贸易格局变化,推动高水平开放
受到全球经济下行风险及海外需求收缩的影响,2022年我国出口增速呈现前高后低逐步下滑的走势。展望2023年,我国外贸增长仍旧面临挑战,出口增长将进一步放缓,出口依赖型省份继续面临压力,但其中不乏结构性亮点与机遇。
一是贸易格局的变化将给中西部出口带来结构性亮点。从我国对主要国家及地区的出口份额变化来看,美国份额较2018年中美摩擦前显著下降,东盟份额增长加快。在RCEP及“一带一路”倡议的带动下,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的出口贸易总额不断扩大。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出口7.89万亿元,同比增长20.0%,高于全年货物出口额增速近10个百分点。对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额12.9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5%。
从中国各省外贸情况来看,中西部地区外贸额增长趋势明显,出口呈现东降西升的结构性变化。2022年,中西部地区货物出口总额7091.1亿美元,占全国19.4%,相比2021年增加1.8个百分点。从增速来看,2022年全国外贸出口平均增速约6.8%,中西部地区为17.5%,进出口增长趋势领先的省份多数在中西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应当把握“一带一路”及RCEP扩大出口贸易的机会,不断完善国际贸易的重要陆上通道、建立境外经贸合作区、扩大产业链供应链国际贸易分工等。
二是高水平开放为传统贸易大省带来新动能。202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高标准经贸协定,主动对照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在全球不确定因素频发的经济环境下,我国仍旧坚持要持续发挥在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助力世界经济提振信心。出口导向型地区更应把握机遇,尤其要重视省内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试点,加快试点经验复制推广。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名单[8]及相关研究机构发布的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指数排名[9],高标准经贸举措试点落实需重点关注: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庆、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等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城市,以及上海(浦东、临港)、广东(前海、南沙、横琴)、天津、浙江(杭州、舟山、宁波)、江苏(苏州、南京)、福建(厦门、福州、平潭)、海南、重庆、山东(青岛、济南、烟台)、四川(成都)等自贸试验区。试点地区应根据自身区位优势、发展优势和产业特色全面探索扩大开放路径,作为开放创新先行先试的重点地区。
具体举措方面,针对试点地区产业准入,要落实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开放力度。2023年3月商务部在新闻发布会上同样表示将进一步研究出台自贸试验区和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在更大范围内实行跨境服务贸易管理新模式,尤其针对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等方面,高标准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基于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缩减方向来看[10]:制造业领域,制造业全部准入,尤其针对汽车制造和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修订稿取消了合资企业及关键件生产的相关限制,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服务业领域,行政审批流程简化,特别是金融、教育、科研、信息咨询等领域,市场导向的行业准入特征更加明显。此外,新条款为从事负面清单禁止投资领域业务的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提供了政策空间,清单的精准度和融资的开放度进一步提升。
针对数字贸易及电子商务[11],对照《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制定的规则,建议试点地区在开放跨境数据流动和数字商品贸易、促进消费者数据隐私保护和服务贸易自由化等方面试验扩展新模式。一是在服务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建设专门数据网络推动自由跨境数据传输,实现企业跨境转移数据、免费迁移国外个人数据、海外平台下载数据、利用云计算服务存储数据等企业拓展外贸业务所需的数据服务需求。二是促进可在线数字化交付的跨境服务贸易,针对可远程完成的服务需求(如计算服务、工程问题解决等),开拓在线购物业务,免征电子传输和数字产品关税,实现数字商品自由贸易。三是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强有力的保护和国民待遇,尤其针对出口驱动型行业,要简化边境流程,拓展B2C电子商务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促进外国直接投资流入。
针对经贸投资及跨境金融服务,要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制定更为精细化的金融开放政策,放宽跨境金融服务准入门槛。一是推动金融机构在重点开放经济试验区的集聚,包括东部沿海自由贸易港(舟山、上海、海南等)、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广西、云南等)、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宁夏、贵州、江西等),拓展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跨境金融投融资服务,深化重点开放试验区与境外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支持多边金融机构共同参与投融资。二是依托开发性金融和人民币投融资,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当前人民币的输入输出表现出对贸易结算和离岸市场的依赖,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应坚持市场驱动和企业自主选择,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建设的契机,既要在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项目贷款中提供人民币产品,逐步提高国际金融机构中的使用率;也要积极探索境内外公私合营、银团贷款、产业投资基金等人民币计价结算新模式。
注:
[1]采矿业含煤炭开采业和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其他采矿业7个大类。
[2]由于统计范围、计价方式等不同,海关口径与统计局口径的净出口无法同比且差距逐渐扩大,但变化趋势总体相同。
[3]包括未分类商品、流通中的货币现钞、定制型软件、检测报告、蓝图及类似品、低值简易通关商品、个人跨境电商商品、跨境电商B2B简化申报商品。
[4]资料来源:雪球,2023/02/23[2023/02/23], https://xueqiu.com/5296061618/242740875
[5]资料来源:兴业研究,陆风高景气持续、海风新周期开启—2023年风电行业展望
[6]资料来源:兴业研究,供需两端持续增长,技术趋势逐渐明朗——2023年光伏行业展望,https://app.cibresearch.com/shareUrl?name=0000000084a3c5770184e22805913118
[7]吨粮田指粮食亩产达到2000斤的农田。
[8]2022年底,国务院新增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我国形成了以北京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天津、上海、海南、重庆、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为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城市的“1+10”示范试点格局。
[9]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排名综合考虑了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在2022年7月发布的“2021-2022年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指数”,以及由广东带路城市发展规划研究院与2022年9月编研的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指数。
[10]资料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再缩减,2023/3/20[2021/12/28],http://www.gov.cn/xinwen/2021-12/28/content_5664912.htm。
[11]资料来源:赛迪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对数字贸易的影响及未来前景摘译,2023/3/20[2022/06/29], http://tradeinservices.mofcom.gov.cn/article/szmy/zjyjgd/202206/134762.html。
本报告内容仅对宏观经济进行分析,不包含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评级或估值分析,不属于证券报告,也不构成对投资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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